闫立秀
发表于 2013-7-15 18:11:04
第二十九章 万念俱灰
佛说过: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所有的一切都有它出现的理由。这话对洪啸天来说,冥冥之中早已注定!
洪啸天怀着激动心情,顺着河堤快步如飞。
他边走边想,孩子丢了事小,我们都年轻,今后还会再有;救出石榴事大,不能让她再受折磨了,对于今夜救出石榴,他充满信心和把握。
佛说过: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所有的一切都有它出现的理由。这话对洪啸天来说,像是冥冥中早已注定!
正当他行走之际,忽听堤下河边传来救命声,侧耳一听,像是槐花母女呼救。他不敢怠慢,飞身冲下河湾,见几个蒙面人正拉扯槐花,洪啸天大喝一声:“住手!”拦住去路,一场搏斗开始了。
洪啸天拳打足踢,有退有进,有攻有防,几个人不是他的对手,一个猛虎掏心将凶手推倒;一个扫堂腿把蒙面人踢翻在地,用脚踩住。其他人见势不妙躲到一边,洪啸天抽出短刀对脚踩的蒙面人喝道:“说!谁派你来的?”
蒙面人吓得直打哆嗦,断断续续地说:“是……总……”下面的话还没来及说,突然,一团石灰粉迎面撒向洪啸天,他双目疼痛钻心,两眼一黑倒在地上,失去了搏斗能力。
歹徒们蜂拥而上,一阵乱棍如雨点般地猛打洪啸天,槐花不顾一切扑上去,用身子护着他的头部,哭喊着:“别打啦,你们饶了他吧!”槐花娘也在一旁求饶:“再打会闹出人命的……”
这伙人见洪啸天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以为死了,一个个惊慌失措飞快离去。
槐花抱住洪啸天号啕大哭:“哥,是我害了你啊!”
槐花娘说:“说这些有什么用,快送他去医院!”
也不知槐花哪来那么大力气,在母亲搀扶下,她背起洪啸天向医院跑去……
命运无法由自己操纵,洪啸天本当可以救出石榴,获得自己的幸福,然而,一场灾难却毁了他的美梦!
石榴早早做好准备,她将随身穿的衣物打了个小包袱,静静地坐在漆黑的小屋里。如果说,上次行动有些鲁莽、冒险,差点闹出人命,但对这次行动,石榴是充满把握的,只要师兄偷偷打开后门,两人便可平安出逃。因此,她对今夜行动抱着极大希望。
夜深人静,她不时地侧耳细听,稍微有点声响,她都会心跳不止,悄悄地去拉开门闩。然而,一次次的狂喜换来的却是空欢、失望!她等啊盼啊,一直坐到天亮。她不明白师兄为何不来,她苦思冥想百思不得其解。然而,她并不知道洪啸天正躺在医院里呢……
虽经医院全力抢救,洪啸天的右眼被石灰烧伤,瞳仁坏死,眼球瘪了进去,漂亮的脸上留下一个黑洞,这位名震淮河两岸的戏剧演员的右眼永远失去光明!
一个月过去了,经过各种治疗仍不见好转,他的左眼也遭严重影响,看东西模糊不清,已经是个半盲人了。
突如其来的变故,最痛苦的莫过于洪啸天。他已丧失了信心,人也变得自卑、猜忌、敏感、多疑,心理也随之扭曲,精神崩溃使他失去了活的勇气!
他每天都在痛苦中煎熬……
槐花轻轻走进病房,也许因为这个病房是在楼的阴面,一踏进去便感觉像进入了地狱之门,所有的白色表达的不是一种整洁,而是恐怖!一盏微弱的灯安静地亮着,仿佛地狱里闪射不祥的光芒,穿过人的眼睛,直射向心底,让人不寒而栗。槐花看到的是一张毫无生气恐惧的面孔,干黄、憔悴,眼睛缠着纱布,头发寥落,像一具摆放在“太平间”里的尸体。
洪啸天听到有人进来,奋力挣扎想支起躯体,可怜他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的。他气若游丝,只好用眼睛跟随着人影转动,当触及到槐花的时候,他有些激动, 嘴角抽搐,泪水从混浊的眼球里滚落渗透纱布,顺着眼角的皱纹直钻进他的耳孔。
槐花坐在床沿上,关切地说:“你的气色好多了。” 他紧闭双目不愿答理槐花,觉得自己变成残疾人了,再去拖累别人会一生不安的。
“哥……是我……害了你。”槐花泣不成声。
洪啸天劝道:“我经历了两次生死灾难,觉得你是我心中最好的女孩子,不希望你因我的遭遇而自责!”
槐花再也抑制不住激动,扑入他的怀抱失声痛哭,感动的泪水流满脸庞。她深情地说:“我期待你的视力一天天恢复,相信喜欢你的观众重新映入你眼帘的时候,你会发现一切都还是很美的!”
槐花对洪啸天来说,像绽放在山间的野花,热烈而清新,他不能让这朵美丽的山花毁在自己手里,更不想让这个淳朴的女孩为自己而毁了一生!
放弃是对自己的残忍,坚持是对爱的人残忍。
他说:“你走吧,我需要安静。”
“我不说话了,坐着陪你。”
“我不需要你怜悯。”
槐花哀求道,“哥,我留下伺候你。”
“不用,这里有医生、护士。”
“哥——”
“你走!”
“我不!”
洪啸天大声喊道:“护士!”一护士应声跑了进来:“什么事?”
洪啸天道:“请你把她赶出去,我需要休息!”
“哥,你这是何苦来啊!”
“你走不走?”
槐花坚决地说:“我不!”
洪啸天说:“你再不走,我就死在你面前!”他猛地将头向墙上撞,双手去撕蒙在眼上的纱布,护士一边制止洪啸天,一边劝她离去。槐花恋恋不舍地后退着,从内心来讲,她舍不得走,她还有许多话没有说,许多的情感没有表达。她站在那里,泪眼蒙眬地望着他,“哥,让我最后再说几句话好吗?”
洪啸天道:“我不听!”
槐花并没有走,她站在病房外注视着他。
洪啸天问护士:“她走了吗?”
护士望了望槐花,她摇手示意。
护士问他:“你不喜欢她?”
“喜欢,她是天底下最好、最善良的姑娘!”
“你爱她吗?”
“爱!”
“那你为什么要赶她走?”
洪啸天缓慢地说:“我希望我爱的人应该找到自己的幸福,不让她离开我心不安。”
情,是一种感觉,是一种情绪,洪啸天的话是发自内心的,真正的男人是可以承担责任、承担风险的。承担风险当然也包括失去她。
站在门外的槐花再也忍不住了,她一下子冲进病房跪在床前,大哭道:“哥,这样做对你公平吗?”
洪啸天惊诧地问:“你没走?”
“哥,求你了,让我留下吧。”
“妹,你再不走,哥真的不想活了。”
“好。我走,一定走!不过我有一个要求。”
“说吧,说完你就走!”
“哥,从受伤入院那一刻起,你就刻在我的心中。我只有一个信念,一定要与你终身厮守!不管你今后如何,我都会心甘情愿地侍奉你。即使你把我人赶走了,可你赶不走我的心!”
“妹子,求你不要感情用事,怜悯只会增加我内心的痛苦与压力,我已心灰意冷。你再温暖的话我听了也感到心寒,你的善良与关爱只会给我带来良心自责,求你离开吧!”
槐花担心他再有过激行为,只好含泪而别,说了声:“哥,保重!”含泪退去。
有一种爱,大而无疆,如鱼如水,不弃不离。槐花暗暗发誓:要用一生去爱他、照顾他!
闫立秀
发表于 2013-7-15 18:11:39
第三十章 以身相许
槐花决定把一切给予这个心爱的男人,她揭开被子,从背后抱住洪啸天,温柔挺拔的胸脯紧贴着他的后背,像火一样燃烧起来……
柳儿一天天地长大,眼看满了周岁,虽说有婆婆呵护她,但最受累的还是春生。孩子一哭闹,不是饿了就是尿铺,他一边忙着熬米糊,一边换尿布。晚上,他还要抱着柳儿满屋里兜圈子,一直把她哄睡着后,自己才能睡觉。
一连几个月不见洪啸天来看柳儿,钱也用光了,孩子饭量逐渐增大,眼看要断炊,婆婆愁得掉眼泪,春生急得团团转,商量到最后,决定去找洪啸天。
春生到剧团一打听,才知道出事了,无奈,只好空手回来。
婆婆说:“还是把她送人吧,靠我俩是养不活她的。”
春生接过孩子,他有些舍不得。
婆婆劝道:“去街镇上找个好人家吧。”说罢,老泪纵横,她也舍不得啊!
春生轻轻地说:“妹妹,哥对不起你,因我无力抚养,只好把你送走了。”说罢,抱着柳儿朝大街走去。
柳儿的小手紧紧搂着春生的脖子,睡得又香又甜,他的脚步越走越沉重。眼看就要到街上了,突然,柳儿哇哇大哭,好像在说:哥,你为什么也要抛弃我……
哭声打在春生心坎,刺痛他的五脏六腑,他心一横,对着柳儿说:“不送了,哥养活你!”说来也怪,就这一句话,她不哭了。
他把孩子交给婆婆说:“我有办法。”说罢,他背起鱼篓下河捉鱼去了。
他用鱼汤喂养柳儿……
槐花每天都站在病房门口,看着洪啸天痛苦的样子,想安慰他几句又不敢进去;看到护士给他喂饭,真想夺过来自己去喂,但她不能这样做;她默默流泪,却不敢哭出声。她静静地观察,耐心等待他能接受自己的那一天……
数月后一个深夜,槐花再次来到医院,她轻轻走进病房,怕惊动他被赶出去,站在那里连气都不敢出。
双目裹着纱布的洪啸天虽然看不清来人,但凭感觉,他意识到是槐花。他变了腔调问:“槐花,是槐花吗?” 他知道槐花每天都在门外,赶是赶不走她的,他改变了方式。
“哥!”槐花哽咽着,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说,“哥,你不是看不见我了吗?”槐花泪眼婆娑。
洪啸天挤出一丝笑,眼泪却渗透纱布,“凭感觉就知道是你来了,而且你每天都守在门外。”
“哥,这次来我就不走了,伺候你,照顾你。”
洪啸天语气沉重地说:“妹,哥已经不是以前的洪啸天了!”
“哥,你还是以前的你。”
“失去右眼,我像个魔鬼,会吓死你的!”
“妹不怕!” 槐花一下子抱住了他,洪啸天僵硬地躺在她怀里轻声说道:“槐花,哥对不住你。”
槐花伸出手去捂他的嘴,“哥,你是好人,这辈子我都要对你好。”
“妹,哥在生命垂危的时候是你救了我,现在你能来看一眼,哥就很知足了。”
“哥,躺下。”槐花温柔地用毛巾给他擦身上汗珠,然后用手轻轻推动他的胸脯,为他按摩,“哥,觉得怎样?”
“蛮舒服的。”
“那我给你按一辈子。”
“妹,我现在是个废人了。”
“妹不嫌弃。”
“我已成了瞎子!”
“我是你的眼睛,愿做你的拐杖。”
槐花每日守在医院病房,她恨左世坤手段毒辣丧尽天良,悔自己害了洪啸天。唯一能够补偿的是加倍疼他,让他早日走出心里阴影,让他不要自卑。
在槐花精心护理下,洪啸天的伤势渐渐好转。
槐花每天一大早,就提着一大瓦罐滚热的黑鱼汤来。中医说,黑鱼汤能让伤口愈合快,她就天天早起去买黑鱼,然后再花钱请饭店炖。洪啸天倚在床头,槐花就一勺一勺地喂,怕烫了他,就用嘴先吹几下再朝他口边送,洪啸天喝着香浓的鱼汤,心里有说不出的感激。
洪啸天的伤口愈合得很好,可惜视力极差。
槐花多次催他解下缠在脸上的纱布,洪啸天就是不肯,他不愿露出真面目,怕吓了她。
洪啸天睡在床上微闭双目,心事重重。明天就要出院了,首先想到槐花,在他最需要照顾和安慰的时候,这个红颜知己甘愿为自己付出了一切。曾经颓废在情感世界的他,觉得对不起槐花的痴情,尽管石榴已经结婚,然而,这一切来得太晚了。
他想到今后的路:回戏班?他担心被石灰烧坏的眼球会使五官变形,演员是最讲究扮相的。干杂活?他已不适应做任何体力劳动,他还想……
槐花有生以来从未与男人睡在一个房间,因为照顾洪啸天,才不得已在房间拐角边搭了个床铺。伺候病人少不了搀扶、搂抱着一个异性,但她从未多想过,可今晚她却心猿意马。
“哥,你睡着了吗?”
他佯装睡着,没有答话。
面对自己心爱的人,槐花突然感到内心躁动,甚至春潮涟漪,她决定把一切给予洪啸天的时候到了。她慢慢揭开被子,从背后抱住洪啸天,温柔挺拔的胸脯紧着贴他的后背,像火一样燃烧起来。她要用一颗善良的心、健康的体格,来抚慰一颗创伤的心,用最宝贵的贞操,回报这位为了自己成了残疾的亲人,她充满柔情地说:“哥,我爱你,哪怕一次,小妹今生不忘!”洪啸天转过身来迎合槐花拥抱,双臂有力地将槐花搂入怀中,他俩都在使劲地搂紧对方。他轻轻揭开纱布的一角,从缝隙里偷偷地看她一眼,灯光洒落在槐花的脸上,她安详地躺在自己怀里,像一条美人鱼。他从未如此真切地看过她,楚楚动人,粉红有美感的嘴唇,洁白的脸颊与满怀柔情的神情更是撩拨人心。最能打动心灵的是美,美能在想象里产生一种内在的、难以抑制的冲动,她牵动着他的灵魂。洪啸天无法自拔,真情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着,他近乎丧失了理智,完全疯狂了!将火热的嘴唇贴紧她的嘴,她燥热的娇喘让他心驰神往。槐花缓缓睁开眼,看了看疯狂中的他又缓缓闭上,将他搂得更紧,那翕动的唇间传来轻微的呻吟……
突然,好像听到一个声音在骂:洪啸天,你太卑鄙了!你利用同情亵渎纯洁的爱,这种爱不是你这样的人能得到的!你要经受起诱惑,爱一个人,就得让她幸福,同情不是爱,但同情却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如果亵渎这伟大的爱就是最可耻的人!
洪啸天松开了槐花,艰难地从床上爬起来,假装伤痛,要吃止痛药。槐花信以为真,马上起来伺候他吃药。
“美”可以撩拨人的如火性欲,“道德”则是一杯冰冷的镇定剂。洪啸天一连喝了几杯凉茶后,心才渐渐平静下来,欲火被理智征服,他知道,再同床共枕一定会做出不耻的事来。想到这,他小声对槐花说:“妹,等到那一天我们再……好吗?”
槐花:“哥,妹听你的。”她把洪啸天扶上床,然后回到自己的铺上,拧熄了床头的壁灯,房间暗淡下来。
洪啸天毫无睡意,他靠在床头心潮翻滚,槐花是那样的善良,那样的纯美,那样的可爱!人是情感动物,感恩于心,报恩于行, “感情”和“感恩”不是一回事,心的改变,态度就跟着改变,态度的改变,行为就跟着改变,洪啸天在痛苦地思索。于是,他做出了件令所有人出乎意料的决定……
第二天一早,槐花醒来后却发现洪啸天的床是空空的,以为他去了厕所,等了会不见他归来,她又到院子里去寻找,也不见踪影,她赶忙去问护士,护士摇头,她又回到病房发现床上留下一封信。
槐花拆开一看放声大哭:“哥投河自尽了!”
她的哭声引来了医生、护士……
闫立秀
发表于 2013-7-15 18:11:57
第三十一章 血染左府
突然,她猛地咬住他的右耳,压在心底的仇恨像火山爆发,化作一股无穷力量,只一下,耳朵被连根咬断!
槐花拿着洪啸天的遗书,哭着找到了戏班,大家闻此噩耗,倍感惋惜,田老犟更是哭得死去活来。于是,全班人员一起到淮河边上祭奠,为其“设醮普渡”。
自古以来,淮河便有设醮普渡的习俗。传说投河或自溺的人,成了“大庙不收,小庙不留”的孤魂野鬼,游荡人间,骚扰世间活人。为了让阴阳两界的人鬼平安,人们要为这些鬼魂举行“普渡”礼,一方面可以使他们早日脱离地狱之苦,另一方面希望他不再骚扰世间活人。这种习俗一直流传在濒水人家,有其特定的地域要求,整个淮河流域也只有田家巷、龙凤潭两个地方有这样的习俗。
除此之外,对投河自溺的人,还有“放河灯”祭祀。
“放河灯”隐含着人们对“俗神”的信仰,但更多的是对自己心目昆明论坛定的“鬼灵”谒拜。这种活动虽然有很重的封建迷信色彩,但其中包含的却是人们美好的愿望。
槐花要为洪啸天“放河灯”以报感恩之心。她用十只木盆放在水面,每只盆里点燃香烛,月夜风轻,河面平静,水上香烟淼淼,水下倒影烛光摇弋,形成一道别样的景观……
槐花跪拜哭道:“哥,你不该走此绝路啊!如今你成了水底的孤魂,叫我怎不伤心……”她将自己的情感葬入水中,几度昏厥……
洪啸天的“自溺”事发突然,很少有人知道,经槐花大张旗鼓的“祭祀”早惊动了左世坤。当他闻听“情敌”死讯后,满心欢喜。他知道,要想得到槐花,用软的肯定不行,她不吃这一套,这回要给她点颜色看!于是,带领一帮流氓恶棍,开着小火轮向曹家渔船奔来。
深天幽空,相思缠绵,槐花如泣如诉,悲痛欲绝,哭道:“你是我前世无法舍弃的情,我是你后世无法忘怀的缘。天长路漫,黄泉路上你多孤单,谁与哥做伴?妹‘放河灯’为你引路,为你做伴,妹的泪水如浪花飞溅,化作淮河水东流不还……”
她正在痛哭之时,忽见几个人跳上渔船,为首者正是左世坤。他身边站几个彪形大汉,其中一个大胡子男人敞开着上衣,前胸及左右胳臂布满纹身,左青龙,右白虎,一看便知道他是社会上的流氓头目。
槐花惊恐地说:“你们想干什么?”
大胡子带着淫笑:“这小姑娘长得挺不错嘛!”说着,朝前逼近。
槐花大喊:“滚开!”
大胡子不屑地吐了口唾沫,咧开两排镶金的黄牙,发出一阵淫笑声,然后一挥手,几个凶汉上前架起槐花。
槐花边挣扎边叫:“土匪,强盗!”
槐花娘闻声上前阻拦,她用身子护住女儿。
大胡子背对她放声大笑,笑声像野狼嚎叫,令人毛骨悚然!突然,猛转身扬起一只手,用力一推,槐花娘落入水中,另一只手抓住槐花,像老鹰抓小鸡似的将她提到火轮上,他们驾船飞快离去,槐花娘被河水卷走、吞没……
槐花被拖进左府后院,她寻死觅活,又哭又闹,左世坤和这帮恶魔们围在一圈,像看动物表演似的任她发疯。
披头散发的槐花,指着左世坤骂道:“你比蛇狠毒,你比狼凶残!你害死我娘,逼死洪啸天,我跟你拼了!”骂着骂着,一头向左世坤撞去,他既不躲也不闪,就势将槐花搂在怀里。
大胡子道:“大哥,我看这女人太倔犟,像个疯子!”
左世坤道:“我什么女人都玩过,就是没有玩过疯子,今天晚上我一定让她疯个够!”说罢,哈哈大笑,顺手将她抱到床上。
大胡子道:“大哥,要不要……”
左世坤道:“一个小女人,我还对付不了?这儿没你的事,带弟兄们喝酒去吧。”
大胡子道:“是!”一挥手,这伙人走了。
槐花缓缓抬起眼皮,视线由模糊变清晰。她看到一个张牙舞爪的魔鬼就站在床前,慢慢地化成左世坤。
左世坤歪着脑袋欣赏槐花姿容,看了一会,他猛地扑过去将她压在身下,槐花把脸拼命地往外扭,往下埋,两只眼紧闭,她知道这个色魔是怎生的模样,那模样是不堪入目的;她的心撕裂了,强烈的羞辱感使她无法忍受,只好紧锁眉宇,咬紧牙关,抽紧了全身筋骨。屋里的空气变成了凝固的冰块,寒彻入骨!她想喊叫,结果只能从牙缝里挤出一丝战栗发颤的话音来:“你……你这个禽兽!”
左世坤道:“美人,我的宝贝。不瞒你说,打第一天见到你,就让我动心,想你都快想疯了!”他眯着眼睛看着她,嘴角挤出一丝笑容,他的笑比哭还难看,充满着歹毒、淫荡,把他最恶俗、最卑下的一面全都裸露出来了,他是一个贪婪的淫棍、好色的恶魔!
槐花知道左世坤要强暴她,脸色变青,咬牙切齿,恨不得一口咬死他!母亲及洪啸天都死在这个魔鬼手里,她将仇恨压在心头,暗暗告诫自己,想报仇先得忍……
这时,一个老妈子端着热汤进来,左世坤翻身下地,两眼一瞪说:“你进来干什么?”
老妈子说:“太太要我给姑娘送点姜汤,说她蛮可怜的……” 不等她把话说完,左世绅便吼道:“送什么姜汤?是醋,滚!”老妈子吓得转身离去。
她刚走又进来个佣人,“老爷,太太请你过去。”
左世坤道:“不去!你们全都给我滚,滚得远远的,别坏了老子心情!”
所有的人全走光了,槐花眼中闪过一丝杀意,表情变得阴沉。
左世坤并不想急着占有她,他想慢慢跟她玩,像猫捉到老鼠一样,玩到兴头上再吃它。一个多月的单相思害得他得食不甘味,睡不安枕,如今得到手了,他要慢慢品味。他笑着附在槐花身上,嗅着一种诱人的气味,这气味不是芳香,也不是甜蜜,而是一种软绵绵热突突,只有年轻女人身上才能散发出的特殊气息。他嘴在她脸上乱啃,口中不停地喊着:“宝贝儿,想死我了……”
槐花已经毫不在意他的举动,意在放松他的警惕,她微闭双目,一动不动地任他摆弄。他一只手摸她的胸部,揉捏着,另一只手撕开她的衣领,俯在她雪白的肌肤上,将头埋在她胸口柔声细语道:“我就喜欢看你这个样子……”
槐花双手紧紧抱住他的脖子,近乎欢洽,甚至还有点逢迎;她像盛夏的荷花,舒展开来了,左世坤更感到飘飘然,心旌摇曳,忘乎所以;她的嘴贴在他的脸上,轻轻移动着,他感到浑身上下像火烧的一样,热血上冲!她吻他脖子,吻他的脸,吻他的额,他紧闭双目,沉浸愉悦之中……
突然,她猛地咬住他的右耳,压在心底的仇恨像火山爆发,化作一股无穷力量,只一下,耳朵被连根咬断!
他惨叫一声,捂着右脸恐慌地跳下床,左手颤抖指着她:“你!你……”鲜红的血液缓缓地顺着右脸流下,滴在地上。
闫立秀
发表于 2013-7-15 18:12:15
第三十二章 疯女无罪
几个警察站立两边,一个文书坐在一边记录,雄爷威风凛凛地坐在上首,这阵势还真有几分威严。
这个柔弱的女子,不仅是因为“困兽犹斗”,而且在意志、心灵上,她战胜了他!
槐花满嘴满脸都是血,猛地跳下床,她为死去的亲人报了仇,也解了恨,她高兴地笑了。
左世坤吓得跑到门外大声呼救:“快……快救我……救我……”他歇斯底里的惨叫声,犹如堕入地狱世界。
佣人们齐跑过来,见此情景吓得惊叫:“这是怎么了……你怎么全身是血?你的脸……”
他痛得跌坐在地上,两脚不断打战,嗓子也变了调:“……救命……救命……她疯……了……疯了!”他手捂住脸,尖叫道,“她是个疯子!”
佣人们慌乱地冲进屋,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槐花披头散发,血红的嘴里含着一个耳朵,吓得他们一个个站不稳脚,惊得张大嘴巴。
槐花狂笑、嚎叫,耳朵从她口中掉落,她咧嘴盯着血淋淋的猎物,并用脚狠狠踩踏着。她开始冷笑、苦笑,后来大笑、狂笑、傻笑,悲、愤、情、仇一下子冲向脑门,她的笑近似疯狂,停不下,止不住,她疯了!
槐花真的疯了!
佣人们七手八脚将左世坤抬送医院。
大胡子带着一帮人冲了进来……
槐花被五花大绑,送到了警察局。
当时国民党淮河警察局只设立了秘书、侦讯、治安、行政四个处和一个矿警总队,这夜正好是雄爷值班,他现在兼任淮河警察局治安大队长了。
他正与弟兄们搓麻将,一见送来案犯赶忙停下。
大胡子傲慢地对雄爷说:“这是‘河总’送来的犯人!”雄爷见大胡子盛气凌人的样子很不顺眼,怒道:“站一边去!”大胡子只好乖乖地后退几步,将头低下不敢放肆,他知道这儿不是总督府。
雄爷大声命令:“开审!”
几个警察站立两边,一个文书坐在一边记录,雄爷威风凛凛地坐在上首,这阵势还真有几分威严。
雄爷看了看槐花,觉得很面熟,好像在哪见过?沉思了一会儿,他突然想起,是搭救山妹的那位渔家姑娘。他暗忖,她与总督有何冤仇?这里面一定有文章!想到这,他命令大胡子:“给这女子松绑!”
大胡子道:“他是个杀人犯呀!”
雄爷一拍桌子吼道:“到这里就得听我的,松绑!”大胡子只好乖乖地给槐花解开绑绳。
雄爷问大胡子:“你说她是杀人犯,杀谁啦?”
“左总督。”
“一个弱女子敢杀左总?”
“你别小看她,可凶啦!”
“呈上凶器!”
“没有凶器。”
“呈上证据!”
“没有证据。”
“一无凶器二无证据,你凭什么说她是杀人凶手?”
“她不用凶器。”
“胡说!一个赤手空拳的弱女子,不用凶器岂能杀人?”
“她,她用嘴!”
“荒唐!世上哪有用嘴杀人?”
“她,她一口咬掉总督的耳朵!”
“为什么咬他耳朵?”
“是这样的,我们家总督看上她了,想……”不等他说完,雄爷把桌子一拍,怒道:“你家主子一定是逼良为娼,抢占民女,咬死活该!”
“爷,您别来火嘛……”说着,大胡子递上一包大洋,媚笑道,“这是证据。”
雄爷接过掂了掂,“证据?”
“是证据!”
“是证据?”
“是证据!”
雄爷哈哈大笑道:“既然有证据,我会秉公而断。”
大胡子一见雄爷收下“证据”心中十分高兴,暗想,天下没有不爱财的官,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啊!
他双手抱拳施礼,说:“拜托,拜托!”
雄爷暗忖,左世坤这小子肯定是个好色之徒,一定想占她的便宜,不然怎会被咬去耳朵?咎由自取,活该!想到这他问槐花:“这一女子,你为何咬人家耳朵?”
槐花不理……
雄爷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槐花一个劲地傻笑,“我想咬人……咬人。”
“你家住哪里?”
她还是笑个不停。笑着笑着,她放声大哭:“啸天哥,你等我,我这就去见你……”
大胡子说:“她是个疯子!”
雄爷走下座位来到大胡子面前,拍拍他的肩膀问道:“她真是个疯子?”
大胡子肯定地说:“真是个疯子!”
雄爷回到座位上对文书说:“记上,该女是个疯子。”
文书道:“记上了。”
雄爷道:“叫他画押。”
文书向大胡子招招手:“过来画押。”大胡子在记录上摁了手印。
雄爷接过来看了看,用手弹了弹,冷笑道:“把这个疯子放了!”
大胡子道:“你……放她?”
“对!”
“为什么不把她关起来?”
“无罪!”
“你敢包庇杀人犯?”
“浑蛋!你懂个屁,疯子杀人是不犯法的!”
“她不是疯子!”
“想赖账?”
“我……”他自知理亏,张着嘴巴却说不出话来。
“放人!”
文书走到槐花面前,抓住她的手指在记录上摁了个手印,说道:“你走吧!”
槐花狂笑道:“我想咬人,咬人啊……哈,哈哈……”她笑着冲出门外,黑夜吞噬了她的身影……
大胡子道:“还我的‘证据’!”
雄爷道:“私下行贿,没收上缴!”
“你?我要上告!”
“去吧,老子恭候!”
大胡子气急败坏地带人走了。
雄爷掂了掂大洋,哈哈大笑道:“兄弟们,走,喝酒去!”
闫立秀
发表于 2013-7-31 21:44:45
第三十三章 锦衣还乡
周子虎来到厢房,眼前的景象让他惊呆了!美丽端庄的石榴,如今蓬头垢面像个疯子,他感到一阵心酸,喊了声:“大嫂!”……
自从把后门钥匙托蜡梅娘带走后,石榴每天都盼着洪啸天到来,有时半夜风吹落叶、雨打窗棂,稍有一点响动,她都会慌忙开门观看,然而,又总是失望地坐到天亮。几个月过去了,仍不见师兄到来。她苦思冥想找不出合适理由,以他性情不会丢下她不管,难道他与槐花……对,一定是因为槐花!心中燃起的那点希望之火慢慢熄灭了。她暗暗祈祷:愿洪啸天与槐花白头偕老。
不久,蜡梅娘传来噩耗,石榴闻知洪啸天投河自尽后,整天以泪洗面。她为笑笑没有能够见到生父而遗憾;为师兄之死而悲哀,更深人静时,偷偷地为他烧纸焚香,超度他的亡灵……
被关在人间地狱里的石榴,终于有了出头之日!
国民党统治集团在美国政府的支持下,推行内战,妄图消灭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和一切民主力量,恢复其在全国的反动统治。但失去民心的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倪司令也从宿州退到淮河以南,驻守舜河岭继续“剿匪”, 清查暗藏在煤矿工人中的昆明论坛分子。
衣锦还乡的周子虎可谓是春风得意,八面威风!他骑着高头骏马,带着一排军人威风凛凛地开进村庄。周胖子眉开眼笑,亲自出门迎接儿子。
周家大院戒备森严,大门两边军人把守;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整个村庄布满军人,惊得村民家家关门闭户。
此刻,周家上上下下主仆佣人齐来祝贺、拜见,唯独不见石榴到场。
周子虎问道:“大嫂为何没来?”
周胖子说:“她是个丧门星!”
“你说她是丧门星?”
“不守妇道,生下野种!”
“爹,孩子虽非周家骨血,乃事出有因。”
“是她害死了你哥!”
“不,是他不听劝阻,被昆明论坛杀害。你们埋怨嫂子,更是错上加错!”周胖子还想辩解,周子虎打断道,“你什么也别说了,儿子这条命是她给的,就凭这一点,她是我的救命恩人!”见儿子生气,周胖子只好顺从,他命令周三:“去,把大少奶奶请来!”
周子虎起身道:“慢,我要亲自去接她。”
在场的人全愣了!
周子虎来到后院,一进厢房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潮湿的地上放些稻草便是她的床铺;上面放了一床脏兮兮的旧被子破烂不堪;原先美丽端庄的石榴,现如今蓬头垢面像个疯子,他感到一阵心酸,喊了声:“大嫂!”
正在低头捉虱子的石榴忽听有人喊叫,抬头一看,见是二少爷,她不知是凶是吉,是悲是喜?忙道:“二少爷,你……你回来啦。”说话声音不大,听起来令人酸楚。
“大嫂,您受苦了!”说着,他俯下身子将她搀扶起,“大嫂,我们周家对不起你!”他的眼睛湿润了。
听了这话,石榴一下子愣住了,此刻,她的心情是矛盾的,尽管周家伤害了她,可在她眼里,二少爷是个好人,在周家也只有他把自己当人看。她像见了亲人似的拉着周子虎的手,泪水止不住滚滚下落。
周子虎安慰道:“大嫂,您受委屈了,从今往后再也没人敢欺负你!”说罢,吩咐蜡梅道:“把佣人全给我叫来!”蜡梅应声而去,不多会,周家上上下下所有佣人全都来到后院。
周子虎手挽石榴说道:“你们都给我听好了,从今往后,她就是我们周家的大少奶奶,是主子的身份!她的话,说一不二,谁敢违拗,赶出周家!”所有人面面相觑,不敢做声。
众人走到石榴面前,齐声道:“给大少奶奶请安!”
周子虎说:“快给大少奶奶梳洗更衣!”
丫鬟们说:“是。”腊梅走上前扶着石榴走出后院……
自此,包括周胖子在内,都对石榴另眼相看,佣人们见她毕恭毕敬,管家见她点头哈腰,一口一声地喊她“大少奶奶”。
尽管地位变了,她的心没变,仍把周家当成虎穴,心里惦记着女儿,每当想起笑笑,总是取出那半只玉镯,看上又看。
周子虎念念不忘当年仇恨。如今,他要仗着倪司令的势力借机报仇雪恨,暗中派人监视雄爷的一举一动,伺机下手。
矿警队负责保卫矿井安全和押运煤炭任务,他们经常护送运煤的车队、船队给发电厂、窑厂、砖厂及商贩老板等客户护送煤炭。这天,他们又出发了,车队行进在崎岖的山路上,袁新善带着大个子李和小个子张在前面开道,雄爷和两个弟兄随后压阵,行至中午,车队才到目的地——洛河镇。
洛河镇是淮河岸边的一个古镇,古属楚地,是淮河流域的千年古镇。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南北文化的交汇地,钟灵毓秀,人杰地灵,是“淝水之战”的古战场,素有“洛涧古道”之誉。洛河古称洛口,因位于洛涧入淮口而得名。洛河镇北临淮河,南倚舜耕山。因受东邻上窑镇影响,这里盛产缸、罐、坛、碗、盆,通过水旱两路远销各地。因交通便利,这里商贾云集,经过历史沧桑,已形成人口集中、街道繁华的商埠。镇北头建了十几座大窑厂,他们就是给窑厂送煤炭的。
雄爷要大个子李送车队进厂卸煤,他带着矿警们走进饭店。
因为常来,这里的老板和店小二都认识他,赶忙给雄爷一行安排了雅座。
他们刚刚落座,忽听门外传来一阵嘈杂声,随之走进几个穿戴不整背枪的人。为首的小头目正是歪队长,他头戴礼帽,肩挎一只驳壳枪,进门就大声嚷道:“给爷安排一个雅座!”
店小二满脸赔笑道:“对不起,雅座已有客人了。”
歪队长叫道:“不行!叫他们滚蛋!”
小二道:“来的都是客,怎好撵走人家呢?”
歪队长一把揪住店小二衣领,用枪顶着他的脑袋吼道:“你他妈的活腻了不是?”
店小二吓得直打哆嗦,“这位爷,饶了我吧……”
歪队长道:“你他妈的,也不看老子是谁!”一脚将店小二踹倒地上,“把你们老板喊来!”店小二爬起来直奔后堂而去……
这时,大个子李从窑厂卸完煤炭回来,见饭店门口围满人,不知何故,他好奇近前一看,愣了,只见囚车内站一女犯,虽是披头散发,但他还能认得出,这女子正是他们当初抢的那位“新娘”。于是,他不敢怠慢,急忙走进饭店。
一进雅间,他就连声说道:“怪了,怪了!我看到‘新娘’了。”他没头没脑地一句话把大家弄懵了。
袁新善问道:“你看谁家娶新娘了?”
大个子李说:“不是娶新娘,而是当初我们抢的那个新娘。”
袁新善一听忙问:“你在哪看到的?”
“就在饭店门外。”
“在饭店门外?”
“对!锁在囚车内。”
“你看清了没有?”
“绝对没错!”
袁新善心想,这下坏了,一定是回去后被抓住了。他站起来说:“我去看看。”雄爷伸手一拦:“别动!” 他指了指门外道,“看样子跟这伙人有关,须见机行事。”
他们正在说话,只见饭店老板走了进来,他笑容可掬地拱手道:“雄爷,实在抱歉!”
雄爷道:“你的意思……”
“请爷行个方便。”
“我们可以让出雅座,不过先请那个头儿进来跟我说句话。”
老板连连道谢:“您老真是大人大量。”说罢,转身离去。
雄爷低声道:“切勿乱来,看我眼色行事!”话声刚落,人已进屋。歪队长一见全是警察,顿觉不妙,刚想抽身离去。
雄爷一拍桌子大声喝道:“站住!”
闫立秀
发表于 2013-7-31 21:45:06
第三十四章 山妹获救
袁新善见到昏迷中的山妹,心中阵阵酸楚。他们虽未同床却同房;虽未做成夫妻,却认了兄妹。那剪不断理还乱的情丝一直缠绕着他。
歪队长见雄爷一副严肃面孔,吓得连连拱手道:“都是自家人,小的多有得罪……”
雄爷道:“老子和你不是一路人!”又指着他鼻子骂道,“你们一帮土匪,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欺压良民,扰乱治安,给我拿下!” 大个子李迅速下了他的枪。
小个子张带了几个警察冲出门外大声说道:“把枪放下,我们是警察!”他们一个个束手就擒。
歪队长说:“爷!不,长官,别误会,我们不是土匪。”
雄爷说:“我看你们就是土匪!”
“长官,我们真的不是……”
“你们是干什么的?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说!”
“我们抓到一个女昆明论坛,她是区妇救会长……”于是,他把抓山妹的经过细说一遍。
“既是昆明论坛为何不就地正法?”
“剿匪司令部贴出告示,抓住一个地下党赏银圆二百,逮住昆明论坛头头奖大洋一千!”
“这么说,你们是去邀功请赏的?”
“长官说得对!”
雄爷说:“按照民国法律,你们强买强卖,以强欺弱,关你一年半载也不为过!”
歪队长点头哈腰地说:“那是那是,长官高抬贵手,小的一定孝敬您老!”
雄爷一摆手说:“算了,这回就饶了你们吧,不过……”
歪队长一脸赔笑,“我请客,我请客!”
雄爷道:“把你们几个弟兄都叫进来,大家一起吃。”
歪队长连连点头,出门而去。
雄爷问大个子李:“看守囚车共有几人?”
“两个。”
雄爷吩咐道:“正好六对六,想办法把他们灌醉。”
众答:“行!”
双方正好一桌,刚刚坐下,雄爷对歪队长说:“把外面的那两个弟兄也叫进来一起喝两杯。”
歪队长:“长官,不必了,他们看守囚车。”
雄爷:“我派个警察替你们看守。”他不容分说地命令袁新善,“你去!”歪队长还想阻拦,袁新善已起身离去。
雄爷端起酒碗说:“不打不相识,来,大家同干!”说罢,一饮而尽……
袁新善来到门外对两个看守说:“请你们进去喝酒,我替你们站岗。”他俩连声道谢,高高兴兴走进饭店。
袁新善见他们离去,赶忙走到囚车前,见昏迷中的山妹头发凌乱、满脸血污,心中感到阵阵酸楚。他们虽未同床却同房;他们虽未做成夫妻,却认了兄妹,那剪不断理还乱的情丝一直缠绕着他。自她走后数月,袁新善几乎日日思念,常常梦见。为她暗暗祈祷,愿她平安无事,早日与妹夫团聚。然而,一切美好的祝愿变成了残酷的现实!如果说当初把她从虎穴中救出,是为了自己娶老婆,那么这次救她,完全是真情所致。
他轻轻地叫了声:“妹妹!”正在昏迷的山妹慢慢睁开双眼,“你是——”
“是我,你哥啊!”山妹万万没有想到在这里遇见了袁新善。她有气无力地喊了声:“哥,我在做梦吗?”
“不是梦,妹妹你受苦了。”
难中相逢,百感交集,她被敌人严刑拷打都未落泪,此刻,再也忍不住了,泪水滚滚而下。
山妹问:“哥,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什么也别问了,你的遭遇我全知道,眼前最重要的你要挺住,我和大哥会救你的。”
山妹知道眼前这个男人讲话办事,是信得过靠得住的。但她还是拒绝,因为欠他的人情太多太多。
“不!这样做太冒险了。”
“我不能眼睁睁地看你去送死吧。”
“我已做好死的准备,真的不能再连累你。”
“还记得我们盟誓时说的话吗?”
“记得。”
“我说过,我会永远记住你这个妹妹。如今妹妹遇难,我能见死不救吗?”
山妹不再说什么了,她深情地喊了声:“哥!”泪水像珍珠般地滚滚落下。她觉得,当一切都要失去的时候,人与人的交流才变得真诚,彼此之间的情感才除去了交易的色彩。
雄爷他们已喝光了两坛子烧酒,一个个都有八成醉了。歪队长走到雄爷跟前,他已站不稳了,断断续续地说道:“不,我……不能喝了。”
雄爷说:“怎么,瞧不起我?”
“岂敢,岂……敢。”
“小二,再来两坛酒!”小二应声将酒送来,雄爷先给自己倒了一碗酒,然后又给他满上,端起碗说:“同饮!”
这帮匪徒哪是雄爷的对手,他们既不敢得罪又不好推辞,硬着头皮笑脸相陪,一个个只喝得烂醉如泥,倒在桌上呼呼睡去。
袁新善正与山妹说话,小个子张过来在他耳边悄悄说道:“这伙人都醉了,雄爷要我们立即离开。”
“那她?”
“雄爷已有安排。”
袁新善对山妹说:“我们先离开,你要挺住!”山妹点了点头说:“走吧。”
雄爷带着弟兄们离开洛河镇,急匆匆往回赶,直到天黑才停了下来。他指着路两边茂密的树林说:“就在这里等他们,便于隐蔽,又是必经之路。”雄爷在军队打过仗有经验。于是,大家分散隐蔽。
雄爷又吩咐道:“我们只劫囚车别伤人,不能把事情闹大。”
弟兄们齐声应道:“全听大哥的!”
歪队长一觉醒来已是太阳偏西,他不敢久留,押着囚车上路。他们翻山越岭匆匆赶路,此时已近午夜,两盏马灯前面引路,歪队长骑着毛驴跟在后面押阵,他悠闲自得地哼着小调:
进茶山,我衣帽堂堂,
出茶山,我屌蛋精光。
要问我为啥打了瓦呀,
爱上个破鞋小梅香。
亲她一口一吊钱,
搂她一夜呀,两块大光洋……
他一边唱一边做发财梦,他虽是奉命行事,但好处多多。临行时,县大队“团总”许诺他,只要将“昆明论坛”头头山妹安全送到“剿匪司令部”,一千大洋奖赏他三百,小队长提升为大队副。眼看白花花银圆到手,他怎能不高兴呢,发财、升官一举两得。
他们刚下山坡,突然被前面几个蒙面人拦住。就听为首的大喝一声:“老子是土匪,赶快丢下买路钱!”
骑在毛驴上的歪队长哪把几个“土匪”放在眼里,命令道:“弟兄们,给我打!”他拔出枪正欲射击,一颗子弹击中他的手背,歪队长从毛驴上摔了下来。他大叫一声:“快跑!”匪徒们一个个丢下囚车落荒而逃,身后枪声四起……
歪队长带着他的弟兄们跑了一程,见无人追赶才敢停下。他喘着粗气一屁股坐在地上,看了看伤口,并无大碍,子弹只是擦皮而过并未伤到筋骨。心想,只要囚车和人在,虽受惊吓也算是平安大吉。
他们一直坐到天亮,歪队长说:“这伙土匪是劫财的,只要囚车不丢,一切都好办。”
众人附和说:“队长说得有理。”
于是,他们顺着路找寻,待他们走到被劫现场时,却发现毛驴和囚车依旧还在,人没了。
歪队长沉思一会儿,一拍脑门说:“坏了,我们遇见游击队了,要是土匪肯定会把毛驴牵走的。”
大家齐声:“对,我们遇见游击队了。”
歪队长丢了昆明论坛要犯,他知道回去该受到怎样处罚。于是,他对几个弟兄说道:“丢了昆明论坛头头,回去肯定要掉脑袋,你们说咋办?”
几个人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齐声说:“我们听队长的!”
“要想活命,只有一条路可走。”
“只要有活路,弟兄们都跟你走。”
“那好,我们投奔倪司令。”
“能接收我们吗?”
“没问题,我有个堂兄在那里当连长。再说,国军正缺兵员。”
于是,几个人直奔舜河岭。
歪队长的堂兄带着他们几个来求周子虎,向他叙述了丢失“昆明论坛”要犯经过。他听后暗忖,这事蹊跷,说不定与雄疯子有关,他正愁着抓不到把柄,于是,向他们面授机宜……
闫立秀
发表于 2013-7-31 21:45:27
第三十五章 日久生情
爱情是人类的一种原始本能。凡是有男女的地方,无论环境如何恶劣,条件如何艰苦,丝毫不影响爱情之花绽放。
天亮前,袁新善一行抬着山妹回到了袁庄。
临走时雄爷再三嘱咐:“千万不能让外人知道,‘剿匪司令部’近在咫尺,万一走漏风声那可是灭门之灾啊!”
袁新善听后不敢掉以轻心,每日房门紧闭,凡有人来叩门总以各种借口拒绝进屋。
袁新善坐在床头,一勺一勺地给山妹喂药,要是太烫,就轻轻吹温了;他是个细心人,整夜不敢睡觉,不时摸摸她的头,看看退烧了没有。
伤势严重的山妹静静地躺在床上,腿受了枪伤无法下床;身受酷刑已是遍体鳞伤;双臂长期被捆绑,手脚麻木动弹不得,如植物人一般,生活无法自理;因长期得不到治疗,被子弹打穿的大腿,恶化感染腐烂流脓,散发出一股腥臭。对于这样一位生活不能自理的重伤患者,她需要别人帮助的太多,除要为她擦洗伤口、上药外,还要为她换衣服,扶她大小便,给她洗身子……
老实巴交的袁新善感到束手无策,毕竟男女有别,他对山妹说:“我去把三嫂叫来吧?”
山妹制止道:“大哥有交待,万万不可,若是走漏半点风声,都可能酿成大祸!”
“那你的伤……”
“你来吧。”
袁新善一脸为难,“那不行!”他解释道,“治枪伤要解开你的裤子;擦身子、上药须脱光你的上衣,你叫我怎好下手呀!”
“哥,病不忌医,都什么时候了,还忌讳这些,快来吧。”
袁新善从未碰过女人,仅抢亲当晚,他还是连着衣服抱她一次,在他人生四十多年里再未和哪个女人有过身体接触过,别说去脱女人衣服了,就是拉拉手他都脸红。
山妹急了:“哥,你要再不动手的话,饭我也不吃了,药我也不喝了,就死在你的面前!”
听了这话,袁新善不再犹豫了。
首先要为她擦洗胸口烫伤,然后上药。他俯下身子用一双颤抖的手去解她上衣纽扣,每解开一个纽扣就像偷了别人一件东西,仿佛不是去治病救人而是干坏事。当他轻轻解开她的上衣时,一对乳峰呈现在他的眼前,他头脑一下子懵了,赶忙停下,将脸迈向一边。
面对这个憨厚的男人,山妹既崇敬又无奈,也只有发狠了。她大叫一声:“袁新善!”
袁新善吓了一跳,赶忙应道:“在!”他依然背向她。
山妹故作生气地说:“看你表面老实,其实你是个心术不正的人!”
袁新善赶忙解释:“不,我没有。”
“心无邪念天地宽。”
“知道。”
“知道就好!你要是正人君子,两眼盯着伤口,不看别的,心里想的我是你妹妹。”
袁新善像接受命令似的应了声:“是!”经此激将,袁新善真的有些放松了,但他还是不敢正眼看她,费了好大会才脱去她上衣,为她洗擦伤口,包扎上药……
男女间的隐秘就像隔层窗棂纸,一旦戳破也就不再忌讳了,何况我国自古就有“病不忌医”之说。
正值夏天,山妹生了褥疮,为让她血液循环减轻褥疮蔓延,袁新善每个夜晚都要给她翻几次身,为她做按摩;每次给她擦身子时,还要抱起她,用棉被包着她的身体怕碰破了她身上的褥疮。他在床上放一个水盆,双腿跪在床上,一手抱着她,一手给她擦身子,一擦就是半小时。夏夜闷热,他每次都累得大汗淋漓,几天下来,人也瘦了一圈。
在袁新善的精心调理下,山妹的伤情日益好转。
夏去秋来,转眼已是冬天。山妹伤势已基本痊愈了。
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他们同吃同住,朝夕相伴。常言道,“日久生情”。这句话古人早就考究过了,这个“情”不只是友情亲情,也可以是爱情。
如果说,山妹过去与袁新善结拜兄妹是一种感恩的话,那么现在,她真正地喜欢上这个男人了,他的憨厚、他的善良无不深深印在她的心坎,日久生情实乃人之常情,无论是人是物,相伴在你身边时的点点滴滴,就会与你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更何况他是一个有血有肉重情意的男人呢。
爱,是人类情感的一个方面;爱,也是人类的一种原始本能。凡是有男女的地方,无论环境如何恶劣,条件如何艰苦,都会产生爱情的,丝毫不影响爱情之花的绽放。袁新善渐渐走进了山妹的心里。
这天,她精心准备了几样菜,烫了一壶酒,她早就想挑明这件事,怎奈羞于出口,觉得今晚是个好机会。
两人相对而坐。山妹满满斟了一碗酒,双手递到袁新善面前:“哥,妹妹我敬您一碗酒。”
袁新善居促不安,木讷地说了声:“谢谢!”端起酒一饮而尽。
山妹又斟满一碗酒,“哥,为谢您救命之恩,敬您第二碗酒。”
袁新善二话没说,端起酒一口气喝了。
山妹又斟满第三碗说:“您治好我的伤,从死亡线上把我拉回来,小妹敬您第三碗。” 袁新善本来就不胜酒力,两碗下肚已有几分醉意,接过酒说道:“我,我不能喝了……”山妹是滴酒不沾的,她给自己斟满一碗酒,酒壮人胆大,酒后敢说话,她要把心里话告诉对方。于是,她端起酒站起来道:“这杯酒我陪你喝!”说罢,一饮而尽。袁新善看她把酒喝了,端起酒碗说:“喝!”一仰脖子喝干。
直到他们把一壶酒喝干,两人都有些醉意了。
山妹不再犹豫,她趁着酒性问道:“哥,当初你为什么要放走我?”
“强扭的瓜不甜。”
“现在我的伤好了,你还愿意我走吗?”
“只要你愿意,随时可以走。”
“我要是不想走呢?”
“那就住下,赶明给你找个好人家嫁出去。”
“为什么要把我嫁出去?我,我要在长期住下去……”
袁新善摇摇头:“傻妹子,哪有不嫁人的道理?”
山妹一把抓住袁新善手说道:“你是装糊涂还是真不明白我的话?我,我要嫁给你!”说罢,将头靠在袁新善怀里。
袁新善愣了,他并非不想娶她。生活中,他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人,与如花似玉的她朝夕相处,要说没有一点非分之想,那绝对是骗人的。他是个正常男人,更何况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孤男寡女在一起,常有感情冲动的时候,当深夜看着她熟睡后,他会静静地坐在一旁,看着她的睡姿,听着她的呼吸声,体内立即会产生一种本能化学反应,看着、听着,不禁心猿意马,魂不守舍,心中似烈火燃烧般难熬,真想把她搂在怀里。但他一想到当初“洞房”之夜拿刀自杀的样子,想到面对淮河盟誓结拜兄妹的承诺,他就会一个人跑到河边独坐一隅,让冷风吹醒头脑。他暗暗告诫自己:任何轻率举动,都是对眼前这位孤身弱女的无情伤害,绝不能在她流血的伤口上再撒一把盐。
现在,她倒在他的怀里,当初许多美妙幻想即将成真,他简直不相信这是真的。人往往就是这样,在大喜过望时,反而感到不真实,是喜从天降,还是梦幻?他有一种虚无缥缈的感觉。
真是“信当喜极翻愁误,物到难求得尚疑”。也许,这就是爱情。爱情,一个让人永远说不清的话题,对一个异性,产生好感,并不需要什么条件,但需要过程,一个了解认识的过程。
山妹望着他疑惑不解的表情,她起身将袁新善地铺上的被子抱起放在自己床上,然后放下蚊帐。灯光下,她文文静静地脱去衣服。
也就是在这间屋子,当初她被抢来之时,衣服是被别人强行扒光的;眼前,也还是在这间屋子,她自己一件件脱下衣服,真是景物依旧,人情骤变。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袁新善盯着她那无瑕如美玉的肌肤,再一次为她的美丽深深地感动和陶醉,他一边脱衣服,一边向床前靠去……
夜深了,人静了,在这种时刻,应该让男女天性活跃起来,双双进入那个神魂颠倒的境界。她紧紧搂抱他,将舌尖伸进他的口腔,巧妙而且灵活,像一片弹性丰富的软玉。这不是轻佻,不是逗诱,是饱含甜情蜜意的敬重,给他温存,让他尽情欢愉,用柔情来润育他的阳刚之气,使他行色大壮!
夜更深了,人更静了,天性在无遮无拦的活跃,他轻轻地吻她,她拉过他的手,按放在自己丰腴的胸脯上,轻轻地摩挲,让他在温湿的“土壤”里,播下一颗繁衍的种子……
闫立秀
发表于 2013-7-31 21:45:42
第三十六章 为爱分手
山妹初次上街巧遇洪啸天,歪队长无意中发现了山妹,亲人、仇人,福兮?祸兮?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光阴荏苒,不觉过了四年。
袁新善和梁山妹的孩子也四岁了,并用他俩的姓氏给儿子取名“袁梁”。
几年来,山妹和儿子从不出庄,生怕被人发现招惹是非,只是晚上偷偷带儿子去小戏园看戏,来这里看戏的多是一些掏煤工人,周边农民,穷人居多比较安全。
山妹坐在台下,小袁梁却挤到前面扒在台口看戏。一个同他年龄相仿的小女孩也趴在台口。她圆圆的小脸,两只大眼睛,梳着一根独辫子,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表演,有点儿如痴入迷,有时嘴巴跟着哼……
散戏了,过来一个少年抱起小女孩,袁梁望望她问道:“他是谁?”小女孩说:“我大师兄。”说罢,招招手走了。
平静的日子过得倒也相安无事,袁新善夫妇一颗悬着的心也渐渐放松了。这天,从未出过门的山妹想带儿子到街上看看。他们走出村庄来到矿区,这里简直是另一番天地:他们看到煤矿井架上的飞轮在雾一般煤烟笼罩中不停转动,马路上的炭灰滚滚,沟里流着黑水,污泥变得发亮;一列运煤的小火车冒着浓浓黑烟一声长鸣,飞驰而过,车头放出一股白色水蒸气;一队下班矿工迎面走来,他们除了满嘴牙齿是白的外,浑身上下全是黑色的炭灰。尽管这里像个污秽的世界,看不到五光十色、琳琅满目的商铺,但这一切对他们母子来说都是新鲜的。他们穿过灰茫茫的街道,见前面围满一大圈人,山妹母子好奇地挤到人群里,一位戴了副墨镜的中年盲人,一边拉胡琴一边唱道:
敲敲板子定准弦,
唱一出禹王治水保良田。
淮河边上有个涂山,
他与那涂山氏女结姻缘。
为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
留下美名万古传……
他左边站着一个小女孩捧着铜锣讨钱,过路人不时丢下一些零碎钱;右边一位少年手打响板和盲人对唱。袁梁眼尖,一眼认出那个天天同他一起看戏的小女孩:“娘,你看!”山妹抬眼细看,平时戏园灯暗没在意,今天在阳光下看得真切,这个小女孩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既陌生又面熟。她又看了看盲人,残疾的右眼在墨镜遮盖下,脸庞依旧英俊。她觉得面熟,好像在哪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来。她从身上摸出一块铜板放在小女孩锣里。盲人继续唱道:
粗犷豪爽的淮河汉,
天生一副铁身板,
喝酒都爱用大碗,
甩开膀子驾着(那个)大帆船。
听他的声音,山妹突然想起来了,是船上救她的洪啸天!虽然戴着墨镜,但他相貌没变。她走上前叫道:“洪大哥!”
洪啸天一惊,“你是谁?”
“我是山妹啊,在船上你还救了我。”
洪啸天虽右眼失明,但他还是很快认出山妹,生怕被她识破真相,赶忙说道:“妹子,你认错人了!”说罢,起身离去。听唱的人一片茫然……
卖唱人正是洪啸天。
他并没有投河自尽,在离开医院的那一夜,他的心情极为复杂,一直没睡,几次想悄悄离开,又怕伤了槐花的心,他不是一个无情的人,对待感情他是认真的,他知道欠槐花太多太多, “情”与“爱”的取舍,“感恩”与“占有”的道德比重,觉得如果再拒绝槐花,那就太不尽人情了。
望着槐花进入了甜甜的梦乡,听着她那均匀的呼吸声,像美妙的音乐,是如此悦耳、熟悉,看着她的睡姿,觉得她是那样纯洁、善良,要是真能与她白头偕老……
天亮就要出院了,还不知道自己的视力如何?当他一层层解开缠绕的纱布,忽然觉得眼前一亮!右眼虽失去视力,但左眼竟然完全治愈,重见光明。他高兴极了,纵然失去一只右眼,但依然可以继续唱戏,他决定娶槐花为妻!
他轻轻走到槐花床前,打算告诉她这一喜讯,与她共享这份喜悦。当他抬手准备推醒她时,突然,发现床头桌上放着一面镜子,便随手拿起看看脸上的伤势,这一看不大要紧,却让洪啸天喜悦心情顷刻成冰,一下子跌坐在地上。
那只瘪进去的右眼,留下个黑洞,原本漂亮的脸庞竟与魔鬼一般可怕!如果让槐花看到他这张脸,非把她吓死不可。这时,他仿佛又听到责骂声。不,应该是自责声:洪啸天,你太卑鄙了!你利用同情亵渎纯洁的爱,这种爱不是你这样人能得到的!你要经受起诱惑,爱一个人,就得让她幸福,同情不是爱,但同情却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如果亵渎这伟大爱就是自私、可耻!
他想,爱一个人,就得让她幸福,可自己做不到,这张丑陋的脸已失去被爱的资本。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他做了痛苦的抉择。
为了让槐花能够得到幸福、对自己死心,他写了一份投河自尽的“遗书”,希望包括石榴在内的所有人,将他忘记,他要寻求另一种生存方式。
他站在病房门口,望着善良的槐花,久久难以迈步。他知道,这一别也许今生再难相遇。感情的伤是最要命的,当离开最爱自己的人,想着她哭泣的双眼、无助的身影,心都成了碎片!难道就这样无情甚至没有一句安慰的话走了?想到这,轻声细语地说道:“妹妹,分手也是爱,愿你今后找个如意郎君……”说罢,一扭头走了。
铭心刻骨的爱,他经历了第二次!
于是,他连夜去了孤儿春生的家。
这儿地处偏僻,离街镇较远,因此没人知道他会躲在这里。这时的洪啸天早已是身无分文,便将手上戴的金镏子卖了。一个是孤儿,一个是弃婴,三人相依为命,亲如父子(女)。他一边教春生唱戏,一边抚养柳儿。
春风岁月起,芳草年年生。两个孩子在贫穷酸苦的生涯中艰难地成长着,时光一晃四年。
春生学戏非常刻苦努力,早晨练功,白天背词,晚上学习唱腔,人虽小但很有艺术天赋,一点就通,一学就会。
于是,“师徒”三人走上卖唱生涯,成了流浪艺人,他们吃的是百家饭,住的是祠堂庙宇。旧时的祠堂,除了供奉家族的祖宗牌位之外,有的还放着富有人家的“寿材”,那可是避风御寒的极好之处。若逢寒冬腊月,两个孩子就会爬进棺材里美美地睡上一夜,也许是人的求生本能吧,他们从不忌讳、从未胆怯。
他们在富人的门楼前,穷人家的廊檐下,开始“唱门子”,四岁的柳儿敲小锣,洪啸天拉二胡,春生随着节奏打响板,三人连打带唱,你唱我和,每唱几句就来段“过门”喘口气。唱门子都有现成套路,往往是“望风采柳”,即兴创作,见什么人唱什么样词,如在富人家门前就这样唱:
一唱贵府福禄寿,
二唱老少保安康,
三唱你家人丁旺,
四唱金银堆满仓……
若到一般农民家门口,又改了一种唱法:
十年河东转河西,
我看你家有福气。
莫看暂时不如意,
日后发财买田地……
唱这些迎奉之词,无非想得到人家一点施舍。遇到好心人会给点零碎钱或一瓢半升米面,遇上抠门小气鬼,唱了十段八段他也一毛不拔!
在这种如讨饭一般的卖唱生涯中,两个孩子都得到了锻炼,演艺日渐成熟,他们从挨门乞讨走向街市,划地卖唱谋生。
两个孩子白天卖唱,晚上到戏园子看戏,师父让他们学人家一招一式,包括流派、唱功、绝招、技巧……
洪啸天为了不让别人认出他,也为了遮住因失去一只眼球而丑陋的面孔,长年戴着墨镜假充“盲人”,没想到还是被山妹认出来。为躲避熟人,他又一次选择了离开。
望着他的背影,山妹百思不得其解,明明是洪啸天他为什么不愿相认。他本是戏班里的红角,怎么会落魄街头卖唱?他和石榴见面了吗?槐花又在哪里?一连串的问号在脑海里打转,她决定晚上问那个小女孩。孩子嘴里吐真言,一定会弄个水落石出,清楚明白。要真的是他,肯定落难了。要是落难了一定要帮助他,做人是要知恩图报的。
山妹正在沉思,不远处有一双贼眼正在盯着她,此人正是歪队长。这天,他带着纠查队巡逻,恰巧偶见山妹。他不动声色地躲在一边细细辨认,在确认无误后,命令手下暗中跟随……
石头籽
发表于 2013-8-2 03:45:40
楼主真的是作者本人?怎么小说无人喝彩?支持一下!
闫立秀
发表于 2013-8-13 11:37:48
是本人,谢谢关注。点击挺多的,没人回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