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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动车追尾事故遇难者赔偿标准提至91.5万 法律人士称赔偿不应按铁路部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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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8 01:17:4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iangfang 于 2011-8-8 01:23 编辑

  动车追尾事故遇难者赔偿标准提高至91.5万 法律界人士称赔偿不应按铁路部门条例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依据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应依据《侵权责任法》而不是铁路部门的条例来对乘客进行赔偿。《国际先驱导报》记者金微发自北京“妈妈,你去哪里了?我还以为你不要我了。”7月25日,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重症监护室,2岁半的项炜伊半梦半醒间,把护士当成了妈妈,在其怀里低低自语。


  
  她的父母,都已经在7月23日晚上的动车追尾事故中遇难。即便是万般不舍和不放心,他们留给年幼女儿的,只能是铁道部的赔偿。
  
  按照26日达成的首个赔偿协议标准计算,将会有两个50万元代替他们,在此后的岁月里陪伴项炜伊的成长。
  
  这显然已经高出铁道部的赔偿标准——每个人17.2万元——很多,但是,“一条人命50万”,依然引发质疑无数。
  
  “这个额度太低了,现在工资物价都在涨,赔偿额度并没有相应提高。”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采访时说,他认为此次事故死亡者人均获赔至少应有一百万。这个额度也获得不少法律界人士的认同。
  
  票价涨,赔偿金不涨
  
  最先签署赔偿协议的是遇难者林焱的家属。其母透露,同意签署协议是“希望尽快把死者的骨灰带回老家,入土为安。”谈判官员向他们承诺,如其他人获得更高的赔偿金,将补偿差价。
  
  在林焱的赔偿协议达成的26日当晚,“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工作组也公布了赔偿的统一标准。工作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事故每位死亡旅客的赔偿金将依据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和人道主义精神,由事故赔偿金、一次性专项帮扶款以及爱心捐助款构成,总计人民币50万元。
  
  按照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负有限额为15万元的赔偿责任,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2000元。而按照1992年修改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赔付给旅客的最高2万元的保险金。这两部分总计17.2万元,是此次赔偿标准的基数之一,也是最被质疑的部分。
  
  质疑集中在这些年来,尽管票价翻了N倍,但是已包含在车票中的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的保额却始终未有提高。不仅如此,行李损失的赔偿限额也过低。
  
  “现代人出行,一个手机、一个照相机就上千了,加上随身的包、衣服和大件行李等,一套下来少则几千,多则上万。”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说。他认为,这个赔偿没有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金也是一大缺陷,“精神损失费至少需要10万。”
  
  此前,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呼吁此次赔偿标准参照伊春空难,“虽然铁路票价和航空票价有差距,但生命面前不分贵贱。”但是,这个呼吁并没有被采纳。
  
  去年的伊春空难事故中,航空公司对每位遇难旅客的赔偿标准为96万元人民币,依据是2006年《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国内航空运输的赔偿责任限额为40万,而伊春空难的责任方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根据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累计增长幅度进行了增补,将赔偿限额调增至59.23万元;另外再加上为遇难旅客亲属作出的生活费补贴和抚慰金等赔偿,最终达到96万元人民币。
  
  赔偿额应充分考虑法律和现实
  
  不少法律界人士都认为,这次事故的赔偿标准可以参照201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乘客进行赔偿。
  
  张起淮说,《侵权责任法》实施后,依据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应依据《侵权责任法》而不是《条例》来对乘客进行赔偿。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进一步指出,《侵权责任法》第五条规定: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条例》,仅仅是一条例,并非“法律”。
  
  “我查阅了相关法律,并未有任何法律规定赔偿限额,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也没有相关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限额,故该《条例》本身的合法性是存疑的。”尹富强说。
  
  尹富强和张起淮两位律师均认为,这次事故赔偿应按照《侵权责任法》赔偿,虽然各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不同,但基于《侵权责任法》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同命同价,就高不就低”,这意味着“7.23”动车追尾事故中遇难的人应该获得相同数额的赔偿金。
  
  张起淮介绍,结合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死亡补偿至少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20年计算。
  
  “如果按照事发地温州的标准计算,2010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201元,共20年就是624020元。”张起淮说。
  
  对于死亡旅客的赔偿数额,最基本的数额应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抚慰金。
  
  后几项分别为:被抚养人生活费按一人计算17893元/年×20年=357860元;丧葬费3134元/月×6个月=1880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为10万。上述几项的合计金额最低为624020元+357860元+100000元+18804元=1100684元。
  
  按照张起淮的计算方式,每位死亡者获得赔偿至少应有百万元。
  
  “这样的赔偿结果有充足的法律支撑,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冲突。”张起淮说。
  
  其实,无论是“96万”,还是“110万”,数额究竟如何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需要充分地考虑现实的人均收入、物价因素等等,以及充分地依法办事。
  
  一对一的“贴身”谈判
  
  目前,由各街道、镇组成的32个谈判组正在与死难者家属进行谈判,谈判力争在7~10天内处理解决善后事宜。
  
  据了解,谈判组与家属的谈判方式都是一对一,这与4.28胶济铁路事故的谈判一致。法律学者郝劲松曾透露,当年事故组就派出众多工作小组贴身做死难家属的工作,不让死者家属互相联系。
  
  经历过那场谈判的受害者家属曹川(化名)对此深有感触:“谈判急于达成协议就是希望平息事端,我非常明白这些家属面临着什么,我不希望我的经历在这些不幸的人身上重演。”
  
  曹川介绍,当年4.28事故的赔偿方案是17.2万再加上铁道部的额外补偿3万。“早期有些人按这个协议签署了,但是大部分人不同意这个结果。”曹川也拒绝接受这个方案,随后双方的谈判开始了。
  
  “谈判是个互相博弈的过程,有的人最终赔了30万,有的赔了40万,有的赔了50万。不过我们签的协议上统一写的是20万。”曹川回忆说,当时地方政府组成的谈判组多次和他进行谈判。
  
  艰难的谈判过后,曹川他获得了40多万的赔偿,而他也是少数几个坚持到最后的人。
  
  “其实我也不希望这样,亲人的尸体在事故20多天后才火化。”他说。
  
  张起淮告诉《国际先驱导报》,遇难者家属争取赔偿这么难,关键还在于国家没有一套细致的赔偿方法和对风险的承担意识。“每次事故后,事故调查组出面和家属协商,赔偿金额实际没有什么标准,完全是靠协商,如果协商好了就现场签字,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对于铁路事故的赔偿远远低于航空事故,通用的解释是,飞机出问题的风险要大于火车。
  
  “现在动车、高铁速度很快,这意味着风险的增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认为,风险增加,理赔的标准却未增加,目前火车失事的理偿标准尚未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而在学者看来,铁道部依据的《条例》已经不适用于赔偿,需要提高事故赔偿标准。
  
  张起淮认为,铁路事故的赔偿标准没有反映实际生活水平的增长,没有体现动车乘客,高消费、高支出,应得到高回报和高赔偿的特点,更没有与航空赔偿标准、公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工伤事故等赔偿标准相协调。
  
  官方否认温州动车事故存在失踪者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为做好事故善后接待和查询工作,温州市有关部门在温州二十三中设立了旅客接待处,负责遇难者家属和受伤旅客及家属的接待和查询工作。同时,铁路有关部门会同当地公安、民政、医疗等部门,迅速开展伤亡人员身份查证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清理,完成了对全部遇难者的DNA鉴定,并依据旅客乘车实名制信息,对事故列车旅客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实,40名遇难者和192名受伤旅客的身份全部确认,并全部与家属取得了联系。
  
  近日,有网民在网上发出贴文《以下部分失踪人员名单,请铁道部回答》。文中列出29名在温州动车事故中失踪人员名单,请铁路部门查找。对此,铁路部门高度重视,组织铁路警方和客运部门,对网传的29名失踪者信息与7月23日乘坐D3115次和D301次旅客实名制信息进行逐一对照,并采取电话联系、通过被查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上门核实等多种方式,进行认真查找。
  
  经查,网传29人名单中,有20人不在当日D3115次和D301次列车旅客实名制名单之中;1人事故发生前已在无锡站下车;3人系遇难旅客,在已公布的40名遇难者名单之中;5人为受伤旅客,在192名受伤旅客名单之中,其中1人已出院,4人在医院接受治疗。
  
  为进一步做好“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旅客查询工作,铁路警方和客运部门专门设立事故旅客信息查询电话,希望需查询的旅客及家属提供详细信息情况,以便共同做好事故旅客信息查询和善后处理工作。
  
  查询电话:杭州铁路公安处温州南车站公安派出所0577-86161110。
  
  ,“依据上述法规,铁路旅客最高将可从铁路运输部门获得17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以及2000元行李损失赔偿。”上海一家大型保险公司产品设计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针对这种赔偿上限17万元的说法,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提出,虽然《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赔偿责任限额是15万元,但本条的最后又进一步提出——铁路运输企业与铁路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前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生命面前不分贵贱,虽然铁路票价和航空票价有差距,我建议此次动车事故的赔偿标准至少应参照伊春空难96万元的标准。”他表示。
  
  资料显示,在去年“824”伊春空难事故中,考虑到2006年以来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累计增长幅度,再加上为遇难旅客亲属的生活费补贴和抚慰金等赔偿,航空公司对每位遇难旅客的赔偿标准为96万元人民币。
  
  对于赔偿金额问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亦表示,目前火车失事的理偿标准尚未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现在动车、高铁速度很快,这意味着风险的增加。如果这次呼声大,火车意外险的赔偿金额可能会提高。”
  
  中央高度关注动车事故铁道部长就撞车致歉
  
  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总书记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张德江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指出第一位的任务是救人,铁道部要全力以赴,地方要组织公安、卫生等力量全力支援。要查明事故原因,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受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委派,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率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张德江到达温州后,随即赶赴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看望并亲切慰问了受伤人员。他要求调动一切力量,尽最大努力,千方百计救治伤员,千方百计减少因伤死亡,千方百计减少因伤致残。张德江对参与救援的广大医务人员表示感谢,对浙江省、温州市的工作表示肯定,对铁路部门的救援工作给予肯定。
  
  事故发生后,铁道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救援作出部署:一是立即组织足够力量,尽最大努力,以最快速度抢救伤员,把伤亡降至最低程度;二是协调地方政府和卫生部门,不惜一切代价,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三是对滞留旅客搞好服务和转运工作;四是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查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
  
  铁道部日前召开全路运输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盛光祖在讲话中代表铁道部,对事故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对受伤人员和伤亡人员家属表示深切慰问,对广大旅客表示深深的歉意。
  
  盛光祖说,“这起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严重,损失惨重,部党组以及我本人和全路广大干部职工非常痛心。对这起事故,我们要深入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盛光祖强调,要迅速整改高铁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当前,要把高铁设备整治作为重点,对设备的惯性故障,要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彻底解决问题。提升高铁运营安全保障水平。各专业都要通过检查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薄弱环节。
  
  盛光祖强调,安全责任大如天,安全工作压倒一切,要把客运安全尤其是高铁安全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切实查找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
  
  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原因追问行车安全系统为何失效
  
  剧烈追尾撞击,令D3115次动车组列车第13至16节车厢脱轨,D301次动车组列车第1至5节车厢脱轨,四节坠落桥下,其中1节车厢悬空,一头担在高桥上,另一头插在地下,犹如一个巨大惊叹号。按照列车运行常识,无论是一般电力机车,还是高端动车,都装载有防止相撞和追尾的安全闭塞系统。这套系统可以有效测定列车速度,对位置进行定位。但是这套至关重要的行车安全系统却在最关键时刻失效了,这是为何?
  
  “按照正常的情况,列车不应该发生这样的追尾,但它就是发生了……”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痛心地说:“国务院已经组织事故调查组,将会认真地、严肃地、细致地把事故原因查清楚,铁道部会积极地配合事故调查。”
  
  在安全生产专家和铁路人士看来,列车追尾是很荒唐的事,其中人为、管理因素不容忽视。
  
  “管理责任不容懈怠,任何一起事故必定破坏了种种制约原则才导致而成。”清华大学教授、管理学家陈国权这样强调管理的重要性。
  
  事故发生的甬温线调度管理归上海铁路局管控,而从北京南开往福州的D301次列车是7月1日铁路调图后刚刚开通,其在京沪段走京沪高铁铁路线。“开通不到一个月就出事,这着实令人叹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铁路业内人士说:“其实近来频频雷击事件导致列车晚点,本就应该引起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7月24日晚,铁道部党组决定对发生“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上海铁路局局长龙京、党委书记李嘉、分管工务电务的副局长何胜利予以免职,并进行调查。“作为上级主管部门,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事故发生,都应当负有领导责任。”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各铁路局开展安全检查坚决防止严重事故再发生
  
  据铁道部网站消息,铁道部日前召开全路运输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后,各铁路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紧急行动,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新的严重事故,全力稳定运输安全局面。
  
  各铁路局迅速传达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和全路运输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讲清“7·23”事故的深刻教训,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确保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针对严峻形势,上海铁路局采取多种形式传达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行安全反思,各级领导干部深入现场,沉到一线车间、班组和岗位,对安全工作实行全方位包保,组织力量全面检查行车设备,全面检查职工“两纪”情况,全面检查规章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逐项认真整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运输组织和稳定工作,力争迅速扭转安全被动局面。
  
  微博在动车事故中传递关注“微”力量微而不弱
  
  动车追尾灾难发生后,“线上”微博网友和“线下”民众的积极互动,将“微”力量汇聚成为一场“一线”大救援。
  
  无数网友还自发编辑和转发了很多“寻人启事”,持续更新大量乘客名单和伤员名单。《东方早报》在其官方微博上称:“事故发生后,现场极其混乱,很多乘客和亲友走散,因此,媒体整理了事故寻人信息和正接受医疗救治的部分乘客名单。”此后,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也纷纷加入了寻亲信息发布的行列,以便列车乘客的家人通过多种方式寻找到失踪的亲朋好友。
  
  “火车现在处于倾斜状态,车内封闭,前面几节车厢基本连撞了”,这是动车中的乘客发出的微博;“最后一节车厢从铁轨被吊了起来,救援工作宣告结束”,这是在现场采访的媒体记者发出的微博……在这次特大事故中,微博这个强大的沟通平台,记录着历史,也点亮了生命之光。命悬一线的生死时刻,网友们发出了一条条求救信息;万人营救的紧急瞬间,网友们发出了一幅幅感人的现场情景;抢救生命的分分秒秒,网友们发出了救人的爱心召唤。
  
  “点滴汇聚江河”,在这个无“微”不至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公益事件在微博平台上发酵、扩散,每个普通人的微小之力共同凝聚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推动了事件的进展。“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救援中的微博力量,已经成了诠释爱心的强大行动,为这个时代写下了温暖的注脚。
  
  动车事故负责人否认赔偿扣除医疗费称实报实销
  
  ,“7·23”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善后总指挥部出台受伤旅客赔偿救助方案。动车事故受伤旅客全部医疗费将实报实销。
  
  8月5日,“7·23”动车事故救援善后总指挥部公布了“7·23”事故受伤旅客赔偿救助方案。在解读这一赔偿救助方案时,有种说法是“赔偿款要扣除医疗费”。温州“7·23”善后工作组相关负责人唐晨曦否认了这一说法,并表示受伤旅客的全部医疗费一律实报实销。
  
  唐晨曦表示,医疗费是无条件的,跟伤残赔偿是两码事,医疗费哪怕是100万元或者200万元,跟赔偿款没有关系,不能从赔偿款里面扣除。所有的医疗费全部是实报实销的。
  
  方案中提出达到1至10级伤残等级,按伤残等级对应标准赔;如果没有达伤残等级,那么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费用分项计算赔付;但是方案提出“仅适用于住院治疗的受伤旅客”。唐晨曦就此表示,有些人是没有住院的,一般也就只有轻微的伤,还没有构成等级的,这个不存在赔偿。
  
  针对仍然躺在医院里接受治疗而父母双双遇难的小伊伊,唐晨曦表示:“治疗稳定以后,我们看她伤残的级别,然后我们再按照有关规定算出来,应该要多少钱。”
  
  唐晨曦也透露,现在只有少部分伤者签订了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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