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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巧家村民丁发朝强拆次日死亡 镇书记一审判五年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事发云南巧家,屋主于强拆当天被带到镇政府大院,次日儿子背他回家20分钟后死亡;宣判后家属上诉。
2月15日,农历新年的第六天,巧家县老店镇村民丁明早找到了记者。他的父亲丁发朝因反对拆迁被镇政府工作人员带走后受重伤、之后死亡的案子,在本月初等到了判决。昭通市昭阳区法院一审宣布,老店镇原党委书记陈德顺犯滥用职权罪,判刑五年。原副镇长沈旺琨、镇原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陈大云,也因此罪判刑三年缓刑四年。镇原纪委书记肖亚,以滥用职权罪定罪,但免于刑事处罚。
对于这个判决,丁家人当庭提出上诉。诉讼代理律师提交的定罪量刑意见称,“嫌疑人除滥用职权罪外,还应以非法拘禁罪追诉,并数罪并罚。”一直关注此案的律师王才亮称“这个案子定性不准,是糊涂案。此案从侦查到检察起诉,都没有把问题搞清楚,丁发朝的确切死因法院当然应该查明,而不是视而不见。”
强拆当天被强行带到镇政府大院次日儿子背他回家20分钟后死亡
丁明早说,没料到父亲去得这么快,“他们使用的是黑社会打法,用东西垫在身体上然后用钢管打。”
对于丁明早一家来说,这个年过得最凄切。去年过年还挺高兴,“刚过完年政府就通知房屋可以拆旧换新。”没想到2012年4月17日,家里就遭遇了非法强拆。
判决书称,当日下午4点,老店镇原党委书记陈德顺、副镇长沈旺琨、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陈大云及其他老店镇政府工作人员,要强行拆除丁发朝家在建房屋二楼伸出的阳台撑木。
丁发朝与陈大云等人发生了争执,陈德顺、肖亚、沈旺琨等人就说要把丁发朝带走。丁发朝不走。
陈等人就强行采用拖、拉、抬、提等方式,将丁发朝塞入镇政府用车的后备厢。在此过程中,丁发朝身体多次坠地。
丁发朝家离镇政府仅相隔一条二级公路,很快就到了镇政府大院。接着,陈德顺离开。下午6点,肖亚等人召开会议研究如何处理丁发朝。丁此时一直呻吟,丁的第三个儿子丁明宝闻讯赶到,要求将丁发朝送医院被拒。
18日凌晨1点,陈德顺回镇政府,召集沈、肖、陈等镇政府领导干部开会研究决定,只要在丁发朝或丁发朝的儿子认识到错误并道歉后可让丁发朝回家。
18日凌晨3点30分,丁发朝第二个儿子丁明仓代表父亲道歉后,背父亲回家。
3点50分,丁发朝在家中死亡。
经鉴定,丁发朝系软质钝器作用或有衬垫物条件与硬质物体接触作用于腰背部致胰腺损伤出血死亡。
丁发朝的大儿子丁明早说,他们没料到父亲去得这么快,因为当时看到父亲外伤并不明显,多年又没病过,“他们使用的是黑社会打法,用东西垫在身体上然后用钢管打。”
判决书未详细说明丁发朝是如何死的主犯镇原党委书记陈德顺被判刑五年
5·10巧家爆炸案发生后,丁明早兄弟到县城散发传单喊冤,引起媒体关注。
判决书引用了丁发朝的尸检报告,但未详细说明丁发朝是如何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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