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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狼官员最喜欢强奸哪些女性?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在偌大一个中国官场上,不仅贪官多,色官也多。很多官员都是集贪财好色于一身,马同海可以说是这类官员的一个缩影。很多官员在台上大讲清正廉洁、清心寡欲,但在台下却是贪得无厌、色欲熏心。
强奸未成年少女
2009年6月12日晚上6点多,浙江省苍南县统计局原副局长王加敏与苍南广播电视台驾驶员周世昌等人来到苍南县灵溪镇金乡路与塘北路路口,将未满14周岁的少女刘某某和不到18周岁的王某某接上车后,一起前往该镇一处农家乐唱歌喝酒。期间,王加敏和周世昌曾商量,当晚设法与刘某某、王某某发生性关系。当晚10点30分左右,王加敏、周世昌等一行人到苍南某酒店,登记了302与303房间,并将刘某某和王某某带至303房间。
王加敏在302房间冲澡后,借故支走了他人,随即前往303房间,欲强行将刘某某带至302房间发生性关系,但遭到了刘某某的反抗。刘某某为了躲避,拉住王某某不放手。周世昌见状后,上前将王某某拉开,并强行将其压倒在303房间的床铺上,欲与其发生性关系,但终因王某某强力反抗而未得逞。
在此期间,王加敏则强行将刘某某拉至303房间的卫生间内,脱掉刘某某的内、外裤,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王加敏、周世昌的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判处王加敏有期徒刑八年,同案的周世昌也因犯强奸罪被判四年。
强奸多名女学生
吴天喜,河南省镇平县政协原副主席,农民企业家,曾捐资20万设立奖学金,亦曾凭一己之力成就了一个镇的兴盛,曾当选九届全国人大代表,2009年8月13日被执行了注射死刑,成为南阳市“打黑除恶”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涉黑案件首要分子。
除了涉黑,吴天喜还喜欢嫖娼。为满足自己的淫欲,2005年至2007年初,在吴天喜的利诱和指使下,刘某纠结他人先后多次窜至镇平县多所中学附近,采取诱骗、恐吓、威逼、殴打等手段,将24名女学生挟持到吴天喜的办公室、居住的宾馆房间供吴天喜奸淫,其中幼女6人(未遂1人)
他的嫖娼行为始于2003年,在牌友圈内出了名。因为其嫖娼频繁,又舍得出钱,所以很多当地的“皮条客”主动找上门。吴天喜自己承认:“给我介绍女孩的人不止一个,镇平中山街西段有个冰点休闲屋,老板叫小瑞,她经常给我介绍,处女2000元,非处女300到600元不等。”
而其对24位少女的侵害则集中在2005年、2006年的暑假期间。吴天喜被受害女孩们称为“吴伯”,“在镇平很有名”。这些女孩们的年龄最小的12岁,还在上初中。从2005年暑假起近两年的时间里,受害人遍布镇平县7所中学或中专,涉及24名少女,其中4名未满14岁。吴天喜与之发生关系时,会有第三者在场,甚至在女孩抵抗时会帮助按住女孩的手臂。
“强奸”北大女生
2009年9月30日,湖南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邵阳中院)对湘西自治州原州长杜崇烟涉嫌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杜崇烟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追缴受贿犯罪所得财物19万元、违法所得和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财产共计250万元。
事实上,早在杜崇烟落马前,他就已是媒体的焦点人物。2007年7月16日,一篇“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强奸”的帖子在网络上迅速蹿红,让他一夜之间成为全国各大论坛热炒的“明星”。
某知名记者曾对此事进行了详细描述。1月22日晚,正在北京出差的杜崇烟,通过石瑶的母亲约石瑶晚上在北大附近的一个宾馆见面。“据石瑶说,(进入房间后)杜崇烟突然向她表白心迹:‘我挺喜欢你的,我儿子不爱你我都爱你了。’随后,这位州长就像一头疯狂的野兽,一把把她扔在床上,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虽然至今没有证据表明,杜崇烟落马与上述网络事件有关,但一个客观的事实是,同年11月30日在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式上,“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了‘罢免杜崇烟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决议’”。
强奸女公务员
吴×霖是广东湛江市霞山区人,事发时年仅22岁,2009年考上公务员并于10月被分配到附城镇党政办公室工作。11月5日是附城镇党委书记陈华的生日,当晚,陈华在雷州市华×酒店宴请有关人士,庆祝其生日,吴×霖也被邀请参加。酒足饭饱后,余兴未尽的陈华在该酒店继续邀请有关人员卡拉OK至次日凌晨1时许才散去。
据雷州市相关部门通报称,卡拉OK结束后,陈华开车将受害人吴×霖送回宿舍。在半路上,陈华将车停到偏僻的地方,在车上向受害人进行调戏,遭到拒绝后,陈华即强行施暴。吴×霖在反抗的过程中,陈华咬伤了其手臂,最后被陈华实施了强奸。
事发后,吴×霖回到湛江的家里,向其母亲哭诉被陈华强奸一事,吴的母亲听后极为气愤,当即带吴×霖到湛江市公安局报案,并将残留有陈华精斑的内裤提交给警方。经鉴定,吴×霖内裤残留的精斑与陈华DNA比对吻合。警方经过取证后,立案调查。同时,雷州市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免去陈华的附城镇党委书记职务。雷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在依照有关法律程序罢免陈华的雷州市人大代表资格。
强奸医院实习生
据介绍,案发时受害人小刘(化名)年仅19岁,是江苏常州某医院一名实习生。2010年12月9日,小刘的姑姑打电话给马同海,请其为小刘介绍工作。12月10日10时许,小刘及其姑姑依约与马同海在马的办公室见面。中午,马同海邀小刘等人至武进区湖塘镇某大酒店包厢内用餐。席间,马同海有意要求小刘过量饮酒,小刘曾两次呕吐。
饭后,马同海又以介绍小刘与其女儿认识、一起喝茶为名,诱使小刘跟其上车回家。途中,马同海对她进行猥亵。在将小刘带至自己家中后,马同海对其实施了奸淫。
据知情人士透露,当天马同海实施犯罪后,还照常上班,晚上还大摇大摆去一家酒店赴宴。席间,马同海被一女士喊出。在酒店走廊上,那名女士冲上去就给马同海几个耳光,边打边骂,称马同海强奸了自己的侄女。随后,这位女士报警。马同海随后被民警带走。
近日,武进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同海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马同海的行为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酌情从重处罚,依法判决其有期徒刑五年。(据新华网、四川新闻网、《现代快报》、《羊城晚报》、《法制周报》、《云南信息报》)
链接:官员强奸同事后为何若无其事
2月22日上午,江苏常州武进法院依法对原武进区民防局副局长马同海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马同海有期徒刑五年。据介绍,马同海在2010年12月10日强奸了常州某医院一名19岁女实习生。在强奸了这名实习生之后,马同海还照常上班,晚上还大摇大摆去一家酒店赴宴。
常言道:“酒能乱性”,对于本身作风就有问题的官员而言,酒就更是能让其色胆包天、为所欲为了。从案情上看,马同海的作案手法非常老到,他非常清楚,倘若不以让小刘认识他女儿为幌子,小刘也好,小刘的姑姑也好,肯定会对他心生疑惑,他就很难得逞。小刘本来就有求于他,在他冠冕堂皇的理由下,小刘只能答应和他一起去。可以肯定,在强奸小刘之前,马同海还以类似的方式强奸过其她女子。
在通常情况下,一般的人做了不道德和违法的事情时,就会做贼心虚,时刻担忧事情败露。但是,在马同海强奸小刘一案当中,我们可以轻易地发现,马同海虽然罪大恶极,但却若无其事。不难推断,他是一个强奸惯犯,大概在以前每次强奸少女过后都没有人举报他,或者是有人举报,但举报却无效,所以他胆子就越来越大,强奸一个少女对他而言就像是平常人喝一杯白开水。
在偌大一个中国官场上,不仅贪官多,色官也多。很多官员都是集贪财好色于一身,马同海可以说是这类官员的一个缩影。很多官员在台上大讲清正廉洁、清心寡欲,但在台下却是贪得无厌、色欲熏心。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如果不能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马同海这样的色官也许还会层出不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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