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山 发表于 2011-8-8 14:33:33

外甥触电致残,律师找人作伪证 因“妨害作证罪”获刑

  外甥触电致残,律师找人作伪证 因“妨害作证罪”获刑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代理民事诉讼案中因“妨害作证罪”获刑,他是云南省第一人。由于多个证人出庭作证,外甥赢了官司获得约28万元的赔偿,代理律师刘少斌却涉嫌“妨害作证”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日前,彝良县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刘少斌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这名律师是云南省第一个因代理民事诉讼案中犯“妨害作证罪”获刑的人。
  
  2007年11月,刘少斌的外甥小涛(化名)在彝良触电受伤,经法医鉴定,小涛达5级伤残。
  
  为此事,小涛的母亲找到自己在昆明当律师的兄弟刘少斌帮忙。小涛父母认为,导致小涛触电致残的是供昭通彝良县咪咡村田坝组一个面粉加工厂用电的变压器。于是,刘少斌代表小涛将使用这个变压器的14人,及管理变压器的彝良县咪咡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咪咡河发电公司)告上法庭。
  
  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及证人证言,2009年11月3日,彝良县法院审理认为,田坝组面粉加工厂变压器系吴朝斌、吴朝德等14人共有,小涛在到外祖父家玩耍时,被外祖父带到面粉加工厂加工稻谷时不小心触电。一审法院认为,吴朝斌等14名被告使用的变压器击伤原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咪咡河发电公司明知变压器不符合电力行业标准而予以供电,也未对该变压器安装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检查,导致发生触电致伤小涛,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应承担民事责任。据此,一审法院判决吴朝斌等被告共计赔偿小涛经济损失近14万元,咪咡河发电公司赔偿小涛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吴朝斌等人以及咪咡河发电公司不服,向昭通市中院提起上诉。但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民事官司到此,已经全部了结,正常情况下,小涛可以获得约28万元的赔偿。
  
  但去年7月16日,这起案件中的3名证人方仕兵、杨必高、刘云忠,经当地警方介入调查后,称代理律师“刘少斌指使证人在民事审判中作伪证”。随后,其中3名证人被拘留,刘少斌也因此被刑拘。去年9月16日,刘少斌涉嫌妨害作证罪被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11月11日,刘少斌的外甥小涛被电击伤一案中,刘少斌以小涛被当地吴家湾加工厂的变压器击伤为由,提起了诉讼,并授意赵维国、方仕兵(二人另处)在民案审理中作假证证实见到小涛被加工厂变压器击伤。此外,刘少斌还授意杨必高、刘云忠(二人另处)以及刘少国3人作虚假证言等。因为虚假证言被法院采信,导致彝良县法院和昭通市中院判决咪咡河发电公司和吴朝斌等被告共同赔偿小涛经济损失约28万元的后果。公诉机关认为,刘少斌指使他人作伪证,已经构成妨害作证罪。
  
  彝良县法院审理认为,刘少斌为达到让案件胜诉的目的,指使证人作伪证的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对此,彝良县法院一审以刘少斌犯妨害作证罪,判其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最遥远的距离 发表于 2011-8-10 11:34:19

:curse:这律师不是啥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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