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收藏我
公众平台
排版工具
联系我们
切换到宽版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帐号?
注册
专注百姓生活
bbs.5akm.com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账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请绘制轨迹完成人机验证
由vaptcha提供技术支持
门户
首页
论坛
家园
汽车
旅游
美食
婚嫁
亲子
快捷导航
我家昆明
情感驿站
时尚丽人
谈天说地
职场攻略
昆明文苑
会员风采
娱乐前线
科教公益
电子休闲
图摄天下
体育健身
美食
婚嫁
亲子
家居
旅游
汽车
法律咨询
投资理财
求医问药
房屋信息
招聘求职
跳蚤市场
搜索
搜索
热搜:
宾馆群p照片
安徽
夫妻聚会照片
昆明
老照片
罐装
烟
内地鬼城蔓延
阿庐古洞
鬼城
三对夫妻
低腰裤图片
昆明木耳批发
床上女人
木耳香菇
昆明双桥美食
汪昱夫妻照片
桑拿
公交
舞厅
数字
本版
文章
帖子
用户
昆明论坛
»
论坛
›
吃喝玩乐
›
信息广场
›
买房不是买菜细节多留意
论坛秀场
热门推荐:
谈天说地
情感驿站
旅游户外
家居装修
时尚丽人
车友沙龙
谈婚论嫁
云南美食
昆明文苑
亲子乐园
娱乐前线
图摄天下
云南职场
保利发展国防兵器展在
全新第八代平台斯柯达
凯翼汽车响应国家汽车
“凯旋归家,翼起团年
实现8连涨,奇瑞捷途1
返回列表
查看:
436
|
回复:
0
[租房售房]
买房不是买菜细节多留意
[复制链接]
老君观
老君观
当前离线
窥视卡
雷达卡
主题
听众
104
积分
级别
3
初级会员
初级会员, 积分 104, 距离下一级还需 896 积分
收听TA
串个门
加好友
打招呼
发消息
电梯直达
楼主
发表于 2011-8-11 17:01:01
|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
阅读模式
租房买房时,不知情的消费者很可能会落入商家事先设计好的“陷阱”中,提醒大家防范四类陷阱:
一:超标准收取经纪中介费
按照有关规定,
租房
房屋中介服务费
执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为1个月租金的70%,即承租方和出租方总计向
房产中介
机构付的服务费不得超过月租金的70%,至于双方各付多少,则可通过协商确定;
二手房
屋买卖则是上下家各1%。
据
上海租房网
披露,有些
租房中介
机构却违反该规定,分别按月租金标准的35%和100%向承租方和出租方收取中介经纪服务费,总计收取了135%的中介经纪服务费,大大超出了相关政府指导价最高标准的规定。
二:房产开发商“价外加价”
按照相关规定,
上海房地产
开发企业不得在价外另行收取已计入开发成本的价格或费用。如:某
济南房
开发商在施工图纸上标明了房屋设计包括煤气表具,煤气表具费用已计入开发成本,是房屋总价的一部分,但其在售房合同中又在房屋总价之外加收每户500元的煤气表具费用。经查实,该开发商已通过此种方式多收价款400万余元。不过,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已责令其向消费者退还多收价款,目前已清退300万余元。
三:房产开发商价格欺诈
某房产开发商在报纸上发布广告,标明了某楼盘20套商品房的销售原单价和促销价。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但经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查实,这20套商品房从未按所刊登的原单价成交过,即在广告中标示的“原单价”、“原总价”是虚假的,属于《价格法》所规定的经营者不得有“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明码标价不规范
某房产销售商在房屋销售价目表上只标明了室号、建筑面积、总价和单价四项,而未按照规定标明套内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计价单位和价格有效时段。部分
房产中介
机构公示的收费价目表也不够规范,有的甚至张贴着过期的收费标准。对此,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已责令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
QQ空间
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
收藏
转播
分享
淘帖
支持
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抢沙发
千斤顶
显身卡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广播台
原创历史情景剧《
开心麻花电影《李
姜文《邪不压正》
化起星妆,一起好
震惊!车里有难闻
开学特惠季,1999
分享有礼,免费福
我活着回家啦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商务合作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 2010-2020昆明论坛(bbs.5akm.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重庆恒泽(昆明)律师事务所 段乃勇 律师
官方QQ群:149409517 邮箱:2806722877@qq.com 商务合作:15368062388
discuz!技术支持
滇ICP备15006197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