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讨论涉及“婚姻中的女性”,无论是身为孩子、丈夫还是妻子,在这个话题上,人人都拥有发言权。
4月28日,《大家聊》推出了第六期“为什么离婚后变穷的总是女人”,主讲嘉宾:李思磐(女权主义媒体人)、任芳霞(律师)、李成(律师)。
首先来看两组数据:上海社科院徐安琪的研究成果《关注单亲女性》显示,单亲女性的年均收入是男性的79%,其中离异女性是离异男性的81%。对于离婚后抚养子女的母亲来说,即使加上孩子父亲给付的子女抚养费,其家庭人均年收入仍仅为双亲家庭的55%。有44%的离异女性表示物质生活水平有所下降或明显下降。
美国学者魏兹曼的调查发现:离婚后一年中,男性的生活水平提高了42%,女性的生活水平降低了73%。她认为,法官根据男女平等原则错误地推断妇女在离婚后有能力和其前夫获得同样多的经济收入,其结果是剥夺了离婚妇女特别是老年家庭主妇及有低龄子女妇女在婚姻中应享有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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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摘取了网友与嘉宾的十段较为代表的互动:
1、网友:为什么离婚后女人会变穷呢?
嘉宾:贫穷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是经济上的贫穷,造成它的原因有多种:1)法律对婚姻损害赔偿、家务补偿和未成年人赡养方面经济支持的执行不够;2)农村女性的土地权和相关收益权益问题;3)女性抚养未成年子女较多,忙于家务累及工作,因此职业收入偏低;4)很多中年失婚女性本身职业技能条件不好,且女性容易在职场受到年龄和性别的双重歧视,影响经济收入。
二是时间上的贫穷,照顾未成年子女需要占用大量时间,没有人帮助;离婚女性相比离婚男性,再婚比例低很多,即便再婚,也不容易得到家务劳动的帮手。
2、网友:为什么在一段婚姻中,女性对家庭对投入总是要比男性多很多?
嘉宾:结婚往往意味着两个人结为经济上的联盟,其中,家务和家外工作很少是平均分配的,通常,大多数女性会被文化、职场的性别歧视催逼而将大多数努力倾注在家庭上。反过来问,如果女性对家庭投入不比她对配偶多,会导致怎样的社会评价?她的配偶会怎样对待她?如果女性在家庭和职场得到的支持同男性相同,那么从理性选择出发,大多数人都不会“放弃自修一技之长并与外界脱离联系”。因此我们要想一想,是什么社会因素导致了当下的这种结果。
3、网友:为了摆脱这种困境,女性应该保持经济独立,不能依赖男人。
嘉宾:经济独立是女性都一种选择,但家务劳动获得补偿、因对方不遵守婚姻契约侵害自身权益而得到补偿,是合法权益。不能因为看起来女性在职业和社会地位上比丈夫逊色,她就不应该分享丈夫成功带来但财产收益——这是她应得的。此外,并不认为承担更多的家务是“经济不独立”,因为家务劳动是很贵的,如果把妻子完成的工作换成市场解决,估计大多数男人都付不起。
4、网友:婚姻法支持女性经济独立,但却忽视了婚姻中女性的压力:孩子、老公、家庭、工作、事业……无一不顾。所以婚姻中应该更多保护女性权益。
嘉宾:同意结论,但不赞同理由。男性和女性是平等的,也有孩子、老婆、家庭、工作、事业。男性甚至在工作中要承担比女性更多的压力,男性的疾病发生率要比女性高很多。这些也可以作为婚姻应该保护更多男性权益的理由。婚姻里最重要的是孩子。应该把焦点放在如何使孩子成为一个健康快乐的人上。
5、网友:女人变穷还有一个原因是:离婚后常常需要抚养小孩,但男方并不提供抚养费。
嘉宾:是的。目前大多数人选择协议离婚,并没有寻找法律服务(律师费对于普通人不便宜),因此得到的抚养费数额都很低;法院支持都抚养费数额一般也不高,通常满足不了物价上涨,以及很多发展性的要求。美国的离婚赡养费是直接由雇主的财务部门打给法院,法院打给受益人。而我们因前夫前妻的关系纠结影响了抚养费的给付,也影响到孩子的权益,让抚养孩子的一方(通常是妈妈)经济上受累。
6、网友:如此说来,不仅婚姻中女人没保障,离婚时女人的弱势地位也更明显。
嘉宾:无依赖就是最好的解决方式,而这一点必须在结婚之前说明白。选择了依赖就是选择了“被贫穷”的风险。如果感觉财产是个主要矛盾的焦点,可以采取婚前拟定合同、婚内更新合同、婚后执行合同。
7、网友:婚前合同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难道我们的婚姻是靠合同而不是情感来维系的吗?
嘉宾:这时候就需要看两个人的智慧了。婚姻本身也受法律的约束,总不能说“我很奇怪,这个靠感觉来维系的婚姻,竟然还要法律来约束”吧。
8、网友:在中国,签订婚前合同的多吗?
嘉宾:接触到的国内婚姻案件中,签署婚前合同的情况比较少,但现在能够接受婚姻期间财产约定的家庭还是越来越多的。
9、网友:真正还是要提高女性素质,女人婚前对物质要求过高也是不可取的。
嘉宾:说得对。婚姻是双方基于感情建立对一种关系,财产对合并实则是附带产物。如果能通过婚姻实现双方的提升,包括事业、财产,无疑是最好的;但如果以财产为唯一目的而结婚,那离婚后感觉自己变穷也在预料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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