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论坛

标题: 故宫文物门:多少“门”才能改变故宫的傲慢? 故宫为何成为“易碎品”? [打印本页]

作者: 宜良也温泉    时间: 2011-8-3 10:48
标题: 故宫文物门:多少“门”才能改变故宫的傲慢? 故宫为何成为“易碎品”?
  故宫文物门:多少“门”才能改变故宫的傲慢? 故宫为何成为“易碎品”? 昆明论坛导读:“故宫又出大事了!”7月30日晚,网友“龙灿”发布新浪微博,称故宫器物部手续不全,将国家一级品宋代哥窑瓷器出库,不料被工作人员摔碎,故宫一级品才1106件。7月31日上午,故宫博物院证实,国家一级品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在进行无损分析测试时发生损坏,故宫文物门初步判定为科研人员操作失误所致。(7月31日《法制晚报》)

  7月4日发生的一级珍品文物损坏事件,直到7月30日被网友微博曝光,故宫不仅未向社会公众通报,甚至都没有向上级部门报告此事。不仅如此,故宫文物门,网友微博曝光后,记者致电采访,故宫方面还装模作样地回应“故宫文物门是否属实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进行了解”,好像故宫文物门这件事才刚发生,或者根本就是一件小事故宫内部都尚需“抓紧进行了解”。更诡异的是,网友微博曝光时距离故宫文物门事件发生正好26天,而故宫证实此事时也恰好“经过26日的调查认证”,给人一个错觉,好像故宫一弄清事件原因,就立即对外公布了,并不存在任何隐瞒。

       青釉葵瓣口盘,国家一级文物,是宋代哥窑瓷器的代表作品。高4.1cm,口径20.2cm,足径7.5cm。盘呈六瓣葵花式,浅腹,坦底。腹壁向里凸出6道棱线,圈足亦随腹壁起伏变化。圈足露胎处呈黑褐色。

    倘若没有网友曝光,故宫这起“文物门”至少到目前为止,应该还会继续隐瞒下去。如此国宝级珍品文物被损坏,故宫没有权力既不上报也不让公众知晓,这不仅违反了文物保护法规,更是对公众知情权一而再、再而三地傲慢无视。与故宫对文物损坏事故的刻意隐瞒相比,“事故发生后故宫立即成立调查组彻查事故”的这一套说辞,更是让人难以满意。
  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堪称国宝,但是损坏了却可以秘不外宣,只在被曝光之后,才无奈予以证实——这对故宫来说,几乎就是一种傲慢的惯例。比如此前的“会所门”,故宫不惜撒一百个谎来圆一个谎,坚称“不存在也不可能”;然后又用“解雇门”来给“会所门”收场——因故宫宫廷文化发展公司怀疑是内部人泄密而开除了所有员工。这一次的“文物门”,不知故宫方面又将如何处理。

  “盗窃门”、“错字门”、“会所门”、“解雇门”、“文物门”,多少“门”也未能改变故宫的傲慢,特别是对民意的藐视。倘若此前的任何一“门”能被故宫有所借鉴其中的经验教训,“文物门”也不至于对外隐瞒长达一个月,直到网友微博曝光才被动证实。那可是珍贵的国宝啊,并不是任何私人的东西,损坏了就必须有人承担监管失职之责,给出一个问责交代,并出面向民众谢罪;想不到,故宫居然选择了刻意隐瞒文物损坏事故,这不仅是简单的傲慢自负,更充分暴露了故宫在文物管理中的巨大漏洞。

  说实话,将那么多的国宝交给这样一个傲慢不思悔改的机构管理,公众实在是有些不放心。既然再多的“门”事件都不能让故宫自我实现反省改良,上级监管部门也许该在制度和管理上给故宫动动手术刀了。

  两个月前,从展品失窃到锦旗别字,再到“建福宫会员”风波,故宫是回应了之后再回应,一度是全国舆论焦点。而从郭美美事件到动车追尾事故,当公众的视线好不容易从其身上移开时,故宫又出现了损坏国家一级品这等大事,不免让人唏嘘感慨:故宫为何屡犯如此低级的错误;从展品失窃等事件中,故宫到底有没有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加强管理?

  按照故宫的情况说明,早在7月4日上午10时,文物损坏事故就已发生。为何事发26日方公布消息呢,故宫方面声称“尚不能回应”。诚如网友质疑:“如果没有‘龙灿’的爆料,故宫是不是打算瞒过去?”事实上,就文物损坏一事,故宫不仅未向社会公开,至今也尚未上报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倘若不是网友曝光,此事是否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恐怕还真不好说。

  5月25日,北大三名博士曾向财政部递交申请,要求故宫公开2008年至2010年的门票收入和使用情况。诚如北大法学院教授王锡锌所言,故宫作为公共场所,收到的门票数额也比较大,同时其门票收入不涉及国家机密,不影响国家安全,大家有充分的知情权。但时隔两个月,公开申请却毫无回应。这不免让人怀疑,故宫是否从未有公开信息的意愿,以及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总是想掩盖问题、总是拒绝社会监督,这恐怕是故宫屡犯低级错误的原因所在。

  同样不了了之的,还有“建福宫会员”风波。舆论持续关注后,故宫只是声称将要求故宫宫廷文化公司“端正工作方向,加强内部管理,整改到位”;至于如何端正、加强、整改,之后也不再有回应,而哪些人将会为此负责,更是没有了下文。现如今,国家一级品宋代哥窑瓷器损坏了,会有人因此承担责任吗?这是故宫必须回应的问题。

  按照《文物保护法》,馆藏一级文物损毁的,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核查处理。时隔26天之后,故宫还未上报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似乎是想自己把问题“悄悄”调查处理了。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把。拒绝监督的“瓷器”总是容易“破碎”。故宫这次能把国宝损坏事件处理好,以实现“亡羊补牢”、避免低级错误吗?我们拭目以待。

       钱江晚报:宋瓷已碎,情何以堪

  传说每一件皇家瓷器都是有生命的物件,历史上每一件瓷器破损了,都不能随便处置,而是要专门找地方秘密掩埋,不能有一片流出宫外。更何况是瓷器中的极品——宋代哥窑。因此当网传一件国家一级品宋代哥窑瓷器被工作人员摔碎,着实让世人吃惊不小。7月31日,故宫博物院办公室通过媒体向社会作出说明。初步判定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实验室科研人员在仪器操作时存在失误。

  打破了瓷器,碎的是心。自打被小昆明论坛5月偷了展览之后,故宫就好像失守了。紫禁城没能防住小偷,更没能禁得住丑闻。在媒体聚光灯下,建福宫丑闻,“撼祖国强盛”,以及500人在宁寿门广场吃大排档,甚至乾隆玉玺被盗用盖章等等糗事都被扒拉出来,让古人情何以堪?众所周知,史无前例的故宫文物南迁,历经战乱和颠沛流离却无一破损。如今,一次事故前功尽弃,让子孙徒唤奈何?

  此次国宝被毁,兹事体大。网传因为故宫器物部手续不全,将哥窑瓷器出库,不料被工作人员摔碎。官方辟谣称,是故宫博物院古陶瓷检测研究实验室科研人员在对古器物部提取的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一级乙)进行无损分析测试时发生文物损坏。事故发生后,科研人员立即停止仪器运行,保护现场,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院领导立即赶到现场处理。公众相信故宫的说法,但是你能不能学习李敖?李敖每次在节目中证明自己的观点,都要拿出一大堆物证档案视频。既然你们已经保护了现场,何不把当时视频照片档案都一一展示给公众,既打消了疑虑,也告慰了先人。

  公众需要一个交代,而不是一个“胶带”。之前“封口”本就不对,这么大的事情到了民意沸腾才出来辟谣更是说不过去。如今两句话的声明岂能就说服了民意,平息了愤怒?据网友称,上次故宫失窃案,负责人只是象征性的平级调换了岗位,无人被问责。不知故宫如何解释?正如网友的调侃,出错别字的是保卫部门,他们没文化,还强词夺理;建福宫成会所是合资公司擅作主张(后《法制晚报》和人民网调查显示该公司注册地址已经注销11年),也没有跟我们打招呼。说到底,故宫方面就一个字:冤——都是“臣子”的错,于“朕”何干?

  人们含泪进谏:传世的哥窑珍品本来就不足十件,中华文明伤不起!皇上大人要勇于担责,快拟“罪己诏”,否则祸起萧墙的日子不远了。

       新京报:国宝被损,不能让故宫“自查自纠”

  故宫自己规定一个月的上报期限,显然不符合相关规定。事件发生26天后才被迫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很难摆脱“瞒报”(至少是“缓报”)的嫌疑。

  故宫失窃案没有任何人被问责,如今“故宫又出大事了”。

  据央视7月31日报道,故宫博物院当天证实,7月4日,国家一级文物宋代哥窑代表作品“青釉葵瓣口盘”,在进行无损分析测试时候发生文物损坏事件。经过26天的调查认证,故宫初步判断为科研人员失误所致。不过,故宫博物院调查报告还未正式上报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

  此前一天,有网友在微博上曝料:“故宫器物部手续不全,将国家一级品宋代哥窑瓷器出库,不料被工作人员摔碎,故宫一级品一共才1106件。”这条微博在网络上转发者众,网民对故宫的文物管理制度再次提出强烈质疑。
  面对网友曝料,故宫一开始居然还声称“是否属实,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进行了解”。如果不是受到网络舆论压力的倒逼,想必一个国宝的损坏仍只是极少数人知悉的“秘密”而已。

  故宫文物乃国之公器,故宫博物院只是管理部门,而不是所有权拥有者。国宝损毁,当然要向它的“主人”报告。这种信息公开义务,在理论上不容置喙。在法律上和制度上,更是有着明确要求。依《文物保护法》,文物收藏单位工作人员,“因不负责任造成文物保护单位、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开除公职或者吊销其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宝损毁事件一经发生,故宫博物院就应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司法部门报告或报案。故宫博物院自行开展调查,并不是报案的前置条件,更不能等待自我调查完成后才予报告或报案。因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认定,并不是故宫博物院的职能,相关调查本应交由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来进行。

  在《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中还有这样的规定,“国有文物事业单位应当在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或者应当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另一方面,“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向国家文物局报告。”

  规定明确要求,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就应报告,而不是等事件调查结束后再进行报告。故宫博物院文物管理处处长娄玮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在业务工作当中出现的损毁等情况,需要报国家有关文物主管部门审核处理,但没有规定时限。我院鉴于事故原因的复杂性,规定了一个月的时限。”自己规定一个月的期限,显然不符合相关规定。而如果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就不可能“自查自纠”。同时,事件发生26天后才被迫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很难摆脱“瞒报”(至少是“缓报”)的嫌疑。

  从“失窃门”到“锦旗门”、“会所门”和时下的“宋瓷受损门”,多少舆情危机的考验,也没能纠正故宫处理公共关系时的被动和失误。鉴于让故宫“自查自纠”已经不可期待,故宫主管部门到了“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时刻了。

作者: 最遥远的距离    时间: 2011-8-6 13:24





欢迎光临 昆明论坛 (http://kmrlt.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