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医院院长王天朝收受100套房产100个停车位
中新网4月27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第一季度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指出,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院基础工程建设、医疗设备采购、医生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现金人民币35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房产100套、停车位100个。徐进辉介绍,今年以来查办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比如,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一案。经查,2005年至2014年,王天朝利用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院基础工程建设、医疗设备采购、医生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现金人民币35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房产100套、停车位100个。徐进辉还举例指出,2009年间,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金洲社区原副主任苏伟良利用协助镇政府从事国有土地经营管理的职务便利,伙同谭伟康等5名支委委员,在国有土地拍卖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180余万元。不得了。一个院长就这样。 丫丁 发表于 2015-4-28 13:10
不得了。一个院长就这样。
亿元小贪官。。。 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一案。咱们就算这10年,他一共贪了现金人民币3500余万元,那么意味着每天都贪1万左右,落实到这10年,这是什么个节奏?一天一个万元户。然后这10年他贪了房产100套、停车位100个,价值人民币8000余万元。这幸亏是在云南,如果这要是在北京的话,房产100套得多少钱,得枪毙一溜个够。这等于一个月接近贪一套房子,还免费送一个停车位。 不仅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被调查,云南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江春光,同样是留学美国,同样是领域专家和业务骨干,也同样是利用职务便利在不动产购买、医疗仪器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190万元,201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的原院长杨湛,也因受贿百万元,2012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如果一个院长能贪污那么多的话,那么有多少费用会转嫁到病人身上?
快乐王子 发表于 2015-4-29 08:56
如果一个院长能贪污那么多的话,那么有多少费用会转嫁到病人身上?
如果官都不贪了,家家有房,人人有义务的学可上。医院都不贪了,看病哪要什么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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