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民 发表于 2016-2-24 20:04:54

《弃婴》写作缘起及《<弃婴>写作缘起》读后

  【编者按】杨洪昌先生是我们《昆明论坛》和《文学人生》长期的原创作者,在他的第三部个人诗集《弃婴》(这是作者自己很看重的一部作品)即将付梓之际,经征得本人同意,我们独家提前推出他的《<弃婴>写作缘起》和吉庆华女士的《<<弃婴>写作缘起>读后》,以飨读者。
《弃婴》写作缘起(代自序)
杨洪昌
  这是一本专门写我童年的诗集。我的童年能成为一本诗,是我完全没有想到的。在写里面的最初的篇什之前,我是很少会去回想我的童年的,到底是因为什么我也不大说得上来,如果一定得说出点道理,我想大抵还是我没有过那种所谓的“金色的童年”的缘故吧。
  想到要动笔写一写,是因为在去年的晚些时候的一个晚上,我做了个梦,梦里面有一条黑乎乎脏兮兮的恶狗要来吃我,正当它要下口的时候,有一道影子突然从我的身后蹿出去,当即跟它撕打在一起……我被吓醒了。我看了下表,是凌晨的4点整。我又躺下来,但就怎么也睡不着了。我就那么醒躺着,努力地想着刚才梦里的那个画面,但也没有想出个什么名堂来。
  过了一阵子,我显然来了睡意。就在我有些迷糊之际,我听见有个声音在喊我,是一个女孩子的,非常的遥远,又异常的清晰,她喊到第三遍的时候,我把眼睛睁开来,感觉脸上潮乎乎的,嗨,是我流泪了。这个时候,我完全想起来了!喊我小名的这个女孩是她,是许合妹!那条恶狗是许队长家的老黑!而扑上去跟它拼命的,是我家的阿花!——许合妹在44年前喊我,阿花在为我的小命拼命……
  这便是我写童年的缘起。
  起初,我只是想着写写他俩就打住的,但写下《木龙河》和《阿花》之后,竟然就收不住手,就一路写了下来。
  刚写的时候,我确实没有任何的目的和企图,只是感到想写、要写,来了目的,是写着写着才有了的。什么目的呢?两个目的。一是想让人们看到(如果你愿意看到)我真实的童年,一是想暴露一下我的文学野心。
  我的岳父今年80了,他是一个老共产党员,官至七品,上世纪50年代早期当的解放军,文革期间没有少挨斗,还进过关牛的棚子,他为人正直、善良、简朴、勤勉,一般都不兴跟人计较,但也有毛病,也就是你不能在他跟前说毛老人家的不是,包括文革的不是也说不得,要不然,他一定会跟你急,会急的满面红光的。而且,他急起来的时候,还都是拿着老毛和文革干出来的那些令人不寒而栗的案例来塞你,一副巴不得再回到那个年月里去而后快的表情——简直简的,不可理喻!前两年,我经常跟他为此而干仗,几乎都成了我们家庭聚会时候的家常便饭了,后来,随着他老人家的精神一天不如一天,我也就不好再跟他正面交锋了,万一弄出个三长两短来,那还不得吃不完兜着走啊。但是,我想要帮他“纠偏”的贼心却从未死掉过。怎么个纠法呢?就用我的童年去纠纠试试吧——我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我的家庭是那个年代里千千万万个类似家庭中的一个,我是千千万万个儿童中的一个,我要简单、真实、诚实地把我的童年捧到他老人家的手上,让他戴上老花眼镜好好看看我们家那时候的日子是怎么过的,以及,我的童年是个什么样子。
  关于文革,我不想展开来说,但凭着一句“向前看”,确实就掩盖了多少的罪恶和错误。不清理以前犯过的罪恶和错误,罪恶和错误就会生根、发芽,只有牢记以前犯过的罪恶和错误,才可以避免重蹈覆辙和避免犯更大的错误。
  这便是我的第一个目的,或者说成是企图,也可以。
  我的第二个企图,当然就是要暴露一下我的文学野心了。
  我断断续续写诗30年了。我的诗歌写作是沐着古典的风,淋着浪漫的雨一路走过来的。我的第一本诗集里充斥着大量的古典意象,有西风吹过的痕迹,有朦胧的呓语,有不着边际的象征,有看不出来的隐喻……或者可以这么说,它就像个大药房——样样有。我照此写着,写得得心应手。可是有一天,当我提起笔来打算写写监狱的故事即《囹圄集》的时候,问题便来了——按着那个套路,我根本就写不下去,因为写出来的文字不是飘在空中就是趴在地上,我所期望的“直白、浅显、笨拙而厚重”的那种感觉,一点都出不来。不过还好,早在动笔之前我就已经不太自觉的接触过一些被很多人斥为“非诗”的口语诗诗歌文本,这时“拿来”一用,呵呵,称手得很!《囹圄集》就这么像跟朋友聊天一样的,整出来了。书出来以后,给我赢得了不很大的名头,也给我招来了不很小的批评。有人夸我是叙事的高手,有人骂我是不懂诗的憨包,有人说我取得了突破,有人说我放弃了难度,有人说是进步,有人说是倒退,等等,不一而足。但我这个人有个优点——皮糙肉厚——是这么些年里练出来的,我不仅没有受到一丁点的影响,反而变本加厉的喜欢上了诗歌的口语化写作,我感到,口语进入诗歌,它使诗歌的写作不再有边界和死角,它让诗歌有了人的样子和体温。我听了别人几十年的话了,我对自己说,嘿伙计,这回咱听自己的!
  为了表明我的顽固立场,我还对批评我“放弃难度”,以及斥责我的诗“不是诗是狗屎”和我的诗使庄严的诗歌“失重”的网友作出过积极的回应。
  ——我认为的难度写作,不是要把作品往难懂上去写,不是要把作品写得让人一见就犯怵、犯难,怕读不懂而让人笑话甚至不齿。我认为的难度写作,是要把很难懂的东西艰难地往简单里写,让人一读就懂,还爱读、肯读,甚至不止才读一遍。那些“大师”们所谓的“难度写作”,是用来唬人的。“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李白这诗难不难懂?不难!但整个中国就只有他一个人那么去写,写出来了,读它的时候我曾流过眼泪一一只是没有任何人看见,而已。
  ——诗有四趣:情趣、理趣、意趣、谐趣。四趣得一趣,就是佳作,四趣兼具,那就是上品,上品中以谐趣胜出的,肯定就是绝品了。所谓谐趣,就是要有幽默、诙谐、调侃的元素,能让人开怀、开心、会心。中国的诗歌(不论古今)情趣、理趣、意趣都有,但就是谐趣缺席,这是千年中庸教化使然,笑不露齿,人前不敞怀,没事躲着乐,有事脸苦逼。不过,自从口语诗“很不像话"(其实是很不像“诗”)地闯进中国诗歌之后,谐趣就出来了,它无非是想让你在沉重的生活面前会心一笑,畅快一笑,开怀大笑,痛得狂笑,至于你已不会笑,或已经只会哭,或是哭笑都已经不会,那是没办法的事,反正我是不想苦哈哈地、木楚楚地、装着逼地过完一生的。
  这是我的诗歌立场。
  关于诗与非诗的问题,争论已经太久了,我以为这根本就是一个毫无意义的非常可笑的问题。我的观点是,风花雪月是诗,大海翻滚是诗,长河落日是诗,蚂蚁的哭声也是诗。也就是说,万事万物莫不诗性,人生无处莫不诗性,这还用得着争吗?郭力家先生在评介我的作品时的有句话,我非常赞同,他说,“诗歌和小说本是同根生,没有诗感的小说,故事再好,也是技能意义上的语言上刑;没有小说通透感的诗歌,也美好得缺德和片面。”又说,“为啥要分行呢?小说要分行,印刷时得多浪费纸(吉林刚到)。一一诗人聪明,甘当分行专业户。”
  这不就结了?!
  我承认,我现在以至将来都会是个坚定的口语文本的写作者,但我同时还得承认,写去写来,口语诗还真难写,你想,要把话说出诗性,正如同要把话说得比唱的还好听一样,你说,难不难?所以我要说,我的口语诗离写好,还远着呢。
  简单、直接、真实、诚实;不用隐喻,不用象征,尽可能不用形容词;去技术化,去技巧化,让小学生能读懂,文化精英也爱读。
  这是我的文学野心,或者说成是文学理想,也可以。
  《弃婴》正是朝着这个方向去的。
  就说这么多。冒充是序。
                                                                              杨洪昌
                                                                2015年4月24日于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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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杨洪昌,60后,从警30年,写诗30年,独立民间诗人。著有诗集《我想捡回一个愿望》、《囹圄集》。现居云南昆明。

五哥《<弃婴>写作缘起》读后
小老庆
  很长时间了,或者说,很多年了,已经习惯在既定的生活轨迹上如电脑程序般的打发着每天的日子,不是不想说,而是不知从何说起;不是不知从何说起,而是很多话到了嘴边就再也不想说。
  昨天,和认识我已经48或者49年的发小闺蜜正在世纪城的一家小饭馆吃着干干净净的豆花的时候,五哥打来电话,说要把他叙述童年往事的诗集的自序发给我,让我看看。我觉得这是一件很郑重的事情。今早,倒了杯清茶,很正式地坐在电脑前,看了邮件,觉得应该说点什么。
  写到这里,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电脑的键盘滴滴答答,眼前的屏幕有些模糊。这是无厘头的情绪吗,不是。其实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已经读了五哥童年诗集《弃婴》中的一些,刚才,也读了自序。突然觉得,过去几十年的往事,一股脑的涌上来,真是人生百味,难以表述!在一段真实的过往、真实的文字、真实的表达面前,我感觉自己再一次面对着真实的自己,竟然泣不成声,却又难以表达这泣不成声的理由!
  如果说,这便是诗歌,那么,这就是好的诗歌了。文字的技巧,叙述的方式,还重要吗?!
  平息一下情绪,回到诗歌中。我并不懂诗,更无法对诗妄加评论。作为一个有50年生活阅历的女人,我和所有女人一样,敏感、感性、细腻,或者说还善解人意。小时候的一些生活片段,在读了五哥的这些诗后,居然一段一段鲜活地还深深留存在记忆的磁盘里,信息从来不曾丢失。这些生活的片段汇集起来,居然如洪水般漫过头顶,让自己迷失在童年的岁月里,仿佛回到过去,仿佛自己还是那个住在机关宿舍附七幢的小女孩,还有爸爸、哥哥……
  屏幕又花里胡哨的看不清……
  不说诗歌,说说真实吧。
  在五哥的诗之前,我没有读到过这种风格这种样式的诗,如白话一般,直白、简洁、犀利、张扬,一段一段的诗连接起来,就是一篇小说,就是一段生活,一如文字那样真实的小说与生活。我不知道,生活对自己改变了多少。记得,在去年某一个冬天的晚上,一个本不想接的陌生电话打过来,接通后,竟然是多年未曾联系的五哥。在一个有我的同事参加的他的同学聚会上,他知道并打了我的电话,从此有机会读到他的诗。后来,读到他的《囹圄集》。真是字如其人、文如其人、诗亦如其人!一个警察身份的诗人,居然可以那么真实,用毫不造作的诗歌直白地尽情宣泄着自己。读着那些诗,几十年前的那个少年跃然纸上。站在这个少年的面前,我才感觉到了生活对自己的改变,矜持的背后,曾经鲜活的个性已被磨得一团混沌,而那个曾经的少年,却是永远的年轻与激情,依然如往昔狂热地热爱着他的诗歌,书写着他的诗歌,书写着他的真诚、真实与对生活的热爱——发自肺腑、不曾矫饰。继《囹圄集》之后,陆续在微信、短信里读五哥的诗。每每忘记自己的年龄、忘记矜持、忘记稳重、开心大笑,那些苦逼的日子、那些窘况的生活、那些尴尬的场景,那些满意的不满意的种种,竟然都让我大笑不止,当然,还有笑过之后的百味杂陈、静默深思,这是作为诗人的五哥对生活的乐观的传递,也是对生活的审读。五哥用自己的诗,来解读诗歌的立场,这本身就是诗,我以为。有人评论五哥的诗与非诗、雅与俗,等等,都不重要了。五哥,你觉得重要吗?
  回到《弃婴》。这个集子,如四季更替那样,是自然的结果。作为一个诗人,用诗写表达自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而表达什么、何时表达,看起来可能是因为某件偶发的事情——比如做那个被恶狗扑咬的梦,但一定是必然的结果。五哥的岳丈如何才能被说服是一回事;那个并非金色的但却同样充满着鲜活故事的童年,以及童年故事里的陈光辉、李大妈、小老庆等等鲜活的人物,以及运送矿石的飞兜、木灯洞新鲜的韭菜等等鲜活的事物,以及其他种种,是另一回事,并都值得去书写。前者或者是因为五哥作为一个诗人想表达的社会责任,而后者渐变成为对一个时代爱恨交加的回忆,对自己童年时代苦乐交融的品尝。当写下那一段往事的时候,一如孕育成熟的一个婴儿的诞生,想表达的,已经表达出来了。年少时的生活,是一种复合的味道,已然分辨不出写作之初的目的了吧?即便有目的,或者也不那么明确了吧。
  当然,我也赞同那段历史对于每一个国人来说都不应该把它忘掉——不管你经没经历过。
  《弃婴》是集子中的一首,读着惊悚,但确实是那个时代的真实——被遗弃的难道仅仅只是他们吗?
  我不想过度揣测这个名字,因为这么一个活生生的童年摆在这里,叫什么还重要吗?
  接下来,就是该准备燕尾服了,五哥。
  絮絮叨叨,写下这样一些文字。凌乱、率性,真实、坦然,作为序言的读后感。
                                                                        小老庆
                                               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于昆明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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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小老庆本名吉庆华,云南某大学教授。现居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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