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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故事] 云南高院一副庭长殴打小区保安遭省人大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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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0 10:06: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听取省高院关于提请审议黎泰军同志撤职的报告后,于昨日下午通过表决,撤销黎泰军的云南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上个月,因为停车位问题殴打小区保安并致其跪地求饶,黎泰军随着相关视频的曝光一度成为新闻人物。
  据《云南信息报》报道,在昨日的表决中,共有54票赞成、1票反对、1票未按表决器。
  2013年5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黎泰军被任命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至今已近一年。
  上个月,一段在网上广泛流传的视频显示,4月10日20时许,在与小区门岗的值班保安交涉未果后,一名身穿夹克衫的男子径直走进岗亭,想放行入车闸口遭保安拒绝。随后,该男子进入门岗将桌上的记录本丢了出来,并企图再次开闸放行自己的车辆,再次被拒后,另一女子也加入了交涉中。陷入僵持后,当保安走出门岗打算捡起地上的东西时,该男子突然上前用双手按住保安的头部将其向后猛摔。仰面倒地的保安,坐起几秒后突然向这名男子连续磕头,男子此时依然不饶,揪住保安衣领将其强行拉离门岗。
  事发后,云南高院即宣布对打人者黎泰军停职调查(4月12日A14版网眼曾报道)。
  4月21日,黎泰军向谭明以及小区物业、保安公司道歉,双方达成了和解。
  4月29日,云南省高院通过其官方微博“云岭法徽”发布消息,认定黎泰军殴打保安的行为违反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黎泰军给予撤职处分,从副处降为正科;黎泰军担任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的职务也被撤销。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后者需经同级人大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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