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被认定为工伤
本帖最后由 华夏律师 于 2011-8-20 11:52 编辑(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例如下班后收工具导致损伤;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例如保安被暴徒殴打致伤;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包括职工本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造成的伤害);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特殊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48小时,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开始计算。)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以及职工在下列情况下遭受伤害,有可靠证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1)、职工在执行企业负责人(包括)班组长,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而造成负伤或者死亡的;
(2)、集体开会,听报告东或者参加指派的各类公益性活动(不包括旅游),的乘坐的车,发生 了非本人所应负责责任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者死亡的;
(3)、企业以临时工棚帮职工集体宿舍,因工棚倒塌,职工负伤或者死亡的;
(4)、因工出差或者因为工作调动赴任途中遭遇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而造成负伤或者死亡的;
(5)、在本单位食堂就餐,因食物中毒,造成疾病或者死亡而非本人所应负责的。
太书面化,看不懂`:funk: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