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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或全国最后一批征收房产税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继今年1月28日,重庆市出台《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后,昨日,又有新规出台,从10月1日起,重庆将对存量房开征房产税。涉及征税对象为重庆主城九区独栋商品住宅的拥有者,这也使重庆成为国内首个对存量住房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城市,此举使业界对房产税的关注度再次升级。昆明与重庆同为房价居高不下的西部城市,昆明会步重庆后尘开征房产税吗?专家表示,房产税试点成功后向全国推开是肯定的,但由于房产税的征收还存在诸多复杂因素,房产税离昆明还有些远。
政策要点
重庆对存量房开征房产税
据了解,10月1日起对主城区内符合要求的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重庆因此成为国内首个对存量住房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城市。此前1月28日征收的独栋别墅的房产税,是指在1月28日政策实施以后,进行相关交易产生的税,而10月1日开征的是在1月28日前已经拥有的,不管是否交易还是自住,都要开始征收。
按照重庆市的规定: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9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目前重庆市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税率为0.5%、1%、1.2%三档。相关数据显示,重庆市存量独栋别墅目前主要分布在重庆市主城除沙坪坝、大渡口外的区域,其中以北部新区分布的独栋别墅为最多。预计首批应税的存量房为3400套。
记者从重庆市公布的关于对存量房开征房产税的相关内容中也注意到,并未提及。针对存量的独栋别墅征税是按年征收,还是一次性征收。
专家分析
昆明应该是最后一批城市
云南财经大学财政税收研究所所长张丽华教授认为,此次重庆涉及征税的存量房为独栋别墅,数量仅有3400套,对于增加地方税收影响并不大,但关键意义则在于房产税的试点已从增量房扩大至了存量房。她也指出,从重庆存量房的房产税税率来看,是相对低的,主要也是基于对改革起步阶段的照顾。
同时,张丽华也告诉记者,房产税今后肯定是要向全国推开的,但目前具体时间表还很难说。重庆的政策中也未提及房产税是按年征收,还是一次性征收的问题,但她认为,房产税应该按年征收,否则一次性征收不仅失去其意义,也可能涉及重复征税的问题。可见,房产税需要涉及和实践的问题还有很多。“房产税在全国推广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离昆明也还有些远,像昆明这样的城市应该会是最后一批铺开的城市。”她说道。
云南泰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顾刚认为,房产税是个很复杂的税种,今后肯定会在全国推开。而随着土地资源的日渐稀缺,今后,房产税将成为地方的主要收入来源,这也是房产税的最根本目的。
顾刚说,就目前来看,房产税很难起到调控房价的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拥有多套房、大户型高档住房的人造成一定的心理影响。同时,他也提出,房产税应该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让百姓真正地受益。
●名词解释●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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