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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明星官员杨红卫:招商引资决策失误被追责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2012年12月13日,原云南“明星官员”、49岁的楚雄前州长杨红卫站在了法庭的被告席上——他在20岁出头时就担任了共青团云南省红河州委书记,28岁即官至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县县长。
云南杨红卫案警钟: 云南楚雄前州长杨红卫案,值得反思的在于重大事项的党政决策机制,融资平台和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和市场之间、州县政府之间模糊的权责关系等一系列制度问题。
与其熟知的当地官场人士评价,杨红卫雷厉风行,敢作敢为,经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是“我决策我负责”、“推进不了我换人”。
庭审现场,杨红卫依然风格不改,自辩时情绪激动,手臂挥舞。法官多次提醒让他手不要乱动。检方指控他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收受财物,我都认了。”但他觉得滥用职权的指控冤枉:“这种审判实在是对招商引资的极大侮辱。”
作为政府一把手,因招商引资决策失误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较为少见。杨红卫被指控的该罪涉及任内推动的两大项目——世界恐龙谷项目(下称恐龙谷项目)和云南德胜钢铁公司技改项目(下称德钢项目)。
2005年,杨红卫由红河州委副书记调至楚雄任州委副书记,随后接任州长一职。他的施政目标是打造滇中经济新的增长极。楚雄州资源优势并不明显,工业也不发达,要想发展经济,只有依赖“大项目”。恐龙谷项目和德钢项目是杨红卫发展经济的两大抓手。虽然项目设立并非杨红卫的功劳,但是若非杨红卫积极推进,这两个项目早已终结。
在中国,许多地方招商引资的模式并无二致——极力压低土地、资源价格,吸引资本落户,以便充分利用人力、土地等价格低廉要素的比较优势。
对上述项目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杨红卫有过之而无不及。除了在土地、稀有资源、管理权、税费多方面提供最优惠条件,楚雄州还直接提供资金支持。
在信贷压缩、财政资金紧张的楚雄州,杨红卫找到了一条便捷的资金支持渠道——地方融资平台,即楚雄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楚雄州开投公司)。通过这家公司,恐龙谷项目拿到6600万元补贴,德钢公司则拿到5亿元贷款和2亿元贴息资金。
这成为检方指控杨红卫滥用职权的关键事实。但在杨红卫看来,他的决策并无过错,如果引进这些项目,虽然前期投入巨大,但是吸引的资金规模更大,预期给当地经济及政府税收带来的回报同样巨大。
现实却并非按其设想发展,恐龙谷项目二期迟迟未开工,德钢项目被国土资源部督查通报后停工。目前,楚雄州仍在承受这两个项目失败带来的苦果,政府债务负担沉重。
细观此案,值得反思的不仅仅是杨红卫的为官之道,更在支持其作为的一系列制度:重大事项的党政决策机制,融资平台和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和市场之间、州县政府之间模糊的权责关系。
因为这些权责关系的混乱,政府得以直接干预融资平台公司的具体经营行为,同时扭曲的市场规则直接给予个别企业大量补贴,州政府更是直接插手决策县政府主管的投资项目。而政府决策权又集中在分管领导或一把手手中,一旦失误,贻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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