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级别
-
5
高级会员
|
昆明出台城管人员禁令 违反禁令将被开除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五条禁令》近日出台,该项新禁令将于6月15日起正式执行。执法人员若违反禁令,将受到相应处罚;协勤人员违反禁令的,将一律开除和解除劳动合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将成立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监督《五条禁令》的落实。
3日,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召开加强协勤人员管理工作会议,会上宣布了《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五条禁令》,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与过去的规定相比,新五条禁令更精细、更便于群众监督。禁令中除了规定严禁行政执法人员侮辱、殴打行政执法相对人,严禁执法人员利用职务吃、拿、卡、要,严禁违法扣留、私分行政执法相对人物品外,更突出了对酒后执法人员及执法车辆的管理。禁令还明确规定严禁执法人员酒后执法和酒后驾车,严禁执法车辆挪作他用,驾驶执法车辆到高档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等。
禁令出台后,执法人员若出现违反上述五条禁令的,将受到全市通报批评及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将追究执法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及直接领导的责任。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勤人员违反该禁令的,将一律开除和解除劳动合同。
该项新禁令将于6月15日起正式执行,今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成立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监督《五条禁令》在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内的贯彻落实情况,保证五条禁令落到实处。
市政府颁布的《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勤人员管理办法》,对城管协勤人员的地位、聘用、职责、待遇、管理、奖惩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城管协勤人员的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该办法规定,城管执法协勤人员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补充和辅助力量,受各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督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按照“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城管执法协勤人员的学习培训、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经费落实等工作。此外,城管协勤人员必须着统一服装持证上岗,负责协助、配合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开展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对违反规定的协勤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