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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七成老人不立遗嘱 3月21日,一条“我国首个关注遗嘱的公益项目"幸福留言中华遗嘱库"在京启动”的消息,让多数中国人尤其是老人很避讳的遗嘱二字跳到了公众眼前。那昆明人是否愿意立遗嘱呢?为此,晚报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走访
最常见的是“一方先去世,老伴说了算”
“我们都说好了,谁要是先走了,财产全部留给对方,虽然财产不多,但到时候根据孩子赡养老人的情况来分配,只剩一个老人,很孤独的,子女里谁更关心老人就给谁多分配点。”住在昆明北市区一家老年公寓的刘铂老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83岁了,3年前他和妻子就共同财产达成了一致意见。如果一方先去世,两人的财产全部交给在世的老人,根据子女赡养情况,最终主持分配遗产。而按照现有法律,财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因此老两口认为没有必要额外制订遗嘱。
事实上,刘先生的选择颇具代表性,对于人际关系相对简单的家庭,处置遗产的方式通常很简单,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可。
遗嘱遇冷四大原因:综合分析,老人不愿立遗嘱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因
其一,传统观念较重,避讳谈论生死;
其二,担心子女知悉遗嘱内容后被误解甚或被遗弃;
其三,对于如何依法订立遗嘱毫无了解,或是觉得立遗嘱费用太高;
其四,则是默认由配偶来继承财产,无需额外说明。
是法律问题,更是观念问题
“我这里有400个老人,但是真正立了遗嘱的没几个,老人很可怜的,年纪越大越怕谈论生死,更不要提立遗嘱这件事了。”
昆明知青老年公寓院长段玲英已经在养老业工作了10多年,见过太多案例,她认为从表面上看,要不要立遗嘱,怎样去订是法律议题,事实上,这是一个亲情伦理以及生命意识的观念问题,同时也说明了目前我国的社会遗嘱制度不够完善。“很多老人缺乏立遗嘱的意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往往是临终时才想起随便写一个,还有的老人在这个问题上有些情绪化,想法有些摇摆不定,很容易受子女左右,所以待真要写遗嘱时,会有些犹豫。”
她说,在知青老年公寓中,老人平时都很避讳谈到遗嘱二字,更多的则是用身后事3个字来表达相似的含义,大部分老人并不理解什么是现代民法意义上的遗嘱继承。
太传统:多为“临终定后事”
“立遗嘱在国外已经常态化了,公民成年后一般都立遗嘱,办遗嘱公证,和买保险差不多,未雨绸缪”中央民族大学社会学教授王晓丽告诉晚报记者,中国社会尚未形成提前立遗嘱的风气,往往是暮年无奈才立遗嘱。王晓丽说,这与中国传统社会的风俗有关,中国古代社会,代际财产传承,以法定继承为主,通常是嫡长子继承,“一大家人生活在一起,老太爷临终托付家事时才分家,分家时按房不按人,一房一份家。”
有例外:半路夫妻更愿立遗嘱
采访中,记者也听到一些格外重视遗嘱的案例,其中再婚家庭群体显然更倾向于用遗嘱的方式来分割和明确财产。尤其是夫妻各有产业的再婚家庭中,一些人立遗嘱,将部分遗产遗赠给自己在前一段婚姻中的子女。“把财产分清楚,我们才能安心结婚。”秦阿姨今年78岁了,老伴辞世12年后,她遇到了现在的老伴张老先生,在双方子女的支持下,这对银发老人选择再婚。采访中,秦阿姨坦言,再婚的前提条件就是立遗嘱,为了避免百年之后不必要的纷争,也为了让双方子女都吃下定心丸,老两口提前制订了遗嘱,“他的财产给他的孩子,我的财产给我的孩子,谁也不用争,谁也不用抢。”
新趋势:昆明有增加趋势
记者从云南省公证协会获悉,近年来我省遗嘱公证业务有两大明显趋势,一是随着全民财产的增加,个人遗嘱公证量增加。另一个是中青年立遗嘱现象有所增多。
云南省某公证处公证员说,在云南由于受到一些传统观念的影响,前些年就遗嘱进行公证的人不多,近年来特别是昆明有逐年增加的趋势。遗嘱公证的相关配套规定出台于1999年,远远不适应现在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公证工作中,遗嘱公证也一样,他们要进行调查取证等大量的工作,而面对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极少的收费,遗嘱的公证似乎费力不讨好,因为遗嘱继承的复杂性,如果公证出了问题,他们肯定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所以,对于遗嘱公证还是需要出台一定适应社会发展的规程和可操作的程序。”该公证员说,值得期待的是,目前,对于遗产公证,相关部门已经着手出台征求意见稿草案。
上周末,记者走访了昆明市内两个养老院,对35位老人进行了随机调查,结果显示七成受访者“未立遗嘱”,排名最靠前的理由包括“还没到那一步,太早立遗嘱觉得不吉利”、“怕子女不高兴,伤了家里人的和气”、“不知道怎么办,去哪里立遗嘱”、“老伴说了算”、“没有多少钱,立遗嘱价值不大”……
有钱了:助推立遗嘱的需求
“好多年前看美国电视剧《豪门恩怨》时,里面就有关于遗嘱的情节,那时我无法想像遗嘱会与我的生活有什么关系。”今年春节收假后,昆明国企退休高管陈小澄到律师事务所立下了正式的遗嘱,办理遗嘱时,她才发现自己其实“不算穷”。
陈小澄的个人经历如同缩影,云南省明靖律师事务所主任、省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周文曙说,改革开放30多年,国民财富增加,例如城市市民家庭,大多都有一套或大或小的房产,客观上推高了立遗嘱的需求。
立遗嘱人群年轻化
记者了解到,立遗嘱现象的另一变化,是近年来中青年立遗嘱现象增多。
王晓丽分析:立遗嘱人群年轻化,一方面是法律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人们缺乏安全感。记者走访获悉,目前立遗嘱的年轻族群特征明显:高收入但身体健康欠佳者,从事高风险、高强度职业者,出差频繁,压力过大的商人、公安等。
45岁的姚先生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常年奔波在云南的盘山公路间,2004年,他亲眼目睹了楚大高速路上的一起惨烈车祸,如果是自己遭遇不幸,怎么办?姚先生在感慨生命之无常之余,不由得想起家中妻小、老人,因此心中多了一个打算提前制订法律遗嘱公证。
现在他已经换了工作,但是对当年所做选择并不后悔,“立遗嘱就像买保险一样,给了亲人保障。”
遗嘱公证热跟着房价走
“几乎每一次遗嘱公证热,都伴随着房价的上涨,或是房地产政策比较大的调控。”周文曙介绍,在财产中不动产是最具分量的,富裕起来的市民不动产增多了,必然要考虑身后的财产分配,高价的房产成了分配的焦点。
“老人立遗嘱最关心房子的归属,如何在房产分配过程中不产生纠纷,又符合自己的意愿,成为老人咨询最多的问题。把房子都卖掉对老人来说是大工程,直接分配房产比较现实。”昆明市第二公证处负责人胡先生透露。
“最值钱的就是房子,但是立遗嘱的公证费要按房地产评估价的2%,太贵了。”董有成老两口最大的恒产就是新闻里小区的两套房子,家中有3个女儿,大女儿在昆明对老人照顾颇多,其余两个女儿都因工作或婚姻离开了昆明,只有过年时才会回到昆明。因此,老两口打算把其中较大的一套房子留给大女儿,另一套房子由另外两个女儿平分。
但最终那一份正式遗嘱还是没能制订,止步的原因是,费用太高,程序太复杂。老两口曾经咨询过律师,按照房产价格的2%收费。两套房子收费至少5万元,最终遗嘱大事一拖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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