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幼师虐童 警方解释以涉嫌寻衅滋事刑拘原因
浙江温岭幼师虐童 警方解释以涉嫌寻衅滋事刑拘原因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浙幼师揪幼童双耳离地20厘米追踪 近日,一则微博称,浙江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一名教师虐童,在活动室里笑着把一小孩的两只耳朵拎着往上提,叫另一教师拍下这一幕。事件经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昨天,涉案女教师颜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参与拍照的女教师童某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7天。幼儿园停课整改,相关学生将逐一开展心理疏导,后续处置正在进行。
昨天上午,在温岭市城西街道派出所,记者见到了两名涉案女教师颜某和童某。两人神情憔悴,看到记者就不停躲闪。记者追问颜某为什么要揪幼童耳朵,她只回答了一句:
颜某:当时就感觉是闹着玩嘛……
涉案女教师颜某,1992年出生,是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的幼儿教师。当时,这名老师在教室里揪着孩子的耳朵悬空拎起,并由另一名老师进行拍摄作为娱乐。这张触目惊心的照片一经曝光就让网友无比愤怒。经过搜索,网友还在她的QQ空间里发现2张将幼童嘴用宽胶带封住的照片,还有3张将幼童倒着头扔进垃圾桶的照片。事件引发了网络的极大关注,就连姚晨、马伊琍、哈文等明星也纷纷发微薄对虐童教师进行谴责。昨天,温岭市警方依法对两名涉案女教师作出处理。但有网民对处理决定提出了质疑,为什么是寻衅滋事罪,而不是虐待儿童罪?温岭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蔡黎明向记者解释说:
蔡黎明:根据我国刑法,"虐待儿童罪"是没有的;虐待罪是规定虐待家庭成员,被害人不是家庭成员,这个罪名我们不予考虑了。就是从颜某主观故意上考虑,第二个客观行为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
温岭市教育局和城西街道办事处也很快介入调查并给出处理决定:责成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作出深刻检查,及时整改并立即辞退这两名教师,同时组织心理专家成立心理健康小组,对相关学生、家长进行心理疏导。温岭市城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吴国剑说,现在受虐幼童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已经在接受心理专家干预:
吴国剑:我们今年会把这家幼儿园评为年检不合格,如果是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话,幼儿园就要吊销执照,并且对幼儿园进行全市的通报批评,责令幼儿园对学生家长进行赔礼道歉。
从昨天上午开始,当事幼童所在班级已经暂时停课。据了解,蓝孔雀幼儿园为浙江省三甲幼儿园,其中近一半的学生家长为外来务工人员。大部份家长都表示,明年肯定不会再读这个幼儿园:
家长:下学期不会继续让他在这里学了。
另外,根据调查,颜某没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属于无证上岗。那么,为什么颜某会在幼儿园支教?台州市教育局基教处陈处长说,按有关规定,不论公办或民办学校,教师必须持证上岗。但是现在幼师实际持证率不到40%,为弥补师资不足,幼儿园基本实行"先上岗、后考证":
陈处长:幼儿教育发展速度比较快,在目前的情况下,这些没证的幼儿教师还得在岗,不在岗也没办法,因为现在持证率还比较低,如果没有这些人,我们幼儿园没法开班。
幼儿老师虐童事件接连发生折射出的是幼儿教育的不规范和监管不足,希望教育主管部门能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严把关幼师教育和招聘,对幼儿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中国之声也将持续关注事件的进展。
昨日,浙江省温岭公安部门表示,对幼儿园发生的女教师虐待幼童的案件,经过调查后依法对两名涉案女教师做出处理,颜某涉嫌寻衅滋事,予以刑事拘留,另一名参与拍照的女教师童某因寻衅滋事被处罚行政拘留7天。目前,警方仍在进行调查。
24日,浙江温岭一幼儿园老师虐待幼儿的照片在网上曝光,该教师揪着儿童两只耳朵,致使其身体悬空,儿童号啕不止,教师却神情愉悦。
警方找寻多张照片中受虐幼童
昨日,温岭警方通报称,10月24日当天,网络上流传一张幼儿园女教师以拎耳朵的方式虐待学生照片。后查明,颜某自2010年在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工作以来,多次对幼儿园学生以胶带封嘴、倒插垃圾桶等方式进行虐待,并拍照取乐。
而在颜某的空间里,被网友搜出的有关幼儿园照片多达702张,不少是虐童的照片。其中一张图片说明为“活该”,当有网友评论建议她“删掉这些照片”时,她回复称:“没事”。网上流传的用双手拎起幼童双耳照片,是今年10月上旬,颜某在实施该行为时,要求同事童某帮助拍摄的。
昨日,城西街道派出所所长陈正广称,目前,他们正集中所有警力去找照片中对应的受害者。
虐童者被带走前曾请家长原谅
据温岭一家媒体记者胡军(化名)介绍,事发之后,他曾采访过这两名老师,随后该两位老师就被警方控制。胡军称,据两人讲述,当时,拍照的童某制止过颜某,但是颜某坚持要拍。
胡军回忆,他见到颜某时,她两眼发红,她说那个孩子很顽皮,但当时并没有犯错。她自己很内疚,要向家长道歉,“希望他们能够原谅我的无知。”
追访:暂未发现虐童幼师有精神问题
颜某出生于1992年,帮她拍照的童某还是个实习生,两人一起管小二班。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目前警方没有发现颜某有什么精神问题。对于公安机关是否会给予其做心理鉴定,城西街道派出所所长陈正广回应称,目前他们尚未接到当事人家属提出的申请。
颜某是家里的小女儿,大姐已经出嫁。父母已经快60岁了,都是温岭新河镇横塘头村人,看起来是老实巴交的农民。
另一个涉案的童某,比颜某小1岁,父母也是当地农民,家里还有个6岁的小弟弟。
释疑:为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虐待罪特指家庭成员,故意伤害罪伤势须轻伤以上
昨天,温岭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了颜某和行政拘留了童某。有网友问,为什么她们涉及的不是故意伤害罪呢?定寻衅滋事是不是比故意伤害处罚轻?对此,警方有解释:颜某涉及的可能有四项罪名:虐待罪、侮辱罪、故意伤害罪及寻衅滋事罪。
对于虐待罪,我国刑法没有规定虐待儿童罪,刑法规定,虐待指的是虐待家庭成员。
对于侮辱罪,这罪是需要公诉的才处理,可以由受害人家长向法院自诉。
对于故意伤害罪,只有受害人伤势达到轻伤以上结果,才符合这一罪。
对于寻衅滋事罪,按刑法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情节严重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颜某的行为造成受害人恐慌、害怕等后果,符合寻衅滋事的立案标准。
另外,事实上,故意伤害罪最高刑期是3年,而寻衅滋事最高刑期是5年。 浙江温岭幼师虐童事件引发公众愤慨
业内人士称:遏制虐童事件当挥法律之剑
近日,幼儿园频频曝光“虐童”事件,山西幼儿园老师连扇70巴掌一事余波未了,网曝浙江温岭女幼师“揪耳朵”、“扔垃圾桶”等多张虐童照又令人触目惊心。一时间舆论纷纷谴责,网友义愤填膺,叩问师德何在?事实上,虐童事件已不仅是师德问题。针对此类事件,除了要从司法角度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还需要在整个教育系统确立一个明确的观念——真正的尊重生命、珍爱生命。
山西太原一幼儿园老师狂扇女童70耳光一事余波未了,浙江温岭再发幼师虐童事件。这名老师手拎幼童双耳将其提离地面。面对采访,她说只是闹着玩,照片太有趣。据悉该老师网络空间有多张虐童照片,曾将孩子扔进垃圾桶。
有了山西幼师虐童事件的舆论铺垫和发酵,浙江幼师虐童事件被曝光后,引起网络哗然,不少家长表示已经“出离愤怒”。
据悉,温岭市教育局已经责成涉事幼儿园辞退颜某,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此事。据浙江温岭公安局微博最新消息,虐童女教师已被刑拘,而拍下这些照片的幼师也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事实上,只要上网简单搜索,从打孩子耳光到针刺幼儿、用电熨斗烫幼儿等恶劣行为都时有发生,幼儿园暴力事件的频发让社会民众尤其是家长们忧心忡忡。采访中,一些家长向《法制日报》记者反映,他们的孩子都曾在幼儿园遇到不同程度的“暴力伤害”,呼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那是我一辈子的屈辱”
“这个‘90后’老师长期在虐待儿童,一些侮辱性的虐待的影响不见得比暴力虐待更小”;
“侮辱性和暴力性的虐待都会给幼童的心理投下阴影,当地政府部门必须以法律手段严惩当事人,给社会一个交代”;
……
愤怒、担心,这是记者在采访中感受到最多的受访家长的态度。而在受访者中,今年刚过而立之年的郭林,对此更是有切肤之痛。
“不知道这些老师的行为会对被虐孩子造成何种影响,对我来说就是记忆犹新的屈辱以及长时间的憎恨老师。”回忆起20多年前的往事,郭林仍旧表现得有些“咬牙切齿”,“当时小朋友之间互相踹着玩,有一个人被我踹急了,就去找老师告状,那个老师也不问青红皂白,就说‘你不是爱踹别人屁股,那就把屁股露出来吧’。”接下来的一幕,对郭林来说是“一辈子的屈辱”——老师当众脱下了他的裤子,包括内裤在内。
“当时他往下脱我往上拉,但几岁的孩子力气比较小,就这样,我光着屁股站在了全班人的面前。”说到这里,郭林将目光投向了远处,“我不明白老师这么做的逻辑是什么,但这一幕让我对老师产生了无法消除的抵触情绪。”
郭林告诉记者,不知道是否是因为这次“屈辱”,“后来上了小学,我就不喜欢和老师打交道,甚至是逃避老师,这样的直接后果就是学习成绩不好,最后大学也没考上。”
“你说我现在这种内向的性格,还找不到对象是不是和那次有关系啊?”至今仍未谈过恋爱的郭林,打趣地笑了笑。
采访中,心理专家则向记者表示,虐待会给孩子造成心理阴影,在情感方面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孩子在幼儿期得不到周围大人的关爱,就会产生不信任感。孩子在4岁时,正在形成自主性,让孩子当着其他孩子的面脱裤子、下跪等行为,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心,破坏、阻碍孩子自主性的形成,使孩子的社会性发展拖后”。
“我原来以为,是因为我那个年代教师资源贫乏,导致了一些极端事件出现,但以现在的报道来看,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社会在进步,为什么这种情况却在滞留甚至是倒退呢?”郭林说道。
采访中,北京某知名幼儿园张老师向记者表示,“以前的状况是,很多被小学淘汰的老师才愿意到幼儿园。随着社会对学前教育越来越重视,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与公众的高期望值之间的鸿沟亟待填平”。
“长期以来,中国的教育对生命的尊重都不够。近期发生的幼师虐童的案例实际上是大社会背景下的一个小缩影。”对于近期频繁出现的幼儿园虐童事件,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向记者分析说,“针对此类事件,除了要从司法角度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还需要在整个教育系统确立一个明确的观念——真正的尊重生命、珍爱生命。”
“黑”幼儿园的存在之殇
在关注虐童幼师的同时,涉事幼儿园的资质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据了解,两起虐童事件都发生在民办幼儿园,一涉事幼儿园经查证没有办学资质,另一起则是涉事老师没有教学资格。像这样让人不放心的“黑”幼儿园和“黑”幼教老师在全国到底还有多少?
“‘黑’幼儿园不只是山西等地有,北京这种黑幼儿园应该不少。”储朝晖认为,此类幼儿园之所以“泛滥”,根本的一点是社会相关管理机制出现问题,“‘黑’幼儿园的存在是因为有这种需求。比如说一些进城务工人员,他们子女的上学需求就没有真正被城市纳入自己的管理、服务的范围”。
储朝晖向记者透露说:“前几年,几个县里的私立幼儿园园长找到我,说他们各方面的条件都基本达到了,但连续多年有关部门都不给登记。后来我向当地教育局局长了解情况,得到的答复是‘像我们县里这种情况还有几十家。不给登记是因为如果给它登记了,他们出事我们就要负责任。没有登记的话,如果出了事,就一句话说它是无证幼儿园’”。
而这种答案,在近期发生的幼儿园虐童事件中,都不难找到。
对于山西太原有关教育部门称“涉事幼儿园是一家‘黑’幼儿园,已多次发文要求整改”的说辞,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向记者直言,依照教育法,教育监管部门应该严肃执法取缔,教育部门仅发文而没有实际的治理行动,“这是监管乏力”。
“而之所以存在这种情况,又与地方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不足有关——由于政府教育投入不足,教育资源缺乏,不合格的幼儿园承担着向孩子们提供学前教育的重任。”熊丙奇说。
据熊丙奇向记者介绍说,对于不具资质的“黑幼儿园”,治理途径通常有二:一是如果幼儿园条件太简陋,教师队伍素质低,无法通过整改变为合格幼儿园,应加以取缔;二是对于有条件变为合格的幼儿园,政府部门给予适当的扶持,改善其办学条件。
“这两者都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前者,政府必须新建幼儿园,安置关闭幼儿园的幼儿;后者,政府要投入扶持经费。”熊丙奇说,可是,在现实中,政府部门只管认定学校不合格,宣布其为“黑幼儿园”,却不增加教育投入,彻底消除“黑”幼儿园存在的土壤。
“从根本上说,不具资质的‘黑’幼儿园的存在就表明一些部门没有履行投入责任和监管责任,在政府投入到位和监管到位的情况下,这是不可能发生的。”熊丙奇说,一而再发生在幼儿园的教师伤害学生事件,也与此紧密相关,“首先,由于幼儿园本身就不具备资质,因此,教师的素质也难以有保障;其次,对教师的管理,也不按法律法规办事”。
“依法治校”是关键所在
当幼儿园虐童事件一再发生之后,对于如何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各种声音层出不穷。
有网友说,不敢让儿子上幼儿园了,在家里安全还省钱。也有网友呼吁,强烈要求所有幼儿园都装上监控。同时,更多的民众将目光投向师德的建设上。
但查阅相关资料,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一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意见在各地纷纷出台,但似乎无非是对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有关规定的重申。同时在教育部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制定的”师德量化标准“中,也不乏相关规定。
那么,在规定层出不穷,但恶劣事件屡屡发生的现如今,我国的学前教育应何去何从?
对此,熊丙奇也认为,从问题的性质看,幼儿园出现虐童事件已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涉事教师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由司法机关调查,追究法律责任。如果作为底线的法律都不遵守,却提师德,是解决不了当前问题的”。
熊丙奇认为,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关键在于依法治校,从职业角度对教师行为加以规范。一方面,政府部门和学校要保障教师的收入待遇,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教师必须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有违反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果做到这一点,我国学校(幼儿园)也就不会一再出现侵犯学生权益、伤害学生的事件。目前的问题是,政府部门并没有依法履行投入责任,切实保障教师的待遇,所以,依法治校遭遇困境,不是从职业规范角度、法律与制度层面解决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问题,而是‘反复倡导’师德。”熊丙奇说。
据了解,今年6月,教育部发布《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依法治校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新型政校关系的根本保证。当前,学校管理活动的自主性、复杂性、权利义务关系的多样性显著增强,法律问题、管理漏洞与矛盾纠纷日渐突出,给学校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与挑战。学校必须通过依法治校,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必须在管理中重视对自身法定义务的遵守,依法实现与公民、社会其他组织的对话与合作,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与支持。依法治校是学校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
“这表明教育部门已经意识到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关键在于要带头依法落实,给学校健康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以保障。”熊丙奇说。
浙江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幼师虐童照”事件引起社会关注。温岭市政府新闻办透露,涉案女教师颜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参与拍照的女教师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七日。后续处置正在进行。
10月24日上午,“幼师虐童照”在网络上出现后,相关部门快速反应,已对当事女教师颜某、童某作出开除处理;对蓝孔雀幼儿园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整改情况确定是否关停该幼儿园。
公安部门对当事女教师颜某进行留置,并依法对颜某作出刑事拘留处罚,对参与拍照的另一女教师童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当事幼童所在班级已经暂时停课,教育部门要求园方组织教师对所在班级学生逐一进行家访。一是对家长通报事情经过并道歉;二是物色优秀教师替代原教师;三是组织心理专家成立心理健康小组,对相关学生及家长进行心理疏导。
目前,城西街道正组织人员对网络上涉事照片中学生身份进行逐一确认,会同教育部门开展对所在班级学生及家长情绪平复工作。
温岭市将及时向媒体、公众继续发布最新进展及调查处理结果,并对全市学校整顿整改情况向公众公布。同时会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加大政府投入,规范教师队伍建设,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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