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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云南户籍迁移现可办理 “农转城”绿色通道开通 [打印本页]

作者: 云里雾里    时间: 2012-3-24 14:04
标题: 云南户籍迁移现可办理 “农转城”绿色通道开通
  云南户籍迁移现可办理 “农转城”绿色通道开通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近日从省公安厅获悉:从3月16日起,全省“农转城”户籍迁移绿色通道全面开通、业务办理全面展开。此后,还将适时推出节假日户籍业务办理。
  
  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实现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是破解“三农”难题,优化配置资源,推进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推进我省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把“农转城”户籍业务办理作为城乡统筹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着力从放宽转户条件、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入手,积极开展“农转城”户籍迁移业务。
  
  今年2月20日,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下发《关于做好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相关工作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从省公安厅到各州(市)公安局层层落实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科学制定规划,合理安排进度。各地公安机关也依照工作实际,提前介入,率先谋划,具体分析本地农业人口底数、分布情况和现状,研究制定转户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有重点、分步骤地稳步转户,确保“农转城”工作顺利开展;认真组织培训,加强业务指导。

    各地公安机关已分批分期组织相关警种,特别是派出所户籍民警和社区民警,系统、完整、深入地学习相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开展分层次、分类别、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业务技能培训和指导;设立绿色通道,规范服务流程,提供优质服务。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设立专门转户窗口,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并在2012年3月15日前统一制作、悬挂办事流程,印制表格,在户政窗口摆设明白卡片、办理指南、宣传册等材料,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做好信息流转,及时提供转户信息。

    各地公安机关在办完转户户籍业务后,由迁入地派出所当场向转户人出具落户通知单,迁入地、迁出地县级公安机关分别将落户通知送达同级国土资源、农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确保转户信息及时流转;初步完成常住人口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目前,省公安厅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已完成全省公安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升级改造,对现有各项户籍业务办理和统计模块逐项进行了改造和调整,实现相关户口变动信息追溯、证明打印和报表统计等功能。在3月1日开始进行系统测试后,3月1日至16日,省公安治安管理总队派员赴昆明、昭通、曲靖、红河、大理、保山、怒江等7个州市,对“农转城”户籍迁移绿色通道建设、信息系统应用进行了检查测试,确保“农转城”户籍迁移工作顺利开展。3月16日起,全省正式全面开展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户籍迁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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