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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余饭后] 云南富源煤场滑落事故 矿工回忆现场惊魂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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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8 10:44: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云南富源煤场滑落事故 矿工回忆现场惊魂时刻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听到砰地一声,我就跑了上来看,发现工友被埋了!”事故发生当时正在现场放置漏斗的矿工田大兴说,他跑上煤场时发现,上百吨的煤滑落下来,在煤堆上开展工作的工友被卷入煤堆中,其中有一人被埋到半身以上,另有一人逃脱,其他的则被深埋在煤堆下。
  
  田大兴指着出事点告诉记者,经过2个多小时的营救,被深埋的9名工友才被成功救出,送往附近医院抢救,可最后他们还是离去了。
  
  田大兴回忆说,当地这段时间一直在下小雨,不时还有雪。在他们救出工友当晚就下起了雪,4日则是下了一天。住在煤场附近的一位中年妇女也应证了田大兴的说法。这位妇女称,雨下得很大,门都很难出去。
  
  堆在倾角过大的斜坡上的巨大细煤堆,在这样的天气下,滑坡显得十分容易!
  
  对于接近春节了,还来加班生产,田大兴说,他们是来清理存煤送往滇东电厂发电的。
  
  1月3日,云南省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平庆堆煤场发生一起煤堆滑落事故,致11人被煤掩埋,其中9人因抢救无效死于抢救途中。记者日前走访了事发现场。
  
  6日,记者来到了十八连山镇平庆堆煤场。这个位于半山腰的堆煤场已经没有了工作人员,显得格外冷清。煤场外围拉起的警戒线和“现场警戒,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依旧昭示着那场不幸的灾难。
  
  平庆堆煤场处于一个半山坡上,斜高达几十米,倾角极大。目前因事故,场内装有的2000多吨存煤依然在堆库里。煤堆上,两把营救时使用过的锄头直立在哪里,因雨雪淋湿已经生了锈;一只出事矿工的黑色水靴横倒在煤堆上,沾满了煤尘;用于滑煤的几张U形滑皮散乱地堆在煤堆中央,凹面依然泛着白光;斜坡上细碎的煤炭四处拉出滑落的痕迹,仍然看得出下滑时的威力。
  
  “接到煤电供应任务后就派人来清理存煤,没想到就发生了事故。”堆煤场一位安全负责人潘基辉说,自师宗“11.10”矿难后,按要求煤场也停工了,但在今年1月1日召开年终总结会时接到电煤供应任务,单位就派了部分员工来清理存煤。因煤堆放时间太久,冬天天气恶劣,导致事故发生。
  
  潘基辉说,事故中目前还没有发现工人的违规行为,“从上往下清理是符合要求的”!单位上也会有72小时的入职安全知识培训,所以工人的安全意识还是比较强的。
  
  潘基辉提及的电煤供应,十八连山镇煤炭分局党委书记王祖文作了回应。
  
  “春节前,政府分给我们的任务是8万吨。”他说,冬季是电煤供应的紧张时期,基本上每年上级政府都会下达指导任务(指导任务不具备强迫性)。
  
  按照要求,富源的煤矿在师宗“11.10”矿难后,仍处于停产整顿阶段,为此,平庆煤矿只能派人前来加班清理存煤,以完成电煤供应指导任务。
  
  据富源县一位宣传官员介绍,就在事故发生期间,上级部门还派人到处于停产整顿的富源县进行指导电煤供应工作。
  
  相关:《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管理规定》日前公布
  
  云南省安全监管局日前公布《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管理规定》,明确6种行为列入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管理目录,将依法对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并实行监管监察。
  
  据悉,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管理是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发生较大(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谎报、瞒报事故及事故后主要负责人逃逸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社会综合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的安全生产制度。
  
  《规定》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管理目录: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职业危害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故意谎报、瞒报死亡事故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后逃逸的;未取得安全生产相应资质,非法从事有资质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或违规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的;省政府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职业病危害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
  
  《规定》要求,对被列入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管理目录的生产经营单位,除依法对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外,在整改期限内,实施以下监管监察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警示牌悬挂在单位大门或其它显著位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月向所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一次整改情况,每季度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一次整改情况,每半年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一次整改情况;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追踪整改情况,直至整改达到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整改,整改结束后提出验收申请,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由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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