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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版国五条详解:未提二套房首付和利率提升 昆明市政府官方网站昨晚发布《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确保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继续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差别化住房信贷和房地产税收政策。这样的表述,与贵阳、重庆、合肥等落地本地版“国五条”方向基本一致。
“国五条”密集落地预计从第四季度起市场整体趋于稳定
随着官方部署的各地“国五条”落地“大限”逼近,近两日北京、上海、重庆、合肥、厦门等地相继推出各自的调控细则。
虽各地细则松紧不一,但此间专家指出,多地的细则不细、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突出,行政手段进一步强化的迹象明显,地方版“国五条”有待进一步具体化。
至于调控中再次强化行政手段的迹象,地方政府更多地诉诸“限价”“限购”等行政化调控手段,实乃多方力量博弈之下的权衡之策。
专家表示,由于“国五条”出台后已经释放了大量需求,预计今后6个月内新房、二手房交易量均会下滑,但价格会先趋于稳定,下半年预计稳中有降;从第四季度起,市场整体会趋于稳定。
房价增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通知》指出,坚决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保持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确保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不能控制新建住房价格问责责任人
●《通知》还要求,成立市、县(市)区两级房地产市场调控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将加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属有关主管部门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和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察、考核和问责。对执行政策不力,未能实现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的,由市监察局约谈并问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属有关部门责任人。
通知未提及二套房首付和利率提升
●《通知》对于“对如何实施二手房交易‘20%个税’”“之前的限购令是否重新从严设置”以及“二套房首付和利率的提升”几点并未提及。
今年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继续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差别化住房信贷和房地产税收政策。进一步做好普通商品房供应,确保2013年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供地、规划、建设、管理力度,确保年内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26万套,基本建成4.5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5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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