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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交流] 昆明发生死亡3人以上事故将倒查驾驶员学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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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0 06:1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昆明发生死亡3人以上事故将倒查驾驶员学考记录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历数每年的交通事故新闻,总少不了几条车辆坠落山崖导致人员伤亡的惨剧。近日,昆明市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县乡、乡村公路的责任——每年要对这些公路开展1次隐患巡查,重点检查道路、标志、标线、安全防护等问题,落实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况。  

  《意见》规定,昆明市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推行大安全、大交通的安全格局建设,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管主体,要全面落实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昆明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参加,每季度至少深入客运企业、场(站)检查1次安全管理情况。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安全监管、公安交管等部门参加,每季度至少深入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全面检查1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每年要对辖区内的县乡、乡村公路开展1次隐患巡查,重点检查道路、标志、标线、安全防护等问题。国道、省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管养主体负责,其他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道路隐患的,要及时报告交通运输部门,由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协调处理。凡因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意见》还对驾驶人培训市场调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今后昆明市将提高驾驶人培训机构准入门槛,强化对驾驶人培训考试的质量监管。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应由安全监管部门牵头,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对驾驶员培训质量、考试发证情况进行责任倒查。进一步健全考试合格率公示制度,引导学员向优质培训机构集中。培训机构要加强危险道路、恶劣天气、突发情况等应对处置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同时,要用好“三小时”集中学习制度,加强对违法驾驶人的重点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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