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消费扩大和升级,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决定进一步放开和规范银行卡清算市场,提高金融对内对外开放水平;确定发展慈善事业措施,汇聚更多爱心扶贫济困。其中,就重点推进六大领域消费中,提及“稳定住房消费,加强保障房建设,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备受关注。目前昆明市公积金关于租房提取有何要求?会进一步放松提取条件吗? 就此记者致电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余茂先询问相关事宜,他表示:“目前昆明市租房居住提取公积金条件‘不变’,而就此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内容,目前昆明市正在进行规划制定,详细规划出台时间,还并不明确。” 就目前来看,昆明租房居住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六项要求。其中一条即“职工家庭租房居住,家庭月平均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并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0%的。”按照2012年度云南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42元的数据计算,即家庭月收入低于3242元,并且租金(年支付)超过3890元,即可进行公积金提取。但就提取审核条件来看,不少租房者,可能并没有齐备的租房证明。 其审核材料中,“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后的租赁合同、出租方的房屋租金完税凭证(租住保障性住房的,提供租房发票)、房屋管辖地公安管理部门出具的租住证或者居住证明”是很多租房者很难得到的证明资料。 对于,业内表示:“想要租房时进行公积金提取,更多的是手续、合同问题,而就目前租赁市场的现状来看,口头租赁或将成为公积金提取的重要阻碍。” 此外,目前昆明市关于租赁提取公积金的规定“一年限制提取一次”;同时,就提取额度也有详细要求:“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租金,提取金额不超过缴存职工的年缴存额。”
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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