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底出生的昆明户籍的宝宝的家长们注意了,由于2014年底出生的宝宝在购买2015年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已经错过了参保缴费期而未能为宝宝购买2015年昆明市城乡居民医保。昆明市人社局提示,经请示昆明市人社局有关领导同意: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在办理期内参保的新生儿,家长可于2015年1月25日前至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办理宝宝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按照昆明市的有关规定,宝宝户籍属于昆明的新生儿在出生一年内办理了城乡居民医保手续,如果医疗费是产生于宝宝参保手续办理前、出生三个月之内的费用都可以进行追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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