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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iPad昆明暂未下架 涉及商标侵权多地工商查处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美国苹果公司(AppleInc)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iPad”商标权争夺案,最终以苹果公司一审败诉而告一段落。尽管苹果公司提起上诉,但全国多地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各地苹果门店和代理商不仅下架iPad,还将面临数额不详的罚款。昨日,春城晚报记者走访了昆明市内的部分苹果授权经销店后发现,这些店里的iPad2依然放在销售展示台上售卖。
昆明部分店依旧在出售iPad2
据报道,目前上海、深圳、江苏徐州等多地工商部门均已对苹果公司侵权iPad展开调查,各地商家多数已下架iPad2。但记者在昆明市内的部分苹果授权店看到iPad2仍在正常销售。
记者走访了位于小花园、南屏街附近等地的苹果授权店后发现,一些店里依旧有iPad2放在产品展示台上进行销售。位于顺城的苹果授权店的工作人员说:“目前我们还没有收到北京总部的下架通知,所以我们正常销售。”同时,昆明新天地苹果授权店的工作人员也表示,现在没有下架的通知。
随后,就此情况,记者致电咨询了一家昆明苹果授权经销商,昆明南方源公司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苹果总部和工商部门的相关通知,具体的情况我们也不太清楚。”同时,在南方源公司的几家授权店里,iPad2也依旧在正常销售。
此外,昨天下午,记者点击苹果官方网站,iPad2在“在线商店”也能正常购买。
即便下架行货也能保修
“这么一来,我的水货iPad不就要保值、增值了嘛。”市民肖先生是资深的“苹果迷”,他购买的iPad是水货,听闻这一消息,他做出了这样的反应。在他看来,此次要是内地iPad2的行货都不能卖,那么大家只能买水货,这样水货价格也有望涨起来。
对此,记者询问了几家卖iPad2水货的经销商。“如果行货的iPad2真的全部下架的话,市民就只能买水货,那么水货价格就会水涨船高。但是传闻说iPad3即将上市,如果传闻是真的话,iPad2的涨幅也有限。”一位经销商告诉记者。
同时,有部分市民也疑惑,如果iPad2下架了,那他们购买的行货能正常保修吗?对此,新亚(昆明)新西南体验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iPad2以后是否下架跟保修没有关系,即使真的下架了,iPad、iPad2的行货也能正常保修。
中关村水货商称无影响
中关村某iPad水货商透露,虽然唯冠科技已经向包括北京在内的工商部门举报,但是目前市场内还未见有工商部门来检查,目前市场上的iPad销售并未受影响,iPad的16GWiFi版目前在市场上售价3200元左右。
该水货商表示,即便市场上有工商部门来检查,iPad在市场上的销售仍不会受影响,各个有货的柜台也不会将现货摆放在柜台上出售,价格方面主要还是受iPad3发布时间的影响,与侵权案关系不大。综合
网友声音
网易加拿大手机网友:iPad要是退出大陆,以后国内就是黄牛的天下了。
胡侃立(上海市网友):支持唯冠公司用合法的方式向苹果公司争取自己的权益。
网友“欢少Venus”:苹果如日中天,要让其“屈服”还真不是容易的事,除非你握有关键的专利或商标。
网友Edward:这下香港水货就火了,这家唯冠准备用iPad2这个商标做什么呢?查收的iPad2怎么处理呢?iPad3下个月要上市了,让国内的果粉情何以堪!
唯冠拟申请禁止进出口iPad
2月13日下午消息,苹果iPad涉嫌商标侵权案愈演愈烈,截至目前全国近20家工商部门介入调查,河北石家庄等地的iPad日前还遭到工商部门的查扣。知情人士称,深圳唯冠正在准备向海关提供材料,要求禁止苹果iPad的进出口。
近日,有关深圳唯冠起诉苹果iPad商标侵权一事得到多家媒体的关注。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工商部门开始介入此案,并对一些正在销售的iPad进行下架、查扣。
深圳唯冠代表律师马东晓透露,截至目前已有9个省市自治区近20家工商部门介入调查iPad商标侵权案,未来还会有更多工商部门介入。
他透露,唯冠在上海起诉苹果的官司将在本月22日开庭,届时法院将会召开听证会,并决定是否禁售iPad。
综合背景
唯冠2000年就注册了iPad商标
●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
●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
●2006年,苹果公司开始策划推出iPad时发现,iPad商标权归唯冠公司所有。
●2009年,苹果公司与唯冠达成一项协议,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
但唯冠深圳方面表示,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并没有包含在3.5万英镑的转让协议中。苹果公司一方诉称:2009年12月23日,唯冠国际CEO和主席杨荣山授权麦世宏签署了相关协议,将10个商标的全部权益转让给英国IP公司,其中包括中国内地的商标转让协议。
●2010年4月19日,深圳中院受理该案,并于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3次开庭审理。
●2011年12月,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及IP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56万元,由两原告承担。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胜诉。
●2012年2月10日。深圳唯冠公司起诉美国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案一审宣判:苹果公司败诉,法院颁布苹果iPad2禁售令。国内多地区工商局接到相关律师函,调查侵权iPad。据了解,在苹果一审败诉之后,各地工商局开始联系唯冠方面取证。有媒体报道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开出的罚单高达2.4亿元,但目前未进入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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