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山 发表于 2014-2-27 11:14:25

云南:四大举措破解群众看病贵难题

  云南:四大举措破解群众看病贵难题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一方面是群众看病贵,另一方面是医保资金沉淀不断增大,云南如何面对这个矛盾?2月26日,记者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医改专题询问工作情况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云南采取四大举措来破解难题。

  云南省人社厅社保局局长施边明在会上表示,针对“医保资金沉淀不断增大,群众看病费用居高不下、甚至年年上升”的问题,省人社厅采取了“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放心保)报销水平,扩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提高老年职工医疗保障以及进行慢性特病特殊病政策调整”这四大举措来解决。

  施边明介绍,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水平,即将医保乙类用药个人先自付比例由10%-15%统一下调为3%;住院起付线普遍下调100元,提高住院床位费报销标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3.26%和71.53%,较2008年分别提高18.26和26.53个百分点。统一了全省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将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25%和50%,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由原来的200元提高到400元。

  “其次是扩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施边明表示,云南省人社厅社保局将268项不予支付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调整为医保支付或部分支付项目;将一般诊疗费、急诊抢救(含120救护车)医疗费纳入医保统筹报销范围;将肝移植手术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给予报销;做好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减少个人账户的累计积累。

  他还表示,云南还提高了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提高老年职工医疗保障。将肺癌、食道癌等20种疾病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取消最高支付限额,并对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实行门诊特殊药品补助政策。对70周岁以上老人慢特病门诊和住院费用实行起付线减半;取消老年乙类药品和特殊检查、特殊诊疗的个人先自付比例;住院报销比例打不到80%不足道80%。

  最后是进行慢性特病特殊病政策调整:按照“统一病种范围、统一准入标准、统一用药理、统一诊疗项目”的门诊慢特病“四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全省职工医保慢性病特殊病管理政策。将特殊病病种由5个增加到6个,慢性病病种由17个增加到26个;适当增加用药范围,将中药饮片纳入报销;提高了慢性病待遇,慢性病待遇由单一慢性病病种2000元,两个以上病种3000元,调整为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左右,最高报销限额为5000元。

  施边明认为,医保基金的监管、支付制度改革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等是具有长期性的工作,下一步,医保中心将按照要求,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监管机制、改进制度措施、切实抓好落实,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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