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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厦门鼓浪屿女业主舌战4车城管 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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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 05:20:2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厦门鼓浪屿女业主舌战4车城管 官方回应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日前,一段视频在网上热传,内容为鼓浪屿一女业主与上门执法的城管人员发生语言冲突,配合视频的文字称,该女子激情雄辩,“四车公安、城管这么大的阵势,应该去保护钓鱼岛,而不是来对付老百姓!”
  
  城管人员仓促离场,围观群众鼓掌叫好。
  
  2012年8月30日10:00许开始,在一些网站传播出“鼓浪女激辩城管”等为标题的一段视频,引起众多网民关注。现将有关执法情况和当事人提及的房产情况,说明如下:
  
  厦门女业主铿锵演讲骂走4车武警城管所属分类:新闻 新功能放大观看一、关于执法经过
  
  2012年8月24日上午,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翁星春带队,对鼓浪屿景区违章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常规清理整治。整治队伍经过日光岩大门附近时,发现晃岩路47号公房承租人陈亚星有两项违章行为:
  
  一是将矿泉水、饮料等物品摆在其租赁房围墙外违章搭建的铁架上进行销售,并在门口摆摊占道、无证照经营小吃,其行为违反了《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镇地区道路、广场、海滩等公共场所,符合规定临时占用城镇地区道路、广场、海滩等公共场所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第三款“城镇地区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第八条“在鼓浪屿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规划确定的功能区域和网点经营。禁止无证照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和服务、散发广告物品等”相关规定。
  
  二是在晃岩路47号院内外和墙体上进行违章搭建铁架和售货台,违反了《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第六条 “在鼓浪屿风景名胜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危害安全、妨碍游览、影响风貌等违反鼓浪屿风景名胜区规划的项目、建筑和设施。对已建的违反鼓浪屿风景名胜区规划的项目、建筑和设施,应按法律、法规规定,采取限期治理、改造、迁出或拆除等措施”。
  
  陈亚星长期违章占道经营,且屡教不改,执法队员对陈亚星的违反规章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陈亚星本人手持摄像机现场拍摄录音。执法人员保持克制,未与其当面争执,待陈亚星所聘两位员工将占道经营的物品收拾完后,执法人员离开。
  
  二、关于当事人提及的晃岩路47号房产情况
  
  鼓浪屿晃岩路47号房产,中国著名妇产科医生林巧稚早年曾在此居住,现产权证是厦国土房证第00612065号,权利人是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房屋权属来源属于“社会主义改造房”,目前由鼓浪屿房管所管理。原来公房承租户有16户,李景强(陈亚星丈夫)从1988年1月起向鼓浪屿房管所承租该处二层部分房产,承租面积39.17平方米。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2003〕176号专题会议纪要,晃岩路47号将作为“厦门文学院院址”,其原有的承租户应搬迁并异地安置。在规定的搬迁期限(2004年2月23日-2004年5月20日)内,该处楼房仅李景强一户未能达成搬迁协议,导致厦门文学院建设无法推进。2009年2月起,陈亚星擅自打通与其承租房屋相邻的空置房间占为己用。鼓浪屿房管所发现后多次现场制止,但陈亚星仍继续强行占有,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厦门市城镇房屋管理条例》,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依法对其侵占行为提起诉讼。经思明区人民法院(2011思民初字8662号)初审和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厦民终字第972号)二审终审判决,被告李景强、陈亚星应于判决生效后一年内将鼓浪屿晃岩路47号二层房屋内物品搬出,并将该房屋完整返还给原告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并认定李景强对土房局房屋权属人资格异议不能成立。
  
  鼓浪屿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职责是负责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我们将依照法定职责,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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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 05:27:47 | 只看该作者
    日前网上热传的《口才姐雄辩众城管武警》视频,对此,厦门市政府网8月31日晚发出情况说明,称鼓浪屿女业主陈亚星违章占道经营,屡教不改;强占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房屋,经法院判决返还仍拒绝执行。

  鼓浪屿“口才姐”舌战城管

  日前,一段《口才姐雄辩众城管武警》视频在网上热传,内容为鼓浪屿一女业主与上门执法的城管人员发生语言冲突,配合视频的文字称,该女子激情雄辩,“四车公安、城管这么大的阵势,应该去保护钓鱼岛,而不是来对付老百姓!”城管人员仓促离场,围观群众鼓掌叫好。

  8月31日,厦门市政府网发出《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关于网上传播“鼓浪女激辩城管”视频情况的说明》。

  官方称其违章屡不改

  据《说明》介绍,今年8月24日上午,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翁星春带队,对鼓浪屿景区违章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常规清理整治。整治队伍经过日光岩大门附近时,发现晃岩路47号公房承租人陈亚星有两项违章行为:一是将矿泉水、饮料等物品摆在其租赁房围墙外违章搭建的铁架上销售,并在门口摆摊占道、无证照经营小吃,分别违反了《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二是在晃岩路47号院内外和墙体上违章搭建铁架和售货台,违反了《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

  陈亚星长期违章占道经营,且屡教不改,执法队员对陈亚星的违反规章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陈亚星本人手持摄像机现场拍摄录音。执法人员保持克制,未与其当面争执,待陈亚星所聘两位员工将占道经营的物品收拾完后,执法人员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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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 14:44:44 | 只看该作者
就是,中国政府永远就这么点出息,就知道养一些酒囊饭蛋来欺压老百姓,不知道去钓鱼岛宣布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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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5 10:45:18 | 只看该作者
newyy 发表于 2012-9-2 14:44
就是,中国政府永远就这么点出息,就知道养一些酒囊饭蛋来欺压老百姓,不知道去钓鱼岛宣布主权!

无论是这女的多钉子,钓鱼岛的话还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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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5 11:04:44 | 只看该作者
昨晚看了,真的是太牛了。特别是最说那的那些,还有人为他鼓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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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5 11:05:04 | 只看该作者
心里也为她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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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11 22:12:23 | 只看该作者
markeryoung 发表于 2012-9-5 11:05
心里也为她叫好!!!

很有道理。心里有数就行了,别太计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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