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2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婚纱摄影] 云南帝卡洛婚纱摄影带大家认识 军婚

[复制链接]

主题

听众

524

积分
级别
3 初级会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 15:53: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云南帝卡洛婚纱摄影带大家认识军婚
  
  众所周知,军人的任务是保卫政权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卫国家安全,为国家巩固国防力量,抵抗外来侵略者,军人也是要结婚生子,繁衍后代的,但知道军婚的有多少?,下面就由云南帝卡洛婚纱摄影的小编来带您了解一下吧!
  
  军婚,即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的规定
  
  
  
  按照2001年11月解放军总政治部下发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通知要求,现役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
  
  
  
  
  现役军人办理登记的要求
  
  
  
  首先,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其次,选择婚姻登记机关。
  
  第三,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军人只持有军官证,而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办理登记的时候,需要军队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如结婚双方一方是军人、一方是地方人员,地方人员的一方就不需要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但军人一方仍然要按原来规定办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播台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帮助中心|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诚聘英才|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Copyright © 2010-2020昆明论坛(bbs.5akm.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重庆恒泽(昆明)律师事务所 段乃勇 律师
官方QQ群:149409517  邮箱:2806722877@qq.com 商务合作:15368062388 discuz!技术支持滇ICP备15006197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