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省级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最好不要用于经营
石屏会馆开起了餐馆 ■ 都市时报记者 曲鸣飞
袁嘉谷故居打出了年夜饭预订的横幅
作为餐馆经营的王九龄故居现名为“翠湖1923” 巍山古楼被大火吞噬,也引发了昆明市民对本地文物建筑的关注。这些古建筑有没有类似商业经营的情况?昨日,记者走访历史文化建筑最为集中的翠湖片区发现,其中一部分已成为经营性场所。 现状10处文物保护单位 被用于餐饮业 位于五华区翠湖南路中和巷24号的石屏会馆,已有两百余年历史,是现今昆明唯一一个保存完整的清代外地在昆建造的会馆,如今它已是一家“老字号”高档餐厅。 “今年是我们开业的第11个年头。”谈起它的历史,石屏会馆总经理王红斌如数家珍。她说,2003年翻修石屏会馆前,围墙坍塌、屋瓦破碎、庭院里的杂草长得比人还高,差点就沦为开发商的房地产项目了,幸亏在多方人士的共同努力下,斥资3000多万元,才使其得以恢复往昔风采。 石屏会馆也因其重要的历史地位和较高的艺术价值,分别于2003年、2011年,被列为“五华区文物保护单位”、“昆明市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 除了石屏会馆,翠湖边、文林街还散布着陆军讲武堂、袁嘉谷旧居、王九龄旧居、卢汉公馆等多个,同样被列入各级政府保护名单的历史文化建筑。 其中不少文物保护单位也变成了食客光顾的“高档餐馆”,有的文物保护单位甚至还更了名。临近岁末,就连“预订年夜饭”的广告也挂了出来。 据2014年上半年昆明市对现有文物进行调查后出具的一份数据显示,昆明市目前拥有562个文物保护单位,产权隶属国有的占65%(但由文物保护部门直接管理的屈指可数),属于非国有的占35%,其中包括产权个人所有,产权集体所有。而用于餐饮业的在10处左右,占总数的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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