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收藏我
公众平台
排版工具
联系我们
切换到宽版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帐号?
注册
专注百姓生活
bbs.5akm.com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账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请绘制轨迹完成人机验证
由vaptcha提供技术支持
门户
首页
论坛
家园
汽车
旅游
美食
婚嫁
亲子
快捷导航
我家昆明
情感驿站
时尚丽人
谈天说地
职场攻略
昆明文苑
会员风采
娱乐前线
科教公益
电子休闲
图摄天下
体育健身
美食
婚嫁
亲子
家居
旅游
汽车
法律咨询
投资理财
求医问药
房屋信息
招聘求职
跳蚤市场
搜索
搜索
热搜:
宾馆群p照片
安徽
夫妻聚会照片
昆明
老照片
罐装
烟
内地鬼城蔓延
阿庐古洞
鬼城
三对夫妻
低腰裤图片
昆明木耳批发
床上女人
木耳香菇
昆明双桥美食
汪昱夫妻照片
桑拿
公交
舞厅
数字
本版
文章
帖子
用户
昆明论坛
»
论坛
›
生活频道
›
求医问药
›
今年病毒没有明显变异 “甲流”来袭无需恐慌
论坛秀场
热门推荐:
谈天说地
情感驿站
旅游户外
家居装修
时尚丽人
车友沙龙
谈婚论嫁
云南美食
昆明文苑
亲子乐园
娱乐前线
图摄天下
云南职场
保利发展国防兵器展在
全新第八代平台斯柯达
凯翼汽车响应国家汽车
“凯旋归家,翼起团年
实现8连涨,奇瑞捷途1
返回列表
查看:
245
|
回复:
0
[医学常识]
今年病毒没有明显变异 “甲流”来袭无需恐慌
[复制链接]
levin
levin
当前离线
窥视卡
雷达卡
主题
听众
2011
积分
级别
4
中级会员
中级会员, 积分 2011, 距离下一级还需 2989 积分
收听TA
串个门
加好友
打招呼
发消息
电梯直达
楼主
发表于 2013-1-7 16:48:46
|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
阅读模式
“北京已进入流感高峰期,目前流感发病为5年来同期最高水平。”5日,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布的最新流感监测表明,甲型H1N1流感病毒成为主要毒株,从去年12月底至今年1月5日,已经报告两例甲流死亡。疾控部门表示,“甲流”已经成为季节性流感,其危害程度与其他流感病毒基本一样,今年“甲流”病毒没有明显变异。
据北京市疾控中心统计,2012年第52周即12月24日至30日,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累计监测门急诊就诊人数约104万人,流感样病例占2.75%,流感样病例人数28567人,为自2008年以来同期的最高水平。
据北京市疾控中心主任邓瑛介绍,每年12月至次年1月是北京市流感发病的高峰期,学校、托幼机构、集体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可能会出现流感所导致的集中发热疫情,同时也会出现由于流感所导致的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北京今冬共为164万人免费接种了流感疫苗。
接种疫苗可预防“甲流”
近期北京连续报告两例“甲流”死亡病例,引发一些公众的恐慌情绪。“流感会对生病中的病人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引起死亡,而且目前还没有特效的抗病毒药物治疗。”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雷海潮提醒广大公众,接种流感疫苗是当前全球公认的预防流感最有效的措施,建议老年人、学生、体弱多病者等及时接种。
据悉,一般流感疫苗接种后,能迅速在人体内产生保护性抗体,通常两周之内就有保护效果。保护性抗体在人体内能够持续一年,也就是说在接种后的一年之内,都能有效抵御流感病毒侵袭。
针对“甲流”的预防,北京市疾控中心主任邓瑛表示,流感高发季节预防最重要,做好以下八项措施,可安全度过流感高发期。
①尽量避免接触流感样病例患者,必须接触时,应配戴口罩。
②若出现流感样症状,应立即停课或离开工作岗位,避免接触他人,在家中应自觉配戴口罩和分餐;同时应及时就医,去医院时应配戴口罩。
③保持良好的个人及环境卫生。
④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应立即洗手。
⑤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手帕或纸巾掩住口鼻,避免飞沫污染他人。
⑥在保证室内温度的情况下,增加每天开窗通风次数,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⑦注意增减衣物,老人和孩子外出时更要注意保暖、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
⑧尽量减少前往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
QQ空间
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
收藏
转播
分享
淘帖
支持
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抢沙发
千斤顶
显身卡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广播台
原创历史情景剧《
开心麻花电影《李
姜文《邪不压正》
化起星妆,一起好
震惊!车里有难闻
开学特惠季,1999
分享有礼,免费福
我活着回家啦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商务合作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 2010-2020昆明论坛(bbs.5akm.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重庆恒泽(昆明)律师事务所 段乃勇 律师
官方QQ群:149409517 邮箱:2806722877@qq.com 商务合作:15368062388
discuz!技术支持
滇ICP备15006197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