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4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驾车指南] 昆明开出首张停车费超标罚单

[复制链接]

主题

听众

7913

积分
级别
5 高级会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4-18 22:45: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昆明开出首张停车费超标罚单 17日,昆明市停车收费新规执行16天以来,开出首张经济处罚单,位于官渡区的3个老旧小区由于存在未按新规明码标价、超标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形,被处以共2500元的处罚。  

  临时停放收10元到20元不等,包月停放收150元到200元,是被处罚的3个小区查出的主要问题。官渡区发改局价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检查中发现,这3个居民小区属于老旧小区,停车位原来规划建设就少,对小区住户车辆停放包月费长期以来收取150元或200元不等,因车位紧张也造成车辆停放不规范,物管对临时停放车辆收费一天10或20元不等。新规实施后,这3个小区依旧我行我素超标收费,未按要求调整收费标准,未明码标价收费,收费属于违法行为,被责令整改。考虑到这3个小区属于老旧小区,物管费长年维持在较低水平没变化,物管企业运营微利徘徊且经营困难,收费新、老规定有衔接过渡阶段,遂对这3小区物管总计处以2500元的罚款,要求物管对4月1日以来多收的费用,对保留有收费票据的小区住户进行退还。  

  目前,官渡区已查出辖区有7个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未严格执行新规,对违法金额高的,正在进一步立案调查处理。  

  据昆明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介绍,至昨日,全市主城区共检查了320个停车场,对违规违法情节轻微的54个停车场予以了提醒告诫、停止违规收费行为,限期或当场整改的处理决定,处罚了3个小区停车场乱收费行为。下一步,各辖区将持续深入展开停车收费新规执行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仍然违规违法乱收费的予以严处。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各方利益,日前,停车收费取消了市场调节价,一些收费主体存在明显不适应新价格政策的情况,但兼顾市民等各方利益,不可能听任收费只涨不降,不处于一个合理的区间,考虑到价格政策执行涉及面广,对于有轻微违规的,体现柔性执法,做到反复宣讲政策、提醒告诫,对不执行新规继续违规违法收费的,将依法调查立案查处。  

  再次提醒  

  现行住宅小区停车费标准  

  包月:  

  室内停放:195元  

  室外停放:117元  

  临停:  

  室内24小时:最高7.8元  

  室外24小时:最高6.5元  

  观点PK  

  省社科院马列所所长黄小军:处罚还不够  

  对于3个小区因停车费超标而受处罚一事,黄小军认为:“处罚还不够”。  

  “对于现代人来说,车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小区里的物管收费,应该考虑到居民的承载能力,消费水平要与收入水平相符,这点政府应该考虑到了,才会制定出统一的收费标准。”黄小军表示,一味提高收费标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车与人的矛盾。  

  “新规实施不久,很多小区的物管还是按照之前的方式来应对政府新规,他们存在侥幸心理,但这样的风气很不好,最后只会伤害老百姓的利益。”黄小军说,作为小区的管理服务机构,物管应该为住户提供的是服务,而不是靠高收费来牟利。  

  “3个小区的收费都超标了,处以2500元的罚款只是对小区物管现阶段的处理,要想从根本上杜绝这样的现象,政府应有个长远的谋划。处罚只是一部分,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到最根本的问题找到解决的办法,规范公共车位,保障市民利益。”黄小军说。  

  云南大学教授石鹏飞:超标能理解  

  石鹏飞认为,现在很多小区内车位资源严重不够,物管超出标准提高停车费可以理解。  

  “新的停车收费标准有一个问题没有细化,就是昆明每个小区情况各异,物管对于车位的管理也不一样,收得低了如果乱停就不好管理,收得高了又超出标准但能遏制乱停车。”石鹏飞认为,“新的收费标准无个案化,没有进行操作细化,对很多小区都一刀切,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应加强相关部门、物管和车主三方之间的沟通,达成各小区内的共识。”  

  “政府起到的是一个制定监管的作用,但小区的停车车位情况只有物管最清楚,车主自然是想要收费越低越好。”石鹏飞建议三方应该进行沟通,以小区的物管与车主协商好车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监督认可,达成共识。这样也才能制定出一个小区内最合适的标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播台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帮助中心|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诚聘英才|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Copyright © 2010-2020昆明论坛(bbs.5akm.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重庆恒泽(昆明)律师事务所 段乃勇 律师
官方QQ群:149409517  邮箱:2806722877@qq.com 商务合作:15368062388 discuz!技术支持滇ICP备15006197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