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万元卖处被骗,值得同情么?
“姐姐,我被人骗了,那个男人说1万元买我的处女,但他跑啦!”近日,一条微博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16岁的在校女生丢失电动车,恐父母责怪,就上网求助,一纠缠其多日的男子乘机相诱,许诺以1万元诱其“卖处”,女孩情急同意。事毕,该男子潜逃,报案后推测其属惯犯,以猎艳为乐事,身份证、手机卡都不是真名。女生父母痛心不已,不惜暴丑以求揪出该男,让他人免蹈覆辙……现在源源的表姐已经报警。对源源表姐的报案,我感到很滑稽,处女卖处属于色情交易,不知道没事,知道了警察就会找你麻烦的。而且源源在酒店退房时拿到了140元押金,已经构成卖淫,只不过价格离一万块钱相差甚远。源源为了一万块钱,心甘情愿出卖肉体,何来强奸、诱奸?我们对色情交易打击唯恐不及,小姐被嫖后嫖客不付钱,谁敢去报案?报案岂不是不打自招、自投罗网!警察绝不会帮助小姐讨回嫖资,同样不会帮助源源讨回一万块卖处钱。不但钱讨不到,反而还要倒贴,如果源源不是只有16岁,就只有拘留、罚款等着她。
为了钱和男人上床,动机并不高尚,因此受骗上当我也不同情。当然,如果家里有位重病亲人急等着钱救命,那就另当别论。这事大不了有点惋惜,一个黄花大闺女的处女之身只卖了140块钱,连电动车的车胎都不够。上当受骗只怪你自己!如果你不是想要人家的钱,如果你不把你的身体当作商品,即使骗子花言巧语、垂涎三尺,又岂能有可乘之机!女生,请爱惜自己的贞操,即使它不再神圣,也不要无动于衷!即使你不把它视为生命,也不该视为商品!身体发肤授之父母,不随便和别人上床至少是对得起父母,更别说未来的丈夫!
那么,你认为这个因卖处而上当受骗的女孩子,值得同情么?
我觉得女孩还是值得同情的,但是她的父母更应该自我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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