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史话】 元代云南的社会经济(二)
【云南史话】元代云南的社会经济(二)
在云南行省建立之前,元朝已在云南一些地区征收赋税。元朝在1282年规定了云南税制,并设立了税务官员。赋税用当时云南通行的贝币折纳。贝币一般以“索”为计数单位,80枚贝币为1索。元朝的赋税主要有税粮和科差两项。税粮分为丁税和地税两种。丁税每丁粟2石,地税每亩粟3升。科差包括丝料和包银二项。科差的征收对象主要是一般民户。除了税粮和科差以外,元政府的收入,还有各色税课。在云南,主要的税课有盐税、酒税和金、银、铜、铁等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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