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级别
-
9
管理员
|
中国性别平等进程 一个女人一生会受多少伤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在中国,一个女性的一生会因为自己的性别遇到什么样的问题?这是个并不轻松的话题。仅仅因为我们是女人而非男人,我们因此多承受了些什么?从呱呱坠地到垂垂老矣,中国女人这一生,往往都被迫选择了“困难模式”。这是我们的母亲、妻子、女儿都在遭受或者可能遭受的伤害!
2013年来了,我们和你一起梳理这一年来,**别平等”在中国大地上的成长。
重男轻女传统下 遗弃或杀害女婴为生男孩“腾指标”屡屡发生
堕胎,遗弃,杀婴……在中国重男轻女和计划生育的双重夹击下,中国女婴的生存状况不容乐观,在许多地方,遗弃或杀害女婴为生男孩“腾指标”并不鲜见。
海外学者研究的数据表明,在改革开放和计划生育开始之前的1970年代,仅长江中下游地区被遗弃和杀害的女婴仅多达80万;而在计划生育之后,为了给生儿子腾出生育指标,被杀害、选择性堕胎和遗弃的女婴有增无减;根据2008年世界银行披露的数据,当年中国有109万的新生女婴因选择性堕胎、溺亡、遗弃等因素死亡或“失踪”。
2012年7月,轰动全国的辽宁鞍山早产女婴遭割喉遗弃垃圾桶事件只是千万遗弃杀害女婴的一个缩影。2012年7月23日晨,在辽宁鞍山市一处垃圾箱里,拾荒者黄老汉发现一名被遗弃的女婴。女婴喉咙上有一道长约8厘米、深达喉管的刀口,软骨已被切断。医院方面称,该女婴为不足月的早产儿,在送进医院时,出生未满24小时,体重仅二斤八两。
“嫖宿幼女罪”堪称中国法律界的一大发明 并导致幼女被强奸案件数量上升
“嫖宿”幼女案件:法律到底保护了谁?
嫖宿幼女罪恐怕是“中国国情”下的又一大发明。这个罪名的前提是:幼女心智成熟、有完全行为能力,而这并不成立。并给受到性侵犯的幼女贴上“卖淫女”标签——这是以国家法律之名对受害幼女进行的再次伤害。体力智力发育不成熟、年龄较低的未成年人,往往更容易遭到侵害。对未成年幼女权利的保护,是世界范围内的共识。
2012年6月继贵州习水、河南略阳之后,浙江永康又发生大规模嫖宿处女学生事件,涉及多名人大代表和企业家。同一天,河南永城市委副秘书长李新功强奸数十名少女被刑拘。李引诱、威吓未成年少女,声称非处女不要。
自从1997年我国《刑法》规定了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相比,由于降低了刑罚力度,在司法实践中引发了种种弊端,以金钱引诱方式性侵幼女的犯罪数量逐渐上升。2000年1月至2004年12月五年间,各级法院共审理嫖宿幼女案件176件,判处罪犯240人。但到了2009年,仅一年内公安部门就抓获嫖宿幼女犯罪嫌疑人175人。
如果我国刑法放任嫖宿幼女罪继续存在下去,有可能在司法实践中放纵部分有权势背景、有经济能力、有社会关系的强奸犯,使得这个罪名成为部分犯罪官员、富人的保护伞、免死牌。针对嫖宿幼女罪出台后引发的歧视被害幼女、执法混乱、差别保护等诸多不公现象,立法机关应当适时取消嫖宿幼女罪这一罪名,对嫖宿幼女的行为一律按照刑法规定的强奸罪从重处罚。
2012年5月27日,河南永城市委办公室原副主任李新功涉嫌强奸10余名少女被刑拘。据悉,公安人员在李新功作案时将其抓获,警方在他办公室及车中查到大量安全套、润滑剂、壮阳药等;电脑上查出大量黄色图片、幼女QQ号等。多名受害幼女家属称,受害者可能高达近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