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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万达广场反恐演习太逼真 朋友圈乱了 [打印本页]

作者: 肖何    时间: 2014-12-21 12:54
标题: 万达广场反恐演习太逼真 朋友圈乱了
[导读]“在万达广场有十七八名男子持刀砍人,其中一名嫌疑人手上有枪,有11名群众受伤,现启动一级响应。” 上午10点37分许,朋友圈中不断有人发出类似的消息,希望相关部门回应。

“万达广场出事了吗?”“好像有11人被砍伤。”昨日上午10点多,关于“昆明万达广场疑似发生暴恐事件”的消息,一时间在微博、微信朋友圈内流传,不少网友纷纷希望相关部门澄清事实真相。下午,昆明市公安局证实,此次系警方的反恐演练,并非暴恐事件。

“在万达广场有十七八名男子持刀砍人,其中一名嫌疑人手上有枪,有11名群众受伤,现启动一级响应。” 上午10点37分许,朋友圈中不断有人发出类似的消息,希望相关部门回应。

上午11点半,记者赶到事发现场看见,万达广场路口人来人往,并未看见警车,商场内部也在正常营业。万达广场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商场内没有突发事件,刚才进行了一次反恐演习。

随后,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原来这是昆明警方组织举行的一场反恐演习。昨日下午,西山警方也发微博证实,上午西山警方在万达广场旁绿荫大道进行反暴恐模拟演练,参加演出部门紧急调动辖区巡逻车及各增援力量,前往事发地点进行处置,演练顺利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昆明警方补充,这次逼真的演习让不少市民虚惊一场。为提高相关部门应急处置恐怖事件的能力,让演习更逼真,这次演习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突发”,之前也并未通知媒体。

新闻助读

突发公共事件分4级响应

重大突发事件 省政府4小时内上报国务院

■ 都市时报讯 (记者 苏端阳) 万达广场昨日的演练,使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应急管理与响应机制又进入公众的眼中。按照国家与云南省政府相关规定,突发公共事件分为4级响应机制,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省政府将在4小时内上报国务院。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公共事件分为4级响应机制,分别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另外,根据《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省人民政府将在4小时内上报国务院;州(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将在2小时30分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省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州(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将在1小时30分内上报州(市)人民政府。

《条例》中规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当首先救助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注意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此外,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核实情况;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或者预警信息;及时通报有可能波及的其他县(市、区);同时,有关部门还需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4级响应

Ⅰ级响应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Ⅱ级响应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市(地、州、盟)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跨市、地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省(区、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Ⅲ级响应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产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市(地、州、盟)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Ⅳ级响应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应急响应和事故预警存在一定的差别,预警级别是动态的,根据事件信息和事件的变化,预警级别应当及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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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男子普洱抢车逃往昆明

原因是购车合同纠纷,昆明警方连夜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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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下午,普洱警方接普洱鸿达二手车市场商户报警,称一辆牌号为云JZT188的轿车被数名男子强行劫走,并驶往昆明方向。

昆明市公安局接到省公安厅警情通报和工作指令后,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安排,通过准确细致的工作,查明嫌疑人到昆后的停车地点,并连夜抓获了6名嫌疑人。

经初查,6名嫌疑人系新疆某公司南宁分公司员工(其中5人为广西籍,1人为甘肃籍),因公司在为被担保人担保购买车辆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发生债务纠纷,而引发担保公司一方组织人员从广西南宁到普洱将所担保车辆强行劫走一事。

目前,6名嫌疑人已移交普洱警方处理。

盗贼持刀反抗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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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负伤将嫌疑人抓获,现场缴获被盗电瓶9个、电动自行车1辆。经审讯,嫌疑人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已查证7个电瓶为棕树营派出所辖区内汽车被盗电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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