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2013年发生小(微)车事故108起死亡138人
昆明2013年发生小(微)车事故108起死亡138人 记者从昆明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年以来,昆明市共发生涉及小(微)型普通客车死亡事故108起,造成138人死亡,12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85.66万元。其中,涉及农村地区交通事故47起,造成64人死亡,4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7.97万元。为加强昆明农村地区小(微)型普通客车安全管理,保障群众的安全出行,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于2014年1月1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农村地区小(微)型普通客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农村地区小(微)型普通客车俗称“微型面包车”,核定载客人数为6-9人。据统计,截止2013年12月20日,昆明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81万辆,机动车驾驶人数达210万余人;经初步排查“微型面包车”有221244辆。由于“微型面包车”安全性能、制动稳定操控及安全防护装置较差,且大部分车辆通行于农村县乡村道路,道路等级低,交通标志、标线不全,安全防护设施不足,加之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自我防护意识不强,车辆疏于维护,客货混载、超员、超速等违法现象突出,致使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为此支队在巩固年度综合整治成效的基础上,部署持续开展“微型面包车”的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期间,昆明市交警部门坚持“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白天管控与夜间突击相结合,重点路段与重点区域相结合,严格处罚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对“三个重点”的管理和整治。重点整治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故意遮挡或污损机动车号牌,未悬挂或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申请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驾驶报废、未按规定参加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区域、道路包括学校(幼儿园)、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点)、医院、农贸集市、风景名胜区、乡镇(街道办)、人员聚集场所周边区域及城郊结合部道路。
整治工作中,昆明交警将依托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在较为密集的区域道路设卡查检,在农村街天、集市、婚丧嫁娶、民俗节日、周末自驾游、恶劣天气以及农忙季节、清明节等期间,以及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及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事故多发路段,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并利用路面监控设备和流动测速设备,加大超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并对违法驾驶人一律实施上限处罚。
与此同时,支队积极与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属地化管理、户籍化建档”和“五个不漏”,即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车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制,齐力强化源头监管,深入排查“微型面包车”,推进“户籍化”建档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交通安全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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