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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合肥28中黄群喝农药自杀?求真相!网传汪昱妻子黄群被开除公职自杀 [打印本页]

作者: 滇池卫城    时间: 2012-8-22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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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滇池卫城    时间: 2012-8-22 02:50




作者: 滇池卫城    时间: 2012-8-22 02:51
  爆尿!安徽官员不雅照事件结局:合肥学院团委副书记汪昱及其妻黄群(合肥某中学老师)参加换妻俱乐部,涉嫌集体淫乱,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微博实名账号醉翁爆料,汪昱夫妻参加换妻俱乐部,涉嫌集体淫乱,夫妻俩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艳照门事件的结果就是这样。
  
  (不能再肉了,再肉就出大鱼了。是这个意思?)
  
  我最没想到的事,就是汪书记没挺住!也许是我党史读多了,红岩什么的看多了!我以为,汪书记会宁死不屈,绝不招供,没想到啊没想到,汪书记,你,居然,主
  
  动招了!不是有这么句话么?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你怎么那么快就招了呢?我等着看你大义凛然,慷慨赴死呢!我连一摞帕子都准备好了!不过,我还是要跟
  
  汪书记说句话,没什么,不打紧!一切皆可从头来过!不就是挨枪嘛,站着是一枪,躺下也不过就是一枪,爱咋咋地!还能咋地?!
  
  天涯上对比书记2008的样子,非常相。另一个女的不是女县长,是汪的LP,黄群,还有那个拍照女,是党校的,程立云。何婷婷是确定无疑的。
  
  女二号 汪的老婆 黄群 合肥二十八语文组教师
  
  两人已开除公职党籍
  
  #卢江艳照女二号确定#拿自己如花似玉的老婆黄群(卢江艳照女二号黄群)给四五十岁的男人3P。做人做到汪书记这样真的无敌了。
  
  “合肥28中组织全体党员赴延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据可靠消息,今天上午,合肥学院已经召开大会宣布,原团委副书记汪昱,正式被学校双开:开除公职,开除党籍!而汪昱的妻子,合肥某中学老师,也一样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看来事情影响大了,人家合肥学院不回应不行了哦!!
  
  这说明百姓的谣言,百姓传播真相的力量实在是太强大了。
  
  听说合肥二十八中已经开过会,说不让往外说.估计汪和他的老婆得举家迁居了.那个人是教育体系官僚的可能性应该不是很大.汪的爸爸也是教育体系的,原合肥某中学校长不过已经退了.有一定背景的他应该不用如此奉献吧.
  

作者: 滇池卫城    时间: 2012-8-22 02:51
  #庐江6P事件# 消息称 汪昱夫妻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在这次事件中 涉及人员众多(汪昱,何婷婷..等等),很多网友关心
  
  汪昱,何婷婷同在一个学校是不是夫妻,被开除的 是不是 何婷婷。
  
  不是说除了那个和婷婷 剩下那一个女的是女县长吗? 怎么现在被天涯网友人肉成是那个团委书记的老婆了 ?
  
  那到底还有没有女县长啊 ?
  
  女县长在昨天晚上就被否定了,还有蒋大彬也是被否的。
  
  今天晚上,姓王的也基本被否了
  
  那个姓刁的女县长,除了是个女的,和这两个女主角,一点点相似的地方都没有
  
  那些睁眼说瞎话,死要把事情往各个小官头上套的人,感觉都是活生生的带路党
  
  现在黄某被肉出来了,真是活生生给他们一个大耳光,虽然照片不太清楚,但确实非常像,第二张开会的那个,虽然发型不一样,但那个发呆的眼神,太像了
  
  这对夫妻啊,可悲可叹,口味这么重不说,还傻乎乎的拍这么恶心的照片留念,还把照片掌握在别人手里,估计要移民去国外生活了
  
  “中共合肥市第28中学党支部举行增补支委选举大会”
  
  真是照片中的女人之一。汪昱黄群夫妻俩真是太强悍了,他们女儿可怎么活啊,这样没有道德观的父母要怎么教自己的女儿礼义廉耻?
  
  触犯高于老百姓的道德底线,只应受良心谴责,最多是适度的舆论批评;法律上不允许有道德法庭,更不允许道德审判。开除出党,那是党的事,民众管不着;开除公职,就是过头了;所谓追究法办,完全没有道理。
作者: 滇池卫城    时间: 2012-8-22 02:52
  根据杂谈某色界达人的比对,貌似何婷婷的马尾女应该不是何婷婷,而是一个很早就热衷于夫妻交换,喜欢晒自拍的色界名人“手链姐姐”。在百度夫妻吧的ID为随妻阴变
  
  1、从目前的结果看,只有汪书记(团委)和何某某可以坐实、确定。其他二位男主角只是和王书记、蒋县长有点像,但相似度只有50%。其他二位女主角不确定,但确定不是刁县长,差别太大了。
  
  2、这个事情对涉嫌的人来说绝对是天大的事情,会毁了被冤枉人的家庭、前程的。请网友不要把无关的人照片贴到这里,这太害人了,搞不好会家破人亡的,请网友慎重。
  
  3、这个事件已经连累了一批无辜的人,且涉及庐江政坛及庐江形象,高层不能坐视不管。
  
  4、王书记、蒋县长已经百口莫辩,刁县长比窦娥还冤枉,该事件已经超出艳照范围,事关庐江县委形象,被牵连的几位领导必须请求省上成立专案组尽快破案,才能澄清事实。
  
  5、该事件时间跨度大,地点跨度大,案件归属权不好界定,且涉及政界,需由省上牵头为妥。中外媒体对该事不断炒作,影响极大,省工安厅不能再观望了,应当迅速反应,越迟越被动。
  
  再补充一点,虽然庐江县委、合肥市委都发表了澄清申明,但网民穷追不放,相关网站任由一百多张色情图片传播居心莫测,相关媒体推波助澜,庐江县委、合肥 市委仅发表一个澄清申明撇开干系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这事被诬陷、诽谤、连累的人太多了。网民仇官、仇富可以理解,但不能诬陷好人,别把庐江的领导当弱智, 能干到那一步,智商都不低。
  
  别一有事就往官员身上扯,虽然有些官员犯的罪行比这严重一百倍,但这些官员不会傻到干坏事还拍照留证据的地步。把 这事往庐江县的领导身上扯,只不过是仇官、仇富的普遍心态,估计照片中最大的领导就汪团记一个。该事件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庐江县委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问 题,是对我们执政党的一次严重抹黑,局外人幸灾乐祸,试想一下被诬陷、诽谤的人是什么处境?
  
  另外那几个女的,年少轻狂了一下,并未妨碍他人,留点口德,何必要置人于死地呢?

作者: 滇池卫城    时间: 2012-8-22 02:53
  汪夫妻都被开除了公职,这就是诸位要的结果吗?我认为这次网友的行为是一次误伤,大家都以为能挖出什么贪腐的线索,难道大众就没有淫欲吗?乱交只在清教徒 国家才会被治罪,我们这次当了恶法的卫道者,讽刺不?放开剩下的人吧,他们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汪也不该为此被治罪,他们有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至少他们 比嫖幼的官僚要清白,为了所谓道德而被定罪,我们不是进步而是倒退。
  
  刑法301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种行为已经不是单纯道德问题,根本已经违法了好不好!
  
  除了汪夫妻,其他四个八了这么久都无进展,说明:
  
  1 此四人网络参与度不高,包括身边亲友的网络参与度也不高。
  
  2 不是官员,至少不会是处级以上重要官员,连科长的可能性都不高。故庐江领导班子可排除。
  
  3 汪夫妇比他们年轻,愿意与他们换妻玩,说明他们社会地位并不太底,最有可能是小老板之类的。
  
  4 手链、HTT之类的,可以完全排除,理由见第1条。
  
  5 此四人应该都在合肥,群体活动的地点应该是合肥的宾馆。至于广西、昆明、北京等,只是旅游时的生活照,包括那个什么红林大酒店的,也只是生活照。故八的目标应该集中在合肥人。
  
  6 年纪偏大,是他们不怎么上网的原因之一。40多岁的人,除了某些职业,或少数爱好者,经常上昆明论坛别是上微博、论坛的,确实较少。
  
  目前,这些人其实无可争议了。汪团委书记夫妻,王书记,侯TT,程教授。
  
  现在大家都认为汪团委书记已经无争议。
  
  对侯TT是否照片中人,尚有部分人还有质疑,实际上从图像、时间、活动等各方面对比分析,已经毫无疑问。此人就是侯TT。

作者: 滇池卫城    时间: 2012-8-22 02:53
  有人以为侯TT眼皮与片中女有单双之别。事实上,侯有过整容。整容时间已经是艳照上网了,但当时尚未形成如今日一般大范围影响。说明侯也在努力,尽量与 当时能有所区别,以求自己侥幸可以逃脱人肉。但早已有放款熟悉她的人,早已经明了内情。 (现在质疑的马甲中,不排除有她本人;或有她的好友或者学生,希望她能躲过此一劫。事实上,这种努力根本是做无用功。不用网友8,有关部门也会查个水落石 出。人在做,天在看,自己做了,就要负责。早些时候时候戴着手链风流,已经是天怒人怨,不知收敛;再后来,更上一层楼乱花迷眼,来个群P,天也要收 啊!!!没想到会有今天吧?)
  
  就这件事整体看来,确实与当地政治生态有关。
  
  1、当地两派人在内斗。书记是其中一派。
  
  2、书记的对手在争斗中处于劣势。但他们掌握了书记的一些照片,想以此为砝码进行交易,但书记不同意,决意要将对手置于死地;对手也只能孤注一掷。至此,照片上网。
  
  3、书记低估了这些照片的影响力,高估了自己的控制力,形成今天局面。
  
  4、至此,两败俱伤。
  
  这里有几个疑问解释。
  
  1、照片中真的是书记吗?
  
  答:真的。当地及书记自己回应的的“陷害说”可为铁证。“陷害说”的意思是,书记正在当地查处一个腐败案。(照片事件)是有人陷害。
  
  由这个回应可以推断,当地承认两点:A,照片中是书记;B,书记是遭人陷害。
  
  另外,从当地及书记回应来看,书记确实是知情人,并且早已知情。所以,其表现并非是那种面对突然袭击的震惊。但仍因准备不足出现慌乱,应对上也不是那么有条理。出现PS说或者陷害说,引发大家的质疑。
  
  2、书记的对手会拿假照片去陷害书记吗?
  
  答:不可能。这是政治,对手不会傻到这程度。如果真的傻到拿假照片去陷害书记,那他们也不可能成为书记的对手。
  
  可以分析。如果是假照片,对手这么公布出去,不仅对书记毫无损失,反而还成为书记打击自己的一个证据,对手会这么傻?
  
  另外,对于这种照片,辨别真假的手段非常简单,对手当然也知道。不仅不能打击对手,还给对手提供口实,提供证据,对手会这么傻?这样做难道不是把自己往大牢里送?
  
  所以说,书记是照片中人,可以确认。
  
  另一女主角,应该是教授。
  
  几日之内,将有对于有关官员的安排。“陷害说”也将水落石出。

作者: 滇池卫城    时间: 2012-8-22 02:53
网贴来自于男品街nanpinjie.com/note/30141/m/1616
作者: 滇池卫城    时间: 2012-8-22 02:54
听说合肥二十八中已经开过会,说不让往外说.估计汪昱和他的老婆黄群得举家迁居了.那个人是教育体系官僚的可能性应该不是很大.汪昱的爸爸也是教育体系的,原合肥某中学校长不过已经退了。

作者: 130t    时间: 2012-8-22 12:42
   合肥28中贴吧一小时前曝出来的。然后挂了半个小时又删除了,不知信息真伪。不过看见里面的几个黄群的学生说的信誓旦旦,于是有了些感慨。

  我觉得,人肯定是会犯错误的。但就看是什么样子的错误了。比如我小时候抄个作业被老师揪耳朵,班级里很多同学都对我很同情,因为他们也经常抄作业的。所以说,抄作业是错误,但是一个大家都容易犯的小错误,所以,你求别人人肉你,你请别人谴责你,都没人愿意出这份力。

  然而还有一回,小学6年级时我和一个男生打架,我一冲动把他裤子扒了,还把裤子顺手扔到窗户外面。结果我这个“女流氓”的称号就伴随我来到了初中,上了高中还有人对此津津乐道呢。这样的错误十分具备传播性,第一,罕见;第二,劲爆。

  在网络不发达的过去,我的这件丑事就传地丧心病狂了,都有外校生在我放学的时候慕名前来瞻仰我。所以,在网络发达的今天,你若干了一件可歌可泣的丑事,自己暗爽一下就得了,你若留了证据,特别是像照片或者视频,或者照片加视频这样的铁证,那你就得做好可能被围观的准备。不要捅出篓子之后责怪起看热闹的人。

  如果黄群真的挂了,那么我说的上面这段话,看起来就有些无情,无耻,无理取闹。在此希望这娘们挺住,毕竟还是有些人不希望你死,你不应该再去伤害那些人。

  最后我还是想说,肯定会有些人回来唧唧歪歪地控诉网络暴力。请相信,即使没有网络,只要你做了,就要接受这种来自人类的天然反应。这也是人权。
作者: 130t    时间: 2012-8-22 12:43
当初做了,还做了记录了,就不想想这照片会不会有公之于众的那一天?

  有人做,有人拍,有人爆,最后一个环节当然是讨论了。最要命的前三个环节怎么么有人追究。

  我还说这事个人自由主义的泛滥使人的欲望无限膨胀最后倒追人格爆炸人彻底沦为动物所导致的悲剧呢。自杀就是人理性的回归,这玩意又可以扯到人的欲望和理性的相爱相杀上面。

  再往深了说老子还能写个社会学论文呢。

  胡说八道的意义仅限于胡说八道本身,听他们胡咧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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