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论坛
标题:
法律规定女性不得穿过于短小的迷你裙
[打印本页]
作者:
耳朵里的阳光
时间:
2013-3-23 14:21
标题:
法律规定女性不得穿过于短小的迷你裙
【在韩国穿超短裙或犯法】3月22日韩国最新修订的“过度曝光法令”将正式生效。法律规定女性不得穿着过于短小的迷你裙,一旦被认定为在公共场合“过度曝光”,将处以50000韩元的罚款。法令出台后,一部分网上流行的音乐视频已被禁止向19岁以下青少年公开。欧巴,没眼福了…
作者:
旭丝丝
时间:
2013-3-23 15:00
女的爱穿,男的爱看,让我想起一句话:你长一副包子样,就别一天说有狗追。
作者:
翠湖邻家
时间:
2013-3-23 18:46
嘿嘿,汉阳一中学禁止女教师穿黑丝袜,称让男生无心听讲。
作者:
徽姑娘
时间:
2013-3-24 01:45
欢迎光临 昆明论坛 (http://kmrlt.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