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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诊疗] 昆明母亲弃遗病儿 被医院告上法庭判令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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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5 01:29: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昆明母亲弃遗病儿 被医院告上法庭判令接回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2010年9月21日,高龄产妇布女士在昆明市妇幼保健院顺产下一男婴。“娃娃一出生,医生就告诉我孩子的左手臂、左肱骨中断骨折,还有可能是脑瘫……”布女士当场就懵了。“4公斤重的胎儿就属于巨大儿,顺产对大人小孩都是有危险的,我家宝宝5公斤,医生还让我顺产,才导致骨折和窒息。”看着自己的小孩和其他孩子“很不一样”,布女士在拿到出院小结时,无论如何也不敢把孩子领回去。
  
  布女士到医院生产,医院让她顺产,结果导致婴儿一出生就重度窒息、骨折。布女士一气之下把孩子留在医院治疗。而医院认为孩子早已符合出院条件,帮父母照顾孩子完全是在“无因管理”,于是,把孩子父母告上法庭,要求领回弃儿。2月14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二审询问。
  
  医院开始为布女士照顾这个特殊的宝宝,2011年,医院把布女士夫妇告上法庭,认为他们应当领回被遗弃的男婴。8月10日,这起无因管理纠纷在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
  
  盘龙区法院审理认为,无论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存在医疗过失,都不是布女士夫妇遗弃婴儿的合法理由。布女士夫妇可以就自己的主张另行起诉,但不能违反法定监护义务,将孩子置放于医院,不妥善解决孩子的医疗问题。
  
  针对医疗损害赔偿问题,法院判令布女士夫妇将遗留在医院处的孩子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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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2-15 01:29:42 | 只看该作者
  布女士夫妇不服,向中院提起上诉。
  
  2月14日,布女士称,她不是不想带走自己的孩子,主要是孩子目前的状况不符合出院标准,需要一个权威机构对孩子的病情做鉴定,医院也应当积极为孩子的病情进行治疗。
  
  据了解,目前,布女士夫妇已经委托司法览定机构,对医疗事故责任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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