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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新闻] 糯康等湄公河案四名罪犯今在云南昆明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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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18:43:3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糯康等湄公河案四名罪犯今在云南昆明执行死刑  3月1日,制造震惊中外的湄公河“10·5”惨案的4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在云南昆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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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3-1 18:44:08 | 只看该作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1日依法对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四名湄公河案罪犯执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被告人扎西卡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四被告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且均无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核准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判决的裁定。

    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涉外程序及时通知泰国、缅甸驻华领馆,联系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四名罪犯的近亲属,于2月28日安排领事官员及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人民法院对糯康犯罪集团依法审判,充分体现了中国维护国家司法主权和国家利益、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忠实履行国际义务的信心和决心,彰显了中国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记者从湄公河案专案组了解到,导致13名中国船员被害的湄公河“10·5”案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尽快查明案情,缉拿凶手,给遇难者家属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切实保护我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的孟建柱同志先后33次对案侦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于案发后实地考察澜沧江—湄公河流域航道情况,研究指导案侦工作。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迅速抽调200多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在中方积极倡导建立的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框架下,专案组经过10个多月艰苦奋战,历尽千辛万苦,成功抓获了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并将他们送上了中国法律的审判台。

    湄公河案件的成功侦破,树立了国际执法合作的典范,是我国公安机关开展国际执法合作成果的集中体现。公安部一直高度重视国际执法合作。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上任以来,多次强调要从战略高度和全局角度出发,大力推进国际执法合作,严厉打击跨国犯罪,切实保护我国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截至目前,公安部已与189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与44个国家的内政警察部门设立了65条联络热线,与31个国家的内政警察部门建立了定期工作会晤机制,向23个国家派驻了38名警务联络官。2008年以来,公安部与近100个国家的执法部门开展了严厉打击贩毒、电信诈骗、网络犯罪、贩昆明论坛支、偷渡、拐卖人口、组织跨国卖淫、侵犯知识产权等跨国犯罪活动,派出调查取证工作小组近200个,办理案件协查请求21000余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379份,成功缉捕犯罪嫌疑人3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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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 18:46:30 | 只看该作者
       “快了,13名同胞,伟大的祖国一定会给你们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在云南省公安机关“10·5”湄公河惨案专案组证据组办公室的案件演示白板上,一直写着这句话。

  如今,承诺终于可以兑现。

  惨案发生一年多后,以糯康为首的湄公河惨案4名主犯,3月1日将在云南昆明被依法执行死刑。

  这一消息,再次彰显中国政府保护中国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的强大决心和能力,也展现出中国司法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庄严承诺

绝不让我国公民血白流

  2011年10月5日,我国两艘货船在湄公河流域被劫持,13名中国船员遇害,尸体被抛入水中。

  案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尽快查明案情,缉拿凶手,给遇难者家属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切实保护我国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

  同年10月23日,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云南西双版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处理“10·5”我国货船遇袭事件有关事宜。要求会同有关国家加快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尽快建立中老缅泰4国维护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安全执法合作机制,切实维护航运安全。此后,围绕案件侦办工作,孟建柱的批示多达33次。当天,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率中国公安高级代表团赴泰国开展工作,督促泰方尽快破案。

  10月31日,在中方倡导下,我国与老挝、缅甸、泰国3国政府建立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11月3日,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10·5”案件联合专案组,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任组长。

  “中国公安绝不让在海外受侵害的我国公民的血白流!”刘跃进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曾掷地有声地说。

  经过专案组10个月的跨国缉凶,糯康集团骨干成员依莱、桑康、糯康等相继落网。

  为了让13名同胞的亡魂得以告慰,中国警方经过艰苦交涉,通过探索建立犯罪嫌疑人跨国快捷移交渠道,将“10·5”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移交中国,使其接受中国法律的审判。

  “ 10·5 案成功侦破、糯康等人即将被押上断头台再一次证明,任何针对中国公民的犯罪行为,无论发生在哪里,无论是谁,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刘跃进说。

“两头在外”

做实证据确保公正办案

  案件能不能起诉和审判,靠的是证据。由于“10·5”案“两头在外”(犯罪地、犯罪嫌疑人均在境外),使得调查取证、审查讯问等都重重困难。为了将糯康犯罪集团的犯罪情况查实,司法机关在证据上下足了功夫。

  据云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聂涛介绍,全面研究案情和证据情况后,我国警方经梳理,向泰警方提供了400余页证据材料,并提出请求泰方提供的证据内容。

  此后,为确保泰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及时送达中方,聂涛带队再次赴泰进行证据交换,并从泰国带回糯康案的关键诉讼证据材料480页和关键视听资料,进一步充实完善了证据链条,为中方准确查明案情提供了有力支持。

  糯康被押解回国的第八天,检察机关便已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确认在案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调查取证是否合乎法律程序。

  一个细节是,检察官办案时发现,一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罪行,并自称已成年。但感觉有异的检方又对该嫌疑人进行了骨龄鉴定,发现他案发时未满16岁,不在我国法律规定的“要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内,所以未将其列为公诉对象。

  还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因犯罪故意证据不足,也未予追究刑事责任,充分体现了中国司法的公正。

  为客观直接地证实糯康团伙的犯罪事实,庭审中,13名来自老挝、泰国的证人出庭作证,这在中国司法审判史上还是第一次。

  考虑到更好地保护证人,打消外籍证人出庭作证的顾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不公开方式核实证人身份,且所有证人均按编号出庭。同时,专门设立视频作证室,并对视频作证的老挝证人进行了面部遮挡。

  正是由于“10·5”案一审审判人员做足了功课,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因此维持原判。

公开透明

全方位保障被告人诉权

  2012年9月20日,糯康等6名被告人在昆明中院公开接受审判。

  庭审当天,昆明中院选择了可容纳400人的最大审判庭,邀请尽可能多的人来旁听,并且允许媒体全程直播。

  老挝、缅甸、泰国驻华使馆不少工作人员也参加了庭审旁听。“庭审公开、透明,体现了中方法治的文明和规范。”参加庭审的多名外籍人士表示。

  “我们对庭审法庭进行了改造,在原有基础上加装了6个高清摄像头、4个音响、两个电子屏幕,可以对庭审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昆明中院工作人员介绍说。

  庭审时,糯康没有戴手铐、身着休闲装出现在公众面前,头发被剪成利落短发,胡须也刮得很干净,一扫被捕时的颓态。

  “在看守所里,管教对我很好。司法机关还为我提供了法律援助与辩护律师,感谢中国政府。”糯康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林丽被指定为糯康辩护,林丽连同为其他5名被告人辩护的5名律师,是从云南5000多名律师中甄选而出的,要求便是“执业经验丰富、精通法律、综合素质好”。

  庭审中,6名辩护律师提出了“并非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等辩护意见。

  “接受指派担任糯康辩护人以来,我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并3次会见糯康。法庭上,我发表了专业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充分享受到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林丽说。

  外国人进入中国的司法程序,翻译是头等问题,糯康案也是如此。为了更准确地翻译,每次警方审讯糯康,都有两3名翻译同时在场。

  按照我国法律,犯罪嫌疑人有接受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为此,主办糯康案的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专门聘请翻译,将起诉书翻译成老、缅、泰3国文字,移送法院送达给被告人,法院则大胆采用同声传译和现场翻译相结合方式进行庭审。

  庭审时,糯康等6名被告人被带上庭坐下后,法警会给每名被告人戴上耳机。当检察官出示证据进行指控时,在法庭邻近房间里的翻译会根据被告人所懂的语言同声传译。

  法庭上还设立了翻译席,5名翻译分别提供泰语、拉祜语、傣语等多种语言翻译,以保障被告人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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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 18:46:56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湄公河惨案作案手段之残忍,情节之恶劣,影响之坏近年少见,糯康被定罪判刑是罪有应得。

  昆明中院在审理时中规中矩,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程序,切实保障了糯康的各项权利。比如,法院给他提供了翻译,请了同声传译人员,保障了外国人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法院依法指定了辩护律师为其辩护,保障了他的辩护权利。

  两天的庭审中,有很多人旁听,新闻媒体记者也进入采访报道,这些都符合刑诉法规定的公开审理的要求,做到了公开、透明,诉讼程序合乎规范。

  证人出庭作证做得比较好,出庭作证的不仅有中国证人,也有外国警察,这是中外警务合作的典范。

  外国警察参与侦办案件,他的所见所闻以及如何执法,如何配合中国警察侦查,都可以使我们了解整个案件侦办过程,了解侦查程序的合法性,这些都值得肯定。

  糯康案的侦办和审理,体现了我国司法的人性化和司法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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