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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交通法规问答详解100条:昆明怎么学车和开车 [打印本页]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1:51
标题: 新交通法规问答详解100条:昆明怎么学车和开车
  新交通法规问答详解100条:昆明怎么学车和开车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迎来新年的同时又来了新交规的实行!新交规堪称史上最严交规,有包括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考试,交通违法记分变化诸多问题需要详细解读。为此,本网今日联合昆明交警重点推出特刊《新交通法规问答详解》,欢迎大家品鉴学习!开车的和想学车的看过来!
  
  “因树木或者大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经过交警调查核实,属于交通信号灯设置原因导致的,经过行政复议后可依法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从很快就将到来的元旦开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以下统称新规)就要开始施行了,届时驾驶证考试、管理以及车辆管理等车驾管新规定将进行调整,昨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政委叶玉昆,就机动车闯红灯从过去的记3分提高到记6分,以及新规中所涉及的100个问题,结合昆明交警管理作了详细的解答。
  
  刚看到新规时,叶玉昆最大的感受就是:较之过去的管理,新规更加严格,对机动车驾驶人违法管理和约束堪称历来最严。从考试关开始,到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校车的管理以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管理等问题,都作了严格的规定。
  
  在新规中,加强了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的管理,提高了闯红灯和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的处罚力度,记分较之过去大大提高,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违法成本。叶玉昆说,汽车时代,汽车增长速度过快,机动车驾驶人对自己又缺少起码的约束,公安部门从维护生命安全的角度考虑,提高考试等难度,对严重交通违法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管理更加严格,这不仅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普遍做法。他称,在发达国家,同样采取交通违法记分与吊销驾驶证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驾驶人的日常动态管理。
  
  同时,叶玉昆也表示,从严管理,根本意义上是为了维护公共道路交通安全和大多数人的利益,通过严格的法律法规管理和约束机动车驾驶人并不是最终的目的,作为交通管理者,他们希望看到的是,在严格的规章制度之下,任何一个交通参与者对生命都有一种敬畏和尊重,主动自觉维护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了加大宣传,即日起,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将印制10万份新规宣传材料,面向社会发放。为了能让读者和广大交通参与者更详细地了解新规,叶玉昆就大家最为关心的几类问题分类进行了解答。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1
  交通信号“闯红抢黄”均记6分红
  
  黄绿灯,不仅是交通信号灯,更是生命之灯,就是为了抢那么一两秒钟,每年都有人命丧车轮。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交通事故4227起,共造成798人死亡。2011年,全国因不遵守交通信号导致交通事故4768起,共造成6143人受伤、1175人死亡。2012年上半年,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闯红灯交通违法数量比2011年上半年上升32.5%。在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最多的违法行为中,违反交通信号位居前10位。和全国一样,在昆明市最为突出的交通违法中,闯红灯占了很大的比重。之前的规定是,对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予以记分。而新规中,一次记3分调整为记6分。提高记分的同时,闯红灯也成了焦点问题。叶玉昆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细则,结合昆明实际作了详细的解读。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2
  “闯红灯扣6分”特殊情况可申诉免罚
  
  因树木或大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可免予处罚吗?
  
  新规对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处罚分值,初衷是为了充分发挥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制度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中的作用,规范驾驶行为。虽然对闯红灯行为的处罚是刚性的,但对闯红灯行为的认定则是审慎的、弹性的。确实是因被前方树木或者大车遮挡视线而误闯红灯,同样有办法予以解决。目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建立健全了行政申诉和救济机制,一旦发生上述情况,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对因树木或大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的,经调查核实,属于交通信号灯设置原因导致的,经过行政复议后可依法变更或撤销原处罚决定。不过行政复议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了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还是提醒广大驾驶员注意跟车距离,特别是保持与大型车辆的距离,以便看清交通信号灯。
  
  另外,为了配合新规的执行,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部门已经排查和落实并积极优化信号灯的设置,科学调整与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周期配时与空间位置。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2
  直行车道左右转,最轻罚20元
  
  行驶在直行车道的车辆,遇路口时违法左右转弯如何处罚?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直行车道行驶的车辆在路口违法左右转的行为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需要根据道路性质而定。如果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通行,驾驶人记3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记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2
  过人行横道,不让行人记3分
  
  机动车遇有人行横道时可以加速通过吗?
  
  人行横道线是保障行人安全通过道路的交通信号,行人在人行横道线上有特别的通行权利。《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因此,机动车行驶遇有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否则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
  
  近期,网上炒得火热的一个微博中提到,作为交通参与者的行人,习惯性不看交通信号通行,凑够一小撮人就横穿马路,针对这一问题,昆明交警部门也在努力开展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的整治,营造良好的道路环境。在规范和提高机动车驾驶人行车要求的同时,对于违法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同样要进行处罚。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4
  抢黄灯也要被记6分
  
  对机动车在路口抢黄灯通行的行为处罚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并规定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4
  “闯两次红灯要被吊照”不准确
  
  在新规中,驾驶员最为畏惧的莫过于“闯两次红灯,一次6分,两次就要被吊照”,这是真的吗?
  
  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属于累计记分达到满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因此,闯两次红灯就会被吊销驾驶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5
  实习期,未贴标志最高罚200元
  
  2011年,发生在出昆四条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中,有12起是处于实习期,也就是驾龄在一年内的驾驶员驾车引发的,这些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据分析,随着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的增加,实习期驾驶人上高速事故发生率占所有事故的20%甚至更多。今年“十一”黄金周,高速公路几乎成为实习驾驶员的练车场。对实习驾驶人的驾驶行为进行规范,成为当务之急。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5
  严格管理实习驾驶人,有助新人提高守法意识
  
  规范实习驾驶人管理,有什么好处?
  
  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前,禁止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因为种种原因,《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不再限制驾驶人实习期上高速公路行驶。但从驾驶人实习期在高速公路驾车发生的事故看,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驾驶技能不高、经验不足引发的,“123号令”借鉴了国外的做法,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有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不过,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在新法规中,严格驾驶证实习期管理,我认为有助于新驾驶人文明礼让、安全守法驾驶意识和习惯的养成。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5
  实习期驾车上高速,陪同人员需持证三年以上
  
  实习期驾车上高速公路的,陪同人员应持哪种驾驶证?
  
  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6
  实习期内违法,实习期将被延长
  
  新规实施后,听说有违法被记分,实习期会延长,具体怎么规定的?
  
  驾驶人在2013年1月1日之后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在实习期内被记6分以上则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请注意以下事项:一是上高速公路需要按规定陪驾;二是再次被记6分以上会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三是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会被降级;四是实习期结束后应当参加教育考试。另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的,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如果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又符合降级规定的,还应当按规定降低最高准驾车型。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6
  交警严把关,抽检实习驾驶员
  
  有人称,现在根本没有科技手段辨认究竟是不是实习驾驶人驾驶、究竟有没有三年以上驾龄的人陪驾,这个规定可以钻空子。是这样的吗?
  
  法律的实施需要国家强制力保障,但更多的是需要公民自觉守法。落实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的规定,同样靠驾驶人的自觉遵守。新规实施后,交警主要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进行抽查。另外,按照规定,实习驾驶员驾车,必须在车身后部粘贴实习标志。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7
  实习驾驶员违反规定,上高速最高罚200元
  
  驾驶人违反实习期管理规定,有哪些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实习期驾驶人不得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者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危险和特种车辆上高速。另外,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时,没有持相应或更高以上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指导,或者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交警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7
  实习驾驶员肇事,陪同驾驶员或担责
  
  高速陪驾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陪驾是否要担责?
  
  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交警将根据调查证实的实习期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及过错,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陪同的驾驶人强迫实习期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陪同驾驶人应承担事故相应责任。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陪同人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7
  军转地境外驾驶证等,换证不纳入实习期管理
  
  持有境外、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换证的,是否纳入实习期管理?
  
  对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的,纳入实习期管理。持有境外、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换证的驾驶人因已有驾驶经历,换领驾驶证后不纳入实习期管理。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8
  明年元旦后初次领证,实习驾驶员执行新规
  
  新的实习期管理规定如何执行?
  
  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123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8
  陪同人员驾驶证类型
  
  实习驾驶人驾驶                         证陪同人员驾驶证
  
  A1(大型客车)                                      A1
  
  A2(牵引车)                                        A2
  
  A3(城市公交车)                               A1、A3
  
  B1(中型客车)                                A1、A2、B1
  
  B2(大型货车)                               A1、A2、B2
  
  C1(小型汽车)                           A1、A2、A3、B1、B2、C1
  
  C2(小型自动挡汽车)                 A1、A2、A3、B1、B2、C1、C2
  
  C5(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A1、A2、A3、B1、B2、C1、C2、C5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8
  驾考
  
  桩考路考各能约五次
  
  为了从源头上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交警把着眼点放在驾驶人的考试上。新部令中删减了部分不适用的项目,增加了实际道路操作中的多个项目。提高驾驶证考试的准入门槛,提高安全意识,也是交管工作中的重要一点。叶玉昆认为,新的考试更加合理,更能适应实际操作的要求,但是,难度却大大增加。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8
  摈弃死记硬背
  
  科目一重视法规
  
  和过去的考试相比,科目一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考虑到学员考试科目一时基本没有实际驾驶操作经验,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只能靠死记硬背,难以深入理解、掌握并应用。“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一考试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将原科目一中有关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技能、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等知识单列出来,作为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科目一考试试卷由100道题目组成,题型为判断题和单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合格。按照公安部要求,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已经对考试题库进行了修订。公安部也会同交通运输部制定发布了培训教学和考试大纲,列出培训和考核目标、要点,供培训机构培训教学时使用。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9
  大中型客货车
  
  学16项考16项
  
  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有哪些变化?
  
  新规中,将百米加减挡的考试要求放在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考核,增设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和窄路掉头考试项目。调整后,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变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新增的模拟项目,主要考核在复杂道路条件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驾驶基本操作要求,如模拟湿滑路,主要考核学员在湿滑路段减速、保持低速挡匀速行驶等方面的基本操作技能,使学员在以后的实际驾驶中遇到这类复杂路段不紧张、合理采取安全驾驶措施。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9
  防止考生看杆考试
  
  标线代替标杆
  
  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内容有什么变化?
  
  在过去的考试中,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存在部分考试项目针对性不强,如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已不常用,学员大多靠背口诀应试。为提高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新规将桩考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将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两个项目调整至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中。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3个项目。调整后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5个项目。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我们将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防止考生以标杆为基准点背口诀应试,使考试更贴近现实场景。目前,所有考试场地的改造已经基本完成。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9
  增加文明交通安全内容
  
  科目三考试更切实际
  
  科目三考试内容有什么变化?
  
  原来规定科目三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13个道路驾驶技能项目。新规实施后,科目三考试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此外,对于大中型客货车,我们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于小型汽车,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第二部分是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内容。考试试卷由50道题目组成,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合格。考试中还强调了考试里程。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09
  延长领证期限
  
  方便学驾人员安排时间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期限有什么变化?
  
  科目一考试合格以后,车辆管理所将为学员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学员凭此证明参加科目二、科目三的训练和考试,原来规定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2年。为使学员有更充足的时间参加驾驶培训和考试,“123号令”规定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延长至3年。“123号令”实施后,本着从宽、便民的原则,对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2013年1月1日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2年也调整为3年。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0
  三个科目按顺序
  
  分别预约考试
  
  学员预约考试次数有什么新规定?
  
  为督促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合理利用考试资源,防止出现“以考代训”的现象,“123号令”规定三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需要强调的是,“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五次预约限制次数中。“123号令”实施后,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有五次预约考试的机会。需要提醒的是,群众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1天取消预约。对没有提前按规定取消预约的视为没有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123号令”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对2013年1月1日之前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申请人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车辆管理所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1
  严格监管考试发证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倒查
  
  严格驾驶人考试责任追究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
  
  为进一步严格车辆管理所考试发证的监管,“123号令”明确了考试工作监管机制和考试工作纪律规定。目前,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已经建立驾驶人考试业务数据分析核查机制,完善考试能力、考试质量公告制度等社会监督机制。明确考试员工作纪律。对为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考试不合格核发驾驶证的,减少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作弊的,收取培训机构、教练员、考生财物的,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实行考试责任倒查。对三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开展车辆管理所考试发证情况责任倒查。对车辆管理所存在严重违规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上级部门可以暂停其业务或者指派人员接管业务。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1
  杜绝“速成培训”
  
  交警监管驾校培训
  
  严格对驾校培训工作的监督有哪些规定?
  
  其实,对驾校进行监管,昆明车管所从今年五月份就已经开始,我们每个月都要对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教练车、训练场地等情况进行备案,并确定受理考试人数,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昆明市内驾驶培训机构的考试合格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按照考试合格率对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并通报培训主管部门。加强监管,交警一旦发现驾驶培训机构及其教练员存在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以及贿赂考试员、以承诺考试合格等名义向学员索取财物、参与违规办理驾驶证或者考试舞弊行为的,将通报培训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1
  违法记分
  
  酒驾12分醉驾吊证
  
  作为史上最严的交通法律、法规,公安部不仅加强了源头管理,也在违法记分上下“狠”功,对一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更是提高了记分分值。
  
  驾驶营运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如何记分?
  
  营运车辆一般是长时间、高频率地在道路上行驶,而且载客载货数量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驾驶人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重大。因此,新规对驾驶营运车辆违法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记分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6分。对营运车辆驾驶人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有关规定执行。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1
  对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如何记分?
  
  超速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危险系数高,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是近年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重点整治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新规对超速驾驶制定了严格的记分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超速驾驶一次记12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2
  对驾驶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有什么特殊的记分规定?
  
  公安交管部门对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公安部“123号令”对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制定了更加严格的记分规定: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12分。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以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均要一次记6分。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一次记6分。对驾驶人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有关规定执行。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2
  对大中型客货车超速、超员交通违法记分是怎么规定的?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是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2011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就有27起。从肇事车型看,大中型客货车肇事23起,占85.2%;其中16起为客车肇事,占51.9%。从违法行为看,全部存在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为了更加严格地管理大中型客货车,有效预防因大中型客货车超速、超员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公安部“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超速、超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
  
  关于超速违法行为,一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以及在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关于超员,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2
  对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如何记分?
  
  关于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公安部“123号令”有明确的规定: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12分;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6分。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2
  对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如何记分?
  
  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法定证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主观故意性强、社会危害性大、行为性质恶劣。从根本上治理这些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有必要进一步完善驾驶人记分制度,通过提高违法记分分值对违法行为人实施严格的教育管理。针对社会关注和群众呼声,公安部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123号令”提高了对上述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加大对这些违法行为的威慑和惩处力度。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2
  对驾驶机动车时接打电话违法行为如何记分?
  
  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及时发现和处置路面出现的状况。而接打电话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影响发现和判断、处置能力。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3
  对驾驶机动车没有佩戴安全带的行为如何记分?
  
  当汽车高速行驶遇到意外情况紧急制动时,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将驾驶人和乘客束缚在座椅上,避免或减轻碰撞伤害。为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3
  对酒驾行为如何记分?
  
  酒驾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公安部“123号令”作出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的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或非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按照规定,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ml。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3
  记分周期怎么计算?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3
  一次违法处罚涉及两个以上违法记分,都要记吗?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3
  记分周期内的分值会影响到下一周期吗?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4
  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记分或者不罚款吗?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4
  校车
  
  不避让罚200记6分
  
  申请校车驾驶许可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校车安全运行关系学生安全,社会影响大,校车驾驶人需要具备更强的安全驾驶意识、技能。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123号令”规定,申请校车驾驶资格应具备6项条件:一是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二是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三是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四是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五是无犯罪记录;六是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4
  如何申请校车驾驶资格?
  
  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可以向所在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4项申请材料,并提交以下证明:(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四)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公安交管部门将在5日内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将在申请人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的车型。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4
  公安机关对校车驾驶人有哪些严格管理措施?
  
  第一,规定校车驾驶人要每年参加审验教育。作为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应当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第二,公安机关负责对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实施监督,每月将校车驾驶人违法、事故信息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第三,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校车驾驶人,或者校车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的,公安机关将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许可。第四,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并在驾驶证上签注。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4
  如何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
  
  按照规定,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在征求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意见后,提出审查意见,报人民政府决定是否发放。对于人民政府决定发放校车使用许可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发放校车标牌。
  
  需要说明的是,在向政府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前,专用校车或者非专用校车均必须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核发机动车牌证。取得机动车牌证仅是车辆合法上路行驶的凭证,没有领取校车标牌的车辆不得用于接送幼儿或义务教育学生上下学。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4
  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和标牌时是否需要交验机动车?
  
  在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时,应当向公安交管部门交验机动车;在取得许可后领取校车标牌时,不需要交验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在查验机动车时,将审查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对专用校车,还要审查校车外观标识。同时,还将审核校车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以及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行驶证、校车驾驶人资格等证明凭证。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4
  校车标牌应当放置在校车的什么位置?
  
  校车标牌分前后两块,分别放置于前风窗右下角和后风窗适当位置。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5
  校车标牌灭失、丢失或损毁如何补换领?
  
  对于校车标牌灭失、丢失或损毁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向核发标牌的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行驶证,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审核,补发或者换发校车标牌。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5
  校车标牌签注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校车标牌记载校车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车辆、所有人、驾驶人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向本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申请校车使用许可,经政府批准后,到公安交管部门换领新的校车标牌。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5
  机动车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应办理哪些手续?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交管部门。需要提醒的是,校车使用许可被吊销、注销或者撤销的,也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交回校车标牌。另外,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124号令”规定,专用校车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5
  对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以及报废监管等方面有什么特殊规定?
  
  公安部“124号令”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检验和报废等方面规定了更加严格的措施。一是校车上牌前必须进行检验。规定校车在办理注册登记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保证校车安全技术性能。二是校车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三是校车报废要由车辆管理所监督解体。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校车必须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杜绝报废校车继续上路行驶。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5
  对驾驶校车有什么特殊的记分规定?
  
  为保障校车安全,公安部“123号令”对驾驶校车制定了更加严格的记分规定。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一次记6分的情形有: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2分的情形有: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5
  在道路上行驶未避让校车,如何记分?
  
  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是校车通行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一个关键环节。因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吸收借鉴了国外校车制度特别是美国校车制度的成功经验,赋予了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的特别通行权利。规定“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如果社会车辆遇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将会被处200元罚款,记6分。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5
  校车在平时可以使用校车标志吗?
  
  校车在道路上通行享有特别的优先通行权利,因此也应该履行特别的通行义务。校车标牌主要是表明校车已经取得使用许可,且便于交通民警监督检查校车是否按照审批的路线行驶,是否由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申报的校车驾驶人驾驶,是否按照核定的核载人数运载学生。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不得使用校车标牌。如果违反规定,可以处200元罚款,对驾驶人记2分。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6
  校车加油时应注意什么?
  
  加油站属于高危险区域,机动车在加油的过程中,可能会因机械故障或者突发因素发生车辆燃烧甚至爆炸事故。由于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差,紧急逃生、避险能力弱于成年人,因此,校车在运载学生时加油安全风险较大。对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校车在加油时应当先让学生下车,否则可以处200元罚款,对驾驶人记2分。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6
  因审核的路线拥堵,校车是否可以绕行?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同时还规定“遇交通拥堵的,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因此,校车行驶过程中遇交通拥堵,不可以绕行。对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线路行驶的,可以处200元罚款,记2分。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6
  在校车不熄火、挂空挡时,驾驶人可以临时离开驾驶座位吗?
  
  校车驾驶人在发动机引擎运转时离开驾驶座位,可能会因为学生好奇摆弄车辆操作系统,导致车辆发生危险。为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对校车驾驶人在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可以处200元罚款,记2分。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6
  驾驶校车可以随意在路边接学生吗?
  
  校车在道路上的停靠,既关系到校车的通行安全,也关系到校车的运行效率。为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驾驶校车违反规定随意停靠上下车的,可以处200元罚款,对驾驶人记2分。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6
  驾照
  
  戒毒不满三年不得申请
  
  申请驾驶证对申请人年龄有什么具体要求?
  
  申请驾驶证最低年龄要求: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为18周岁;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电车为20周岁;中型客车为21周岁;牵引车为24周岁;大型客车为26周岁。最高年龄限制要求: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为70周岁;低速载货汽车、普通摩托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为60周岁;城市公交车及其他大中型客货车、电车为50周岁。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6
  申请人有吸食或注射毒品行为的能否申请驾驶证?
  
  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驶证。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申请人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如实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准申请的情形,并对申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7
  哪种违法犯罪行为将被终身禁驾?
  
  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7
  因饮酒后或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能否重新申请?
  
  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需要提醒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7
  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有什么限制条件?
  
  一是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或者有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二是对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三是对有记满12分记录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7
  持军队、武警驾驶证怎样换领地方驾驶证?
  
  持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申请地方驾驶证的,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其中,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车型包括小型汽车的,免予考试,直接换领地方驾驶证。需要提醒的是,持军队、武警驾驶证不能驾驶地方车辆。持军队、武警部队换领地方驾驶证,需要参加考试的,应当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考试。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8
  持境外的驾驶证怎样换领我国驾驶证?
  
  持境外驾驶证申请换领我国驾驶证的,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所持境外驾驶证。境外驾驶证上没有中文表述的,还需要提交中文翻译文本。其中,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车型包括小型汽车的,应当考试科目一。需要提醒的是,境外驾驶证必须是具有单独驾驶资格且非临时性的有效驾驶证件,存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临时性驾驶证或者签注驾驶限制条件等情形的,不能换领。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有关外交对等原则执行。持境外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需要参加考试的,应当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考试。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8
  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审验的情形包括两种: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填表如实申报身体条件,不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部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如果没有驾驶大中型客货车需求的,可以主动申请降为小型汽车驾驶证,避免因逾期未审验受到相关的处罚。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8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123号令实施前的记分是否作为参加审验的依据?
  
  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2013年1月1日之前发生违法行为及记分,不作为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2013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违法行为及记分,作为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8
  办理哪些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驾驶人办理以下业务时,需要提交县级以上或者部队团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一是初次申请驾驶证和申请增加准驾车型。二是持军队、武警部队、境外驾驶证换证,有效期满换证,以及办理外地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三是因身体条件变化主动申请驾驶证降级换证。四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每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驾驶人,每三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需要提醒的是,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人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8
  驾驶人涉毒被注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哪些?
  
  涉毒驾驶人在两种情况下会被注销驾驶证:一是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是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8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降级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降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9
  123号令规定的驾驶证降级制度包括哪些车型?
  
  驾驶证降级制度只针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并且是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不存在降级的问题。需要提醒的是,符合降级条件的,每次只注销准驾车型中级别最高的一个车型,如驾驶人持有A1A2驾驶证,第一次只注销A1。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9
  123号令实施前的违法记分和事故是否作为降级的依据?
  
  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123号令实施前已经发生的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不作为降级的依据。只有201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记分、事故和审验记录,才作为降级的依据。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9
  对老年人驾驶机动车有哪些要求?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上述车型驾驶证的,应当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换证业务,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驾驶证。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换证业务,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驾驶证。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9
  驾驶证被扣压、扣留或者暂扣期间,能不能申请补证?
  
  驾驶证被公安交管部门扣压、扣留或者暂扣,说明驾驶人实施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如:饮酒驾车、醉酒驾车、事故逃逸等),此类违法行为都是较为严重的,123号令明确规定驾驶证在被依法扣压、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被依法扣压、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除收回驾驶证外,还将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9
  在异地申请办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有什么要求?
  
  在驾驶证或者车辆临近检验期限时,需要从营运地返回登记地办理审验业务。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123号令规定将在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运车辆纳入营运地管辖,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所有人首先要向营运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并填报包括营运企业、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这些基本信息开展提示服务和日常教育。在办理备案登记满一年后,可以在营运地直接办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需要提醒的是,备案登记制度只适用于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对于非营运的小型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在异地进行检验。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19
  驾驶证丢失后补领需要多长时间?
  
  123号令实施后,对驾驶证遗失或损坏的,驾驶人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1日内即可领取到新的驾驶证。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20
  限速
  
  时速低于70公里禁上高速
  
  机动车因故障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算不算违法停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不得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因此,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无法移动不得不停在车道内,并按要求摆放警示标志的,不是违法停车。如果车辆无故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车辆出现故障能够移动但未移至应急车道或紧急停车带,以及车辆故障无法移动但未按要求摆放警示标志的,应认定违法停车。属于违法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123号令规定,对当事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还要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记6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一次记3分。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20
  目前我国对公路限速是如何规定的?
  
  目前,我国公路限速主要有三种:标牌限速,即公路上设置的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具体的限速值由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公路的设计速度以及公路的功能类型、几何线形特性、运行交通流量、路侧环境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法定限速,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没有中心线的公路,限速为每小时40公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公路,限速为每小时70公里,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以及掉头、转弯、下陡坡时,限速为每小时30公里,高速公路最高限速为每小时120公里;特殊时段和天气限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普通公路行驶,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以及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限速为每小时30公里。为严管客运车辆,《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2]42号)要求,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20
  雨雪雾天气时高速公路限速有什么特别规定?
  
  高速公路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能见度小于200米时,驾驶人应当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20
  大型车辆能在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行驶吗?
  
  高速公路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另据规定,高速公路上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因此,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除小型载客汽车外,其他车辆不得占用,但借用最左侧车道超车后驶回原车道的,属正常超车。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20
  哪些车辆禁止上高速公路行驶?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于禁止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123号令规定,对违法当事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次记3分。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21
  申请人在申领驾驶证中有隐瞒、欺骗等行为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123号令规定,申请人申领驾驶证时如果有隐瞒、欺骗、贿赂等行为的,公安交管部门要立即中止办理该申请人的业务,在计算机系统中记录,该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驶证。隐瞒、欺骗、贿赂等行为包括:提供伪造身份证、体检证明等虚假材料,隐瞒自己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隐瞒自己在三年内在吸毒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等不允许申请驾驶证的情形,考试中有贿赂、舞弊等行为。如果申请人已经取得了驾驶证,公安交管部门将撤销驾驶许可,收缴驾驶证,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驶证。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22
  对伪造、变造驾驶证的有哪些处罚?
  
  123号令根据法律规定明确: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予以收缴,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论是自己伪造、变造驾驶证,还是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都要按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罚。其中,伪造、变造驾驶证构成犯罪的,将按照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22
  对采取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有哪些处罚?
  
  123号令规定:驾驶人补领驾驶证后,原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驾驶人违反规定继续使用原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驾驶人违反规定,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6分,并收回补领的驾驶证。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原驾驶证丢失,补领驾驶证后又找到原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将原驾驶证交车管所或自行销毁,不得同时使用。目前,每本驾驶证都有唯一编号,并实行了计算机溯源管理,驾驶人申请补领了新驾驶证后,原驾驶证及编号将在驾驶证管理系统中被标注为失效。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22
  交通警察违法违规办理驾驶证该如何追究?
  
  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对聘用人员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为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签注合格考试成绩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考试作弊的;(三)与非法中介串通谋取经济利益的;(四)违反规定侵入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泄露、篡改、买卖系统数据,或者泄露系统密码的;(五)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驾驶培训机构经营活动的;(六)收取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申请人财物的。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19 12:22
  对运输企业的监管责任有什么具体规定?
  
  123号令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资格准入和日常管理进行了严格规定,同时设定了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义务,规定运输企业定期将聘用的驾驶人信息向所在地公安交管部门备案,督促及时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和参加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公安交管部门要每月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事故情况通报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2012年7月22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规定,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应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运输企业要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对不按规定使用或者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作者: 郑和故里    时间: 2012-12-21 08:30
这个应该很好地学学啊!
作者: 丫丁    时间: 2012-12-26 11:08
内容很全,很好,开车的人得认真看看。谢谢楼主,转发这多很不容易。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26 12:01
丫丁 发表于 2012-12-26 11:08
内容很全,很好,开车的人得认真看看。谢谢楼主,转发这多很不容易。

是应该好好学学。多年养成的习惯,一下子还是难改呢。怕不小心就着了
作者: 丫丁    时间: 2012-12-26 21:26
5akm 发表于 2012-12-26 12:01
是应该好好学学。多年养成的习惯,一下子还是难改呢。怕不小心就着了

事在人为,自己只能比以前要更加小心了。
作者: 5akm    时间: 2012-12-31 02:28
丫丁 发表于 2012-12-26 21:26
事在人为,自己只能比以前要更加小心了。

就是的啊。   
作者: 丫丁    时间: 2012-12-31 13:38
5akm 发表于 2012-12-31 02:28
就是的啊。

只是在你小心都会有意外发生。
作者: 5akm    时间: 2013-1-1 03:13
丫丁 发表于 2012-12-31 13:38
只是在你小心都会有意外发生。

   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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