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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故事] 淘宝一店家闹乌龙或致损失30万元 恳求买家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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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6 17:09:2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淘宝一店家闹乌龙或致损失30万元 恳求买家退款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双十一”网购狂潮刚刚过去,各大淘宝店家开始忙着给买家发货。然而,有个店家看着满满的订货单却笑不出来。原来,这家派维天猫旗舰店的“店小二”在光棍节当天进行折扣设置时出现失误,如果全部发货的话,将亏本30万元以上。为此,该店在网页最上方发出致歉信,并拜托各位买家主动申请退款。  

  卖家闹“乌龙”  恳求买家申请退款  

  14日,网友“马哥读报”发微博称:“今天一朋友公司接到有一家天猫卖家的求助,急找他们帮忙想办法。刚开始以为是营销手段,后面确认是真事,伤不起啊!”  
      
  记者点开派维天猫旗舰店的网页截图,上面写道:“致歉‘双十一’订单买家,因本店折扣方面设置失误原因导致‘双十一’当天近万个买家下单,本店成交金额近3万元,也就是单笔成交金额3元左右,发货的话,快递成本10元+产品成本20元~50元之间,将亏本30万元以上。面对此次犯下的滔天大错,老板的家即将分裂,老婆出走几天了还没有找到,老板几天未食被送医,我也即将下岗回家。第一次参加‘双十一’就弄成这个大错,真不知怎么向大家交代,在此请求各位可以原谅我这个罪人,请大家申请退款。”  

  微博发出后,网友们纷纷转发,感叹“这回玩大了”。网友“兰pp”则表示,自己就是看准了“双十一”做活动才去购买的,付款后店家又告诉大家设置错了,需要申请退款,大家的损失谁来承担?“可是看到‘店小二’致歉信写得那么艰难,感觉又于心不忍,总不能把人家逼上死路。还是退吧,就当是做善事了。”  

  记者登录网站,看到了那个致歉信。记者联系该店的客服人员,但只收到了自动回复的致歉信内容,并未获得客服人员的解释。14日傍晚6时30分,记者再次登录网站,发现致歉信已被撤下,所有商品都下架了。  

  律师:卖家若未发货可以撤销交易  

  记者了解到,如果买家拍下商品后付了款,卖家一直未操作发货,在买家申请退款2天后,系统默认退款给买家,退款成功后可以到支付宝账户中查询相关款项。就算买家没有单方面申请退款,7天内卖家无任何操作,系统也会主动认定该笔交易无效,钱最终会退给买家。  

  另外,按照相关规则,淘宝网和天猫的商家必须在订单生成后的72小时内发货。如果卖家延迟发货,淘宝网商家需向买家支付实际成交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天猫的违约金比例是30%。如果一位卖家未在72小时内发货,那么买家就可要求退款,同时索要违约金。申请提交后,淘宝系统会预留3天时间给卖家申诉。如果卖家未在3天内申诉提出异议,系统会将违约金直接从卖家的保证金中扣除给买家。  

  记者计算了一下,如果该店不发货,每笔订单约3元,按照30%赔偿的话,每单赔1元,近万笔订单则需赔偿近万元,相比选择发货亏本30多万元,金额还是比较小的。  

  淘宝店家因为自己的失误,到底能不能要求买家申请退款呢?福建大佳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表示,《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和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如果店家致歉信中的消息属实,确实存在失误导致出售价格与实际差距较大的情况,就属于重大误解,在没有给买家发货的情况下,买卖双方成立的合同没有生效,是可以撤销的。如果卖家已经发货,就代表合同已经生效,卖家不能单方擅自取消交易,要求买家申请退款,就构成违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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