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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法场] 云南昭通后闪婚夫妻闹离婚庭上“拍卖”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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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3 22:26: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记者从昭通市永善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看似简单却发人深省:两个90后闪婚小夫妻在法庭上竟然上演了一出“拍卖”抚养权的闹剧。小夫妻双方均提出,若对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对方支付自己一笔费用。在激烈的辩论中,双方竟然还不断相互抬价。
    一人打麻将一人打游戏
    原告女方向某与被告男方李某均系90后, 2012年9月,双方经朋友介绍认识后恋爱,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证。2013年8月,向某生下一子。
    有了孩子,原本两个人的幸福生活应该变为幸福的三口小家庭,但由于两人是闪婚,彼此缺乏了解,对家庭观念和为人父母的责任感也缺乏认识,双方经常发生吵打,最终闹上法庭要离婚。
    法院法官受理案件后,首先找了双方当事人对案情进行了解,希望双方能为子女考虑,冷静下来重新搞好夫妻关系,但年轻夫妻都不愿意作出让步,最终经多次努力调解无果。
    在走访双方父母及邻居的过程中,法官得知,孩子自出生起,基本上都是双方老人帮忙轮流照看,而夫妇两人则经常是一人忙着打麻将,一人忙着打游戏。
    庭审当天,小夫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
    庭上互抬抚养权
    “昆明论坛价”
    但对于子女抚养问题,男方提出,如女方要抚养孩子,必须给他10万元才能“昆明论坛”抚养权,否则就不同意让女方抚养孩子。
    女方也不示弱,提出如果男方要想让自己放弃抚养权,就必须拿出15万元。
    在激烈的辩论中,双方竟然还不断相互抬价,在法庭上上演了一场“拍卖”抚养权的闹剧。
    庭审法官告诫双方:“你们是离不开孩子,还是拿孩子当‘商品’?孩子出生到现在,你们好好的照看过孩子几天?如果是你们的父母这样对你们,你们作何感受?”
    法官的话,让两人无言以对。偷偷地望了一下坐在旁听席上的父母后,他们都沉默地低下头。
    法官见气氛有所缓和,顺势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女方抚养孩子,李某每月给付500元抚养费。
    法官说案
    抚养费是父母或者其他对未成年人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抚养权是父母对孩子的一项人身权利。本案中,这对夫妻都以金钱作为对方获取抚养权的筹码,对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这一法律规定一无所知,忘记了为人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春城晚报记者 易科彦 通讯员 孙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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