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论坛
标题:
昆明官员艳照案终结版 细节披露:截图曾被做过技术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红河谷
时间:
2011-8-12 02:02
标题:
昆明官员艳照案终结版 细节披露:截图曾被做过技术处理
昆明官员艳照案始末 细节披露:截图曾被做过技术处理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多名男女赤身裸体的不雅照,挂在网上已经8天了。作为昆明市发改委一把手,胡炜彤还是“弄不清”照片里的“男1号”到底是不是他的部下——成建军。荒唐的艳照门不仅拷问官员的私德底线,也对系统内的监督提出了挑战。
7462605886964842939.jpg
(40.5 KB, 下载次数: 13)
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
昆明官员艳照案终结版 细节披露:截图曾被做过技术处理
2011-8-12 02:02 上传
7月31日,一条题为“捡到U盘,疑似昆明发改委官员艳照视频,请纪委收货”的帖子在百度贴吧、天涯论坛和昆明信息港彩龙论坛等网站上疯传。发帖者称,自己在昆明某洗浴中心包房捡到U盘,发现几段自拍视频,并随帖子附带了3张图片。
图片显示,至少有2男1女一丝不挂地坐在床上,另外还有一人趴在床上只露出下半个身子。这些人中,仅有一名坐在床上吸烟的男子面庞较为清晰,其他人则低头看不清脸。另外两张照片,则是几个赤裸身体的人抱在一起,画面混乱。
发帖人声称,昆明纪检委的官员看到了可以打电话联系他,并留下一个手机号码。
“个人行为跟组织上有什么关系呢,无非他就是我这个单位的人。”8月7日晚,《中国新闻周刊》致电昆明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胡炜彤时,胡仍不愿意提及事件进展,他说:“市里面已经有机构在处理这件事情了,我没有参与处理,所以我也不太清楚。”
两天后,昆明市公安局宣布:成建军不仅参与了聚众淫乱,而且因此被敲诈勒索。
“当事人”连夜要求删帖“把那个帖子删掉,我已经报警了!”7月31日23时左右,昆明信息港的电话铃声响起,正在值班的新闻中心副总监韩焕玉接起电话刚冲着话筒说了一声 “喂-”,话筒里就传来一名男子着急的声音。
莫名其妙,韩焕玉觉得这个电话很奇怪。不过,他很快想起当天论坛里的艳照,帖子公布出来的短短几个小时内,网站的访问量一直在猛增。
“我想应该是那个帖子。”8月7日晚上,韩焕玉在电话里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 “当时我就问他是哪个帖子,他说就是彩龙论坛上转发的那个上面有艳照的帖子,就是关于U盘的帖子,他说有人诬陷他,而且他已经报警了,要求我们删掉。”
这次通话结束后,才过了十来分钟,要求删帖的电话再次打到昆明信息港。“你跟这个帖子有什么关系呀?”韩焕玉趁机问了几句,对方说:“那个帖子说的是我,但是那是PS的,我已经报警了。”
在这次沟通中,韩焕玉记下了对方的手机号码,第二天一大早,韩焕玉的同事拨通了电话,并约好当面说明情况。
下午两三点钟,昆明信息港的樊炫如约赶到位于呈贡新区的昆明市发改委采访。与上午对方爽快答应接受采访不同,樊炫在发改委办公楼底下等了一个多小时,采访对象才露面。
“好不容易下来了,他说他要去公安局。”8月7日中午,樊炫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他让我们搭他的车,就在路上聊了一会。”
“他一口咬定有人要陷害他。”樊炫说,那天成建军身着白T恤,不失干练而又表情严肃,但又明显心不在焉,有点紧张,就连否认的语气都不怎么干脆利落,“再问就不愿意多说,好像在想些什么事情。”
在去公安局的路上,成建军告诉樊炫,他在7月31日下午3点钟看到网上的帖子。“看到帖子的第一个反应是,有人在诽谤他诬陷他。”然后,成建军就在住宅小区所在的昆明市五华区月牙塘派出所报案,“报案的理由就是他被人敲诈了。”成建军甚至还给樊炫看了一眼报案时所填写的材料和一个7月23日收到的敲诈勒索短信,手机号码归属地显示是湖南长沙。
樊炫在成建军乘坐的那辆捷达车里面,跟他聊了20分钟,就被请下车了。“他说不方便一起去公安局,就让我下了车。”樊炫回忆,当时跟成建军在一起的还有发改委办公室主任邓永斌,他们说是要去公安局录口供。
“男1号”究竟是谁?
8月1日,建军节。作为艳照门的疑似男主角,成建军猝不及防地开始了他的公开亮相之旅。不过,公众真正知道他的名字,却破费周折。
尽管当面采访到成建军,樊炫的报道中并没有直接提及成建军这个名字,而是谨慎地表述为,“本网工作人员见到了在昆明市发改委工作的‘艳照门’当事人成某”。随后,羊城晚报、生活新报等媒体记者向昆明市发改委求证时,得到却是否认信息。
8月1日下午4时,羊城晚报记者拨通了昆明市发改委的联系电话,接电话的一位女士听完记者的陈述后,简要且坚决地说:“第一,我们没有这个人;第二,我们已向昆明公安局报案了。”言毕,即把电话挂断。
当地另外一家媒体也在采访发改委时被告知,“网帖反映的内容不属实”。被采访对象给出的理由是,从网上照片看,无法证明发改委有这么一个人,“照片很模糊,网上的照片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不排除有些人带着敲诈的目的含沙射影。”
昆明市发改委的表态并没有打消网民的疑问,细心的网友开始搜索帖子中的手机号码,发现号码与多个网站上公开的昆明市发改委官员成建军的联系方式一致,有人甚至把成建军今年3月接受电视台采访时的截图贴到了网上,该截图和艳照中男1号的头像十分相似。
8月2日,昆明发改委态度开始变化。发改委纪委监察专职干部刘兴贵,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收费管理处副处长成建军为“多人性爱不雅照”当事人,并称已将此人调离原工作岗位。
仅仅过去一天,刘兴贵在 8月3日又对媒体表示,昆明市发改委中有成某这个工作人员,但视频中的人是否确系成某,还有待公安机关调查,“在权威部门发布调查结果之前,不好下结论。”他说,此前说成建军是“当事人”并非是指成是照片中人,而是指被照片涉及的“当事人”。
“男1号”到底是不是成建军本人? 8月8日上午,刘兴贵在位于呈贡新区的发改委办公室里告诉《中国新闻周刊》,8月1日一上班,成建军就向领导汇报了网上艳照的事,发改委随即成立了专门小组,一组是由办公室主任邓永斌为首的3人调查组,另一组则是由他负责的3人信息组,主要任务是和媒体沟通。
但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调查组此后并没有开展工作。“我们的调查组并没有开展工作,公安机关也没有要求我们配合,没有任何调查部门要求我们配合。”刘兴贵说,“至于这个照片也好,这个事情真与假,不是发改委该过问的事情,应该由纪检部门或者公安部门来下结论。”
不仅如此,发改委对外宣称,因为心理压力大,发改委已为成建军调整了岗位,并且不接受任何采访。“从来我都是这样讲的,他正常上班,在其他办公室。”自从艳照事件发生后,跟媒体周旋了一周的刘兴贵,讲话已然非常谨慎,“现在没有一个调查结论之前,他不会见任何人。”
吊诡的是,尽管多家媒体此前报道发改委也向公安局报案了,但是刘兴贵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坚持认定,只是当事人第一时间报了警,“不存在发改委报警这个说法”。
谁发布了鉴定结果就在刘兴贵对媒体否认成建军是照片男主角的当天,一则“照片经鉴定是PS的”消息出现在云南网上。3日晚7点42分,该网发布消息: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经昆明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检验部门检验认定,近日在网络上传播的昆明市发改委艳照门三张图片均为人工拼接修改后形成。
但当地公安局及宣传部门在当天接受媒体采访时,均否认发布过该消息。《北京晨报》报道称:“看到该信息以后,该报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云南网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该信息是昆明市市委宣传部发布的。记者又致电宣传部进行核实,对此,宣传部表示从未发布过该信息。随后,记者又向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求证,得到了相同的答复:没有发布过相关信息。”
当人们怀疑这是一则“假消息”时,同样的消息次日再次出现在昆明日报网络版上,同样标明来自昆明市公安局,令本来严肃的鉴定结论变得神秘莫测。当天,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方人姚志宏在其个人微博上粘贴了昆明信息港消息,并最后补充了一句:“就图片本身而言,通过警方的图形视频专家鉴定确被加工处理过。鉴定结论8月3日已经向有关单位部门进行了反馈。”面对网友的质疑,姚志宏解释道:“不矛盾,结论是没有发布,但结论是已经作出并反馈了的”。
究竟谁在急于代表公安局发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联系云南网和昆明信息港相关人员求证时,云南网一高层领导说是通过特殊渠道得知这一消息,具体是什么特殊渠道就不方便透露,而昆明信息港工作人员称是接收到网站高层领导的短信通知。
消息的发布反反复复的同时,鉴定的结论同样受到公众质疑。
云南摄影家协会一位资深后期制作人在看过照片后分析,从照片光线的分布看,现场光源是顶光,特别是疑似成建军的男人额头上有两点明显的高光点。
该制作人通过使用PhotoShop打开照片,使用“反相”功能得到胶片的负片效果,可看出疑似成建军男人的身体左侧颜色较深,且颜色分布均匀自然,与图中女子手臂、图右男子手臂、腿部光源来源一致,均为顶部光源。
“从专业角度讲,要找到两张光源匹配度如此高的照片可能性极小。”上述专家称。
一位在影视广告从业10年的编辑认为,床上坐着三人的目光都不约而同直视躺在床上的另一人,表情丰富,极其自然,三人眼神表情有种高度默契。
“要将别人的头像事先抓拍或收集,需要花费相当的精力和时间,而后才能天衣无缝地嫁接拼合。”该编辑认为,照片更像是暗藏的取证之作,而非故意伪造。
“参与了淫乱,也涉嫌被敲诈”
戏剧性的变化出现在8月9日。当晚20时,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召集媒体,通报了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
情况通报会称,2011年7月31日,五华分局月牙塘派出所接到市发改委工作人员成某报案,自称7月23日至7月31日多次收到敲诈勒索短信,对方称掌握其参加淫乱的资料,向其勒索人民币6.3万元。
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7月31日凌晨,互联网“百度贴吧”“天涯社区”先后出现网名为“巍巍西山”“东泰山”发表的留有成某电话号码的相关贴文和图片。
经过警方调查,成建军既是敲诈勒索案件的受害者,也是聚众淫乱的参与者。事件起因是犯罪嫌疑人通过互联网交友网站寻找到成建军,并于今年4月将成建军引到预先准备好的昆明市内一居民小区住宅内聚众淫乱,并暗中使用摄像机将淫乱场面秘密拍摄成视频,再以视频截图对成进行要挟。
“4名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已先后在昆明、湖南、河南等地被抓获,而对成某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也将依法作出处罚。”
警方特别解释,互联网上涉及本案的图片,经警方技术鉴定、涉案人员供述和当事人成某陈述,犯罪嫌疑人对截图做过“技术处理”。
这样的结果出乎公众的意料,网络舆情研究专家、武汉大学信管院与计科院教授沈阳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当下,网民的话语方式在不断演进。一方面,官员的“私德”问题得以更直接地暴露于公众视野;另一方面,论坛、微博等网络平台,因其各自独特的沟通体系与传播效果,也对我们的监督制度提出新的挑战。
在沈阳看来,虽然犯罪嫌疑人发帖时带有“目的”,但后面网友利用论坛、微博等手段进行追问显示了网络对官员私德监督的“第三方力量”。
沈阳说,官员艳照门向我们显示了不受监督的权力是如何淫乱的,“当反腐要靠艳照门的时候,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反省。”
沈阳建议,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官员私德,并将网络监督作为纪检监察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对各级官员的网络评价及时进行梳理警示,防微杜渐。
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吉吉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称,近年来官员的作风问题日趋严重,尤其是从2007年开始,落马的贪官几乎无一例外都有生活作风问题,原因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权色交换,另一个就是感情出轨。林吉吉认为,私德问题主要原因是重视不够,监督不够,大家都知道,但是没有人报告,最终在官员内部形成风气,以致见怪不怪。对官员腐败问题应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出了问题要发现一起严处一起,这样官员才会有一个权衡,不至于因小失大。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约束官员的私生活,比较直接的办法还是加强监督,监督机构需要更多有独立性和授权,才能更好地行使职责。
“昆明市发改委官员艳照门”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强烈的关注和反响。8月9晚,昆明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昆明市发改委官员成某被人利用艳照敲诈勒索案件破获,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该案系昆明市首例利用互联网色情勾引实施敲诈勒索案件。
这次匆匆进行的案情通报,因为没有现场与媒体交流,新闻发布稿件又惜字如金,在又一次引发社会关注的同时,也引来众多不解和疑问。为此,记者独家采访了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姚志宏。另外,还就该案涉及的法律问题采访了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罗珂律师、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等法律界人士。
昆明警方称“官员艳照”案系色情勾引实施敲诈备受关注的“昆明市发改委官员艳照门”事件尘埃落定。9日晚间,昆明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昆明市发改委官员成某被人利用艳照敲诈勒索案件破获,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该案系昆明市首例利用互联网色情勾引实施敲诈勒索案件。
2011年7月31日,昆明市五华分局月牙塘派出所接到昆明市发改委工作人员成某报案称:7月23日至7月31日多次收到敲诈勒索短信,对方称掌握其参加淫乱的资料,向其勒索人民币6.3万元。
接报案后,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发现,7月31日凌晨,互联网上先后出现网名为“巍巍西山”、“东泰山”发表的留有成某电话号码的相关贴文和图片。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专案侦查。
现已查明,这是一起犯罪嫌疑人经预先合谋,分工合作,通过互联网交友网站,寻找物色到成某,于今年4月色情勾引其到预先准备好的该市一居民小区住宅内聚众淫乱,暗中使用摄像机将淫乱场面秘密拍摄成视频,再以视频截图对成某进行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的刑事案件。4名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已先后在昆明、湖南、河南等地被我市公安机关抓获,4人对其违法犯罪事实已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查获载有本案涉案视频资料的移动硬盘以及作案使用的摄像机,并查获相关的电子证据,印证了主要犯罪事实。互联网上涉及本案的图片,经警方技术鉴定、涉案人员供述和当事人成某陈述,犯罪嫌疑人对截图做过技术处理。
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姚志宏表示,此案是昆明市公安机关破获的首例有预谋的利用互联网色情勾引实施敲诈勒索的刑事案件,此类案件在全国也属罕见。
昆明市发改委工作人员成某既是敲诈勒索案件的受害者,也是聚众淫乱的参与者。对成某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罚。对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在迅速查清全案后依法惩处。
昆明“艳照门”叫人糊糊涂涂陈冠希之后,谈论“艳照”仍然不是件奢侈的事情。新近就有一南一北两名官员卷入其中,都是网上发布的,“有图有真相”。不同的是,北艳照的当事人--- 河南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田汉文已被确认,当地纪检部门停止了他的职务,表示待相关问题查实后,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而南艳照却从一开始就呈扑朔迷离的态势,看得人糊糊涂涂。
哪里糊涂呢?首先,到目前为止并没几天的功夫,昆明市发改委就艳照当事人是否成建军就已经经历了“否认(发改委根本没这个人,见8月2日《羊城晚报》)--- 承认(正是成建军,见8月4日《广州日报》)--- 再否认(见8月4日云南网)”等三阶段。十分矛盾的是,“承认”与“再否认”,都出自该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刘兴贵之口,他把“承认”归结为媒体的炒作行为,而在他看来,“这个说法是站不住脚的,是个错误的说法,没有调查结果我们怎么来确认?发改委没有权利去确认”。看起来,对先前的“承认”,要么是他翻脸不认了,要么是媒体给他栽赃了,二者必居其一。
其次,昆明市公安局是否确认过南艳照究竟PS与否,也变得莫衷一是。8月4日《北京晨报》说“昨晚7点42分,云南网上出现一条题为‘昆明市公安局认定市发改委艳照门图片为人工合成'的消息:云南网讯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经昆明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检验部门检验认定,近日在网络上传播的昆明市发改委艳照门三张图片均为人工拼接修改后形成。看到该信息以后,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云南网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该信息是昆明市市委宣传部发布的。记者又致电宣传部进行核实,对此,宣传部表示从未发布过该信息。随后,记者又向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求证,得到了相同的答复:没有发布过相关信息”。而8月4日“昆明日报网络版”之“昆明信息港讯”又称:“8月4日上午,经本网记者向昆明市公安局求证:近日在网络上传播的‘昆明发改委官员艳照',经技术检验认定,确系拼接修改合成。”
看完这些,谁要是还没有糊涂,就只有用周星驰的话作结了“I服了YOU。”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从来拆穿PS照片的做法,都自下而上,也就是来自民间,皇帝不急太监急,“藏羚羊”、“悬浮领导”等等。前者获得了摄影大奖,后者发布于官方网站,显见之前都是得到官方认可的。此一番却是相反,自上而下,当然,这肯定有成建军报案的前提。但自下而上的那种,大抵是先给过程,再给结果。比方“藏羚羊”,两张照片PS在一起的结合点在哪里,清清楚楚地标给公众,一目了然。而自上而下的这种,只是一个硬邦邦的结论,没有过程。因此,就算昆明的这几张艳照确系人工合成,张口一说就显得轻飘,你得告诉公众破绽在哪里,最好把“母本”找出来。成建军自己都说了:“我经常在媒体上露面,如果有人想找我的照片来PS,再容易不过了。”即便成建军在媒体上露面的照片海量,艳照上那个神态的恐怕不多,找起来不是难事。如果公安机关嫌费事,大可发动民间力量。当年,周正龙的虎照就被人们断定必有蓝本,果然未几就发现了年画。那还是大海捞针呢,在群众力量面前又有何难哉?
一件这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弄得如此复杂?其实,人们未必有欣赏官员艳照的兴趣,但需要了解艳照后面的真相,那是个牵涉吏治的大问题。
PS疑云:一条快讯的曲折路径8月3日晚,云南网发布消息称,“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经昆明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检验部门检验认定,近日在网络上传播的昆明市发改委官员‘艳照门'3张图片均为人工拼接修改后形成。”
据多家媒体报道,当晚,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委宣传部等单位接受媒体采访时均称未发布此消息。
3日9时许,昆明市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昆宣发布”转发了云南网这条消息,但不到20分钟,就删除了这条微博。“因为转发的那名工作人员开始以为是官方消息,后来却发现这条微博没有官方的确认。”记者了解到。
戏剧性的是,3日13时15分,昆明信息港发布消息:“8月4日上午,经本网记者向昆明市公安局求证:近日在网络上传播的‘昆明发改委官员艳照',经技术检验认定,确系拼接修改合成。”
稍后,“昆宣发布”再次转发。不过这次加上了来源为昆明信息港。
半个多小时后,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姚志宏的微博转发了这条消息。但他加了一段值得推敲的注释:“图片本身而言,通过警方的图形、视频专家鉴定,确系被加工处理过。鉴定结论昨天已向有关单位部门进行了反馈。”
姚志宏日前接受本网记者杨之辉采访时强调,“在此之前昆明警方接到报案,随后进行调查。警方是没有发布消息,但结论已经作出,并向委托的这个单位部门反馈了的。”
“昆明市公安局从未主动发布任何关于发改委官员艳照事件的消息。”姚志宏说,“在此之前只是未对此消息进行证实。我们3日下午才向媒体正式确认调查结果。主动发布和向媒体确认消息还是有所区别的。”
时间矛盾:截图做过技术处理姚志宏介绍说,公安机关目前已查获载有本案涉案视频资料的移动硬盘以及作案使用的摄像机,并查获相关的电子证据,映证了主要犯罪事实。互联网上涉及本案的图片,经警方技术鉴定、涉案人员供述和当事人成某陈述,犯罪嫌疑人对截图做过技术处理。
针对有媒体质疑“照片上时间显示为07年,为何警方公布今年4月?”姚志宏表示,案件不是简单的网络举报或者网络曝光,而是有预谋的利用色诱制造违法乱纪证据,并进行敲诈。由于犯罪嫌疑人有较强反侦查能力,为了避免暴露过多信息以及视频截图的相关情况,犯罪嫌疑人在视频截图上对日期进行了技术处理。
姚志宏表示,根据警方掌握的情况来看,犯罪分子敲诈勒索的主体由过去以普通老百姓为主,逐步转向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富商、知名人物作为敲诈勒索的对象,通过各种威胁、恐吓手段,迫使受害人交钱。
姚志宏证实,在此案发生前,昆明警方从未接到过类似案件的报案以及案件。因此,此案也是昆明市公安机关首次破获的有预谋地利用互联网色情勾引实施敲诈勒索的刑事案件,“同时,此类案件在全国也属罕见。”
疑犯是如何通过互联网物色到成某的据姚志宏介绍,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使得犯罪分子很容易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还能以“一对多”的方式同时结识不同的被害人且不易被发现,所以网络交友就成为搜寻作案对象的主要方式。
姚志宏说,犯罪嫌疑人利用某些官员的不良嗜好,在网络交友网站、网络聊天室等网络交友平台上,随机寻找,最终物色到成某,于今年4月份色情勾引其到预先准备好的昆明市一居民小区住宅内聚众淫乱,暗中使用摄像机将淫乱场面秘密拍摄成视频,再以视频截图对成某进行要挟,实施敲诈勒索。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审之中,但根据现在掌握的情况来看,警方从此案中尚未掌握涉及其他外地或者本地的官员的信息。
警方将在迅速查清全案后依法惩处对昆明市发改委工作人员成某的违法行为,姚志宏表示,他既是敲诈勒索案件的受害者,也是聚众淫乱的参与者。对其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作出处罚。对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警方将在迅速查清全案后依法惩处。
“参与网络色情活动,属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姚志宏表示,利用互联网色情勾引实施敲诈勒索是一种新型犯罪,有类似遭遇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且在社交活动中洁身自好,以免受到不法侵害。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认为,成某的行为如何界定,取决于他在行为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1条明确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罗珂律师表示,如果成某是淫乱活动的组织者,或者有证据证明成某多次参加了淫乱活动,成某的行为可能已构成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的聚众淫乱罪,应当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律师析案:成某将面临治安处罚与公务员处分罗珂律师表示,成建军涉及何种处罚,关系看他在聚众淫乱中起到什么作用,如果是组织者或多次(三次以上)参加,应当按刑法判刑,同时开除公职,如果只是参与,则应当按治安处罚拘留并罚款,同时处以最低撤职的处分。
成某可能会面临治安处罚与纪律处罚;一是治安处罚,按照公安机关的说法,成某只是一次聚众淫乱活动的参与者,那么,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成某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二是纪律处罚,按照《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参与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此外,成某的行为还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李春光律师认为,如果成某是组织领导者,或者是首要分子,其行为就构成聚众淫乱罪,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国最着名的案例是南京工业大学教授马尧海被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淫乱罪判处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如果成某仅仅是偶尔一次参与,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六十九条之第一款之规定,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伍佰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因成某是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还应接受在公务员系列相对应的处罚。
涉嫌扰乱公众视线 需要待警方确认有媒体指出,成某扰乱公众视线,造成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
针对此问题。罗珂律师表示,成某撒谎,扰乱公众视线,从而造成严重后果,如果其行为构成犯罪,成建军就属认罪态度不好,可在量刑当中加以体现;如果不构成犯罪,则属于道德品质的范畴,理当受到社会的共同谴责。
李春光律师认为,成某撒谎,除按照公务员处分条例处罚外,如果构成聚众淫乱罪的,还属于酌定的量刑情节。
网络时代 公民如何保护自己隐私网络时代,公民应当如何保护自己和隐私?
罗珂律师表示,首先应当不参与非法活动。其次,自己在做私密活动时,尽量不要录音录像或照像、文字记录,再次,涉及个人隐私的录音录像或照像、文字或者电脑等私人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最后,个人隐私被侵犯时,应及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李春光律师表示,现在是网络时代,网络信息十分发达,作为公民首先应当洁身自好,检点自己的行为、规范自己的生活。另外,在生活中维修手机、维修电脑等首先要检查是否有涉及自己个人生活隐私的资料在其中。同时,要对自己的行为、生活方式多加小心。以防泄漏隐私而被非法利用,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
一条68字快讯的曲折路径8月3日晚,《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云南网,昆明市委、市政府主办的网站昆明信息港先后发布消息称:“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经昆明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检验部门检验认定,近日在网络上传播的昆明市发改委官员‘艳照门'3张图片均为人工拼接修改后形成。”
但是,当晚,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综合处处长李云峰接受采访称昆明市公安局未发布此消息,自己对此事并不知情,不便表态。昨日早上,昆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杨从义在昆明信息港访谈时回答网民提问说,昆明市公安局没有发布过“3张图片均是被PS过”的信息。
昨日9时许,昆明市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昆宣发布”转发了云南网这条消息,但不到20分钟,就删除了这条微博。“因为转发的那名工作人员开始以为是官方消息,后来却发现这条微博没有官方的确认。”记者了解到。
戏剧性的是,昨日13时15分,昆明信息港发布消息:“8月4日上午,经本网记者向昆明市公安局求证:近日在网络上传播的‘昆明发改委官员艳照',经技术检验认定,确系拼接修改合成。”
稍后,“昆宣发布”再次转发。不过这次加上了来源为昆明信息港。
半个多小时后,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姚志宏的微博转发了这条消息。但他加了一段值得推敲的注释:“图片本身而言,通过警方的图形、视频专家鉴定,确系被加工处理过。鉴定结论昨天已向有关单位部门进行了反馈。”
警方:前后不矛盾 没必要撒谎姚志宏昨日接受采访强调,这并不矛盾“在此之前昆明警方接到报案,随后进行调查。警方是没有发布消息,但结论已经作出,并向委托的这个单位部门反馈了的。”
“昆明市公安局从未主动发布任何关于发改委官员艳照事件的消息,到现在也是一样。”姚志宏说,“前天及昨天上午只是未对此消息进行证实。我们现在(昨日下午)才向媒体正式确认调查结果。主动发布和向媒体确认消息还是有所区别的。”
他表示,调查结果前日就出来了,市公安局向相关部门汇报了调查结果,但是哪个部门向媒体透露的消息,他并不知情。
不过,姚志宏说,目前警方没有看到视频,只能通过网上的照片来鉴定。“从表面看,照片噪点均匀,很像视频截图。但公安部门的技术鉴定结果显示照片就是被PS过的。我知道不少人,特别是网民质疑这个结果,我们面临的期望和承受的压力也比较大。但事实确实如此,我们没必要向公众撒谎。”
“我们也希望能找到发帖人,毕竟他是知情人。但是这个很困难,最起码到现在我们没有找到他。”姚志宏表示。
网民:声明“留的空间很大”
值得注意的是,姚志宏确定的是“网上的照片是PS过的”,并没有就“艳照中男子的头像有没有被PS过”这一核心事实进行回应。
“何为PS?这是一个图像编辑软件PHOTOSHOP的缩写。照片只要被剪切、放大或缩小、提高或降低像素这些都算被PS过,而换头像等等也算PS。这照片要从视频截图到发帖成功,肯定经过了上述那些最简单的PS环节,而昆明警方确定了这照片是被PS处理过,这个事实,符合逻辑。”一个匿名网民跟帖解读昆明警方的回应称,“我猜昆明警方受到了某种压力,才不得不‘证实'而非‘发布'这个消息。但他们确实又不能说谎,所以,说得很模糊,留的空间很大。”
姚志宏表示,今后可能会随着案件的进展公布一些信息,但应该不会对照片本身再发表任何观点。
随后,昆明市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刘兴贵接受采访表示,发改委尚未得到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通知,他也是从网上看到照片系合成的消息,“此间成建军一直在正常工作,但不希望接受任何采访。”
作者:
最遥远的距离
时间:
2011-8-21 17:25
一切皆有可能啊`
欢迎光临 昆明论坛 (http://kmrlt.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