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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话题] 昆明警察推出新标识:六角星图案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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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9 13:39:1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明松 于 2011-12-29 13:50 编辑

  昆明警察推出新标识:六角星图案遭质疑

      昆明警察的六角星图案徽记日前出炉,以后将作为昆明警察的象征,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昆明公安的宣传海报等印刷品、纪念品与对外交流中。据介绍,六角代表“六项建设”,意为昆明市公安局公安工作的主线。六角内花纹为绿色植物形状,具有和谐平安之意。
  
  据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姚志宏介绍,昆明警方标识由三个方面构成:警徽、六角和警徽与六角过渡区。警徽镶嵌在整个标识的中心,底衬警察蓝。六角包裹在警徽外围为浅银色。警徽与六角之间过渡带的颜色和六个角的颜色相似。在过渡区上方镶嵌有警察蓝中文的昆明公安字样,下方同样为昆明公安的字样,为英文,意为昆明公安开放的心态和胸襟。
  
  张洪泉:昆明娱乐性警徽为什么不行?
  
  随着一个六角星图案经多次讨论设计最终出炉,昆明警察从此也有了自己的徽记。记者日前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这个六角星图案以后将作为昆明警察的象征,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昆明公安的宣传海报等印刷品、纪念品与对外交流中。(云南网12月28日)
  
  云南警方标新立异,引导潮流,创造性发明一枚“六角警徽”以和其它警察相区别,很多人感觉不可。但事实上,昆明警方使用娱乐性警徽却折射出诸多信息。
  
  大凡标新立异,都有着不愿意同流媚俗的取向。在全国警界负面新闻不断,民众因此对整个警方印象变坏的前提下,昆明警方以和那些不良警察同用一个徽章为耻,自己要深入加强六项制度建设,打造一支优于其它地方的警队,显然要有一个明显区别一般警察的标志。
  
  昆明警察出门,穿的是国家标志服,带的是昆明警徽,做好事的时候,一看就能知道是昆明警方。一旦发生负面行为,只要直接把昆明警徽扯下,民众就无法知道是昆明警察,直接把“帐”记到其它地方警察身上。人家昆明警察有六角专用警徽,不带这个徽章的肯定不是昆明警察,岂不妙哉?
  
  昆明六角警徽其实就是一个娱乐化的标志。正像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姚志宏介绍的:“昆明警察在搞主题活动着便装时,气氛不那么严肃,比较轻松,比如警营开放日等,我们就可以佩戴昆明警方的徽记,营造一种和谐的氛围”。不难看出,使用六角警徽的原因,还是当地警方认为8小时之外,带全国统一警徽不“和谐”,太严肃。难道带上地方警徽,昆明警方就可以不严肃作为?
  
  即便公安部允许昆明可自立警徽门户,但六角警徽的立意也不高。根据昆明警方发言人介绍:六角代表“六项建设”意为昆明市公安局公安工作的主线。很显然,“六项建设”是昆明警方的一项阶段性工作,用一个永久性标识代表阶段性工作,显然有失偏颇。
  
  标识再好,也仅仅是一个外在的东西。昆明警方擅自启用六角警徽,显然是一个“拍脑袋”决策。与其浪费精力考虑一个于法、于情、于理都讲不过去的个性化警徽,昆明警方倒不如塌下身子,多琢磨一下如何让民众满意,让昆明更和谐。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洪泉
  
  鲁开盛:质疑昆明警察自制LOGO的合法性
  
  随着一个六角星图案经多次讨论设计最终出炉,昆明警察从此也有了自己的徽记。记者日前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这个六角星图案以后将作为昆明警察的象征。(12月28日新浪网)
  
  我国官方半官方乃至民间机构,自1949年以来,均以五角星为荣。从公章大印到饰物图标,但凡有“星”的,均以五角星为主。昆明警察六角星图案能比五角星还多一角,难道是想证明昆明警察比我国其他地方的警察要英明神勇?
  
  我们有理由质疑昆明公安警察LOGO的合法性。当前,全国有283个地级市,370个县级市,即便不说县以及其他,光这些“市”如果各自设计警察LOGO也令人“眼花缭乱”。可以想象,数百个不同版本的警察LOGO会把全国人民彻底搞晕搞蒙。
  
  虽然昆明公安局设计的只是“昆明警察自己的徽记”,而不是“昆明警察自己的警徽”,但这文字游戏民众是不会买账的。在民众眼里,两者没有什么不同。我们知道,警徽才是包括昆明警察在内的所有人民警察的象征和标志,其图案构成以及着色由《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规定,不得任意更改。
  
  众所周知,警察是国家机器,它是国家除军队外的另外一支武装力量。我国是地方服从中央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绝对不能任由地方各自为政、自作主张。所以,警察的识别标志应全国一盘棋,具有统一性和唯一性。正因为如此,中国公安警察自2007年1月1日起,持统一配发的人民警察证依法执行公务。
  
  最后,有必要重申一下常识:人民警察不是公安的代名词。现行《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这就是说,退一万步讲,昆明市公安局顶多可以设计昆明公安子集的标识,却不能够设计昆明警察母集的标识。除非,昆明公安局把昆明“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全部收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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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2-29 15:23:08 | 只看该作者
还挺新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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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12-30 16:30:50 | 只看该作者
不怎么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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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2-1-2 13:54:07 | 只看该作者
missc1987 发表于 2011-12-30 16:30
不怎么样啊!~

关键是应该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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