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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随迁子女中考实施办法今年公布 昨日,相关部门在人民网秦光荣留言板上回复了12条网友留言,内容涉及中考、噪音扰民、客运车票价格等。其中,关于中考问题,昆明市教育局回复留言称,正在抓紧制定随迁子女在昆中考实施办法,将在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随迁子女不能报考普高,相关办法将在今年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前公布
网民留言:我是一名来昆多年的川籍人士,孩子在西山区实验中学读初二,有完整的学籍,可即将面临中考,却不能参加高中录取。想问一下,国家政策为什么到了我们这里却得不到实施?
昆明市教育局回复:按照我市往年高中阶段的招生政策:“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方可参加昆明市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录取;在昆就读,具有省内其他州(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民办高(完)中或面向全省招生的高(完)中学校录取;在昆就读省外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2012年12月31日,云南省教育厅发布文件规定:“可在流入地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条件: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完整接受完初中教育,且取得连续三年学籍(七、八、九年级),可在流入地有条件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若未在流入地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具体安排,我局正在抓紧制定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昆明市参加高中阶段录取的相关实施办法,报市招委审定后,在今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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