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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交流] 中国的银行霸王条款满天飞!中国人需要什么样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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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9 12:50: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没有比中国的银行储户更苦逼的,也没有比中国的银行更无赖的了。储户去银行取钱,既怕取到假钞说不清,又怕银行多给钱或者少给钱惹来一身麻烦。储户们把自己的血汗钱毫无保留且付出自己全部信任存给银行,只求自己的钱能够平平安安;而银行摆个“离柜概不负责”的牌子,单方面就把自己的责任撇清中国的银行牢牢把持着全世界最赚钱公司的前几名,却对储户颐指气使、动辄以霸王条款耍无赖,谁来维护储户的利益?

   
2011年五大国有银行净利润超过6700亿元
。银行的资本利润率不仅已经大幅高于工业,而且高于石油和烟草。但服务水平差的还远

对于银行而言,既然自己犯了错不用承担责任,不用承担损失,那么自然也就不会把犯错当回事,自然也就不会把储户的利益放在心上。

    一、
银行犯的错  储户来负责坑爹不坑爹?
     
如果你走进中国的银行营业厅,要千万小心了,如果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小心多给你取了钱,而你又觉得这分明是银行的责任而不想还给银行的时候,可要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够不够和银行打一场官司的。

日前,慈溪市的秦小姐在银行取款22400元,当时银行柜员错给她24000元。事后,银行向秦小姐讨要多给的1600元钱,遭到拒绝后,诉诸法院,法院以“不当得利”判处秦小姐3日内返还。

不难看出,秦小姐和2006年发生的因拿了银行ATM机多吐的钱而被判刑的许霆一样,都想对银行的失误“离柜概不负责”,但法院却判定她这是“不当得利”。我们的目光也就难免再次聚焦银行的霸王条款上面来了,一个“离柜概不负责”的牌子,永远把储户和银行分割成了两个完全不对等的地位上。

其实我们并不否认储户利用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多拿了不属于自己的钱属于“不当得利”,按照法律和道义,都应该予以退还。而且客观而言,银行的“离柜概不负责”有其合理性,可以避免银行免受很多不正当的经济纠纷的侵扰。

但另一方面,既然“离柜概不负责”是银行和储户达成了的一种合同约定,那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应该是对等的,对双方都有同等的约束力。具体到实践中,不管银行多给钱少给钱,都必须一视同仁地落实“离柜概不负责”,这样才公平公正,才符合当初达成合同约定的初衷。

问题的关键是,如果银行在柜台前少给了储户钱,或者是给了储户假币,那么也应该站在储户的立场,充分考虑储户的利益,而不是以一句轻飘飘的“离柜概不负责”就把自己的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否则,储户就完全可以以同样的理由,拒绝退回银行多给自己的钱。更有顾客办银行卡,上一个窗口刚给的新卡,到下一个窗口继续办相关手续的时候,工作人员却一脸欠抽的告诉你:我们一百张卡里面总有几张非法卡,你这张就是非法卡,所以办不了业务!坑爹也得有个度吧!

   二、不光践踏商誉 更践踏法律
   
究竟 “银行的失误,该不该由客户承担”?储户从银行多拿了钱,银行要追讨,反之,如果银行少给了钱给客户,是否能要回呢?

银行耍流氓 置商誉于不顾

当然,我们储户首先检讨自己,竟然相信了银行所出具的一张“取款金额22400元”的凭证,更不应该在没点清钱款的情况下就离开。最最不应该的是,我们竟然以为“离柜概不负责”是针对银行和储户双方而言的。

其实,银行真不该和我们储户一般计较。按照以往经验,一旦储户因为粗心大意没有点对钱,收到了假币,就必须完全由自己来负责。我们竟然天真地以为银行会像我们平时取到假钱乖乖认倒霉一样,当真是本想和银行开玩笑,他却和你讲法律,等你和银行讲法律,他却和我们储户耍起了流氓。

毫无疑问,银行“离柜概不负责”的条款,只对人不对己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这也就意味着,银行允许自己犯错误,并且给自己的错误预先设定了免责条款,但是却不允许储户犯错误。

既然权利和义务的严重不对等,既然自己犯了错不用承担责任,不用承担损失,那么自然也就不会把犯错当回事,自然也就不会把储户的利益放在心上,这不是开门迎客,这是十字坡。

霸王条款践踏法律却大行其道

但和银行有道理可讲吗?连法律在这样强势的机构目前也要黯然失色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而银行在网点内摆放的“离柜概不负责"免责告示牌,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属于无效的内部规定。

这并不能免除任何一方,包括银行或客户在发生不当得利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返还义务”。如果银行少支付客户钱款或者多收客户钱款,只要客户有证据证明,银行是不能以“离柜概不负责”为由拒不履行返还义务的。

忍不住想起一个网上广为流传的段子,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当真有一天银行想向储户讨回钱的时候,储户给出如下告示:

1.请在我规定的时间到我家来取,时间是早上7点到8点,晚上7点到9点,其他时间我要上班和休息。
   2.到我家后请在过道口取号,然后在楼梯间蹲着等待叫号,请在我家门口黄线外等待。
   3.请提供你的有效证件,在我奶奶那里领取申请表,填好后签名,盖公章,我会对比你们的公章,要是模糊了,我会叫你回去重新盖。

4.你要是问我取了多少钱,对不起,请支付查询费,一笔2元。
   5.提供你的单位证明,委托书等资料。注意这个“等”字,到时候突然想起还需要什么,你自己回去拿。
   6.手续全部完成后,请交纳取款手续费,每笔4元,然后留下电话号码,我会把资料提交到我老婆那里审批,20个工作日后到我家领取。当然,来领取时请重复1.2.3步骤。

      中国人需要什么样的银行?大家赶紧说说自己的想法和经历的坑爹遭遇吧!至少我们需要银行给储户的钱是真的,给储户钱的数额是准确的,双方的义务和权利是平等的!或许,现在您心中已经有了想法了!那么不妨分享!(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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