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良民 发表于 2011-6-19 05:50:56

昆明新办广告牌必须增加英文标识

       昆明新办广告牌必须增加英文标识。

         走在昆明东风广场的市民,只要抬头,一定会发现一个新的现象:广场周围高楼大厦上曾经醒目的广告牌突然不见了,整个视觉空间变得无比整齐规范。
  
  据了解,从2009年的7月到2011年的5月31日,昆明市的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治工作共拆除户外广告设施3672块,面积187001平方米。
  
  其实,国际化的城市并非一片净土才好,漂亮的广告牌也能为都市增色不少,而这有赖于城市规划者严格的审批外,其实也需要有点艺术的眼光。
  
  小广告被称为城市“牛皮癣”,一度被市民诟病,而有些把整个建筑物覆盖的杂乱无章的巨幅广告牌,大多数人却习以为常。
  
  为了彻底根治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对昆明市容市貌的影响,昆明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自2009年开始启动户外广告牌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停止对一切户外广告牌的新建审批手续。经过两年多的时间,昆明市规划委员会于6月7日通过了《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与此同时,停办两年的户外广告设施审批手续也将即日开展。
  
  户外广告已拆除3672块
  
  从2009年的7月到2011年的5月31日,昆明市的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治工作共拆除户外广告设施3672块,面积187001平方米。其中,单立柱249棵,楼顶和裙楼顶、立地式户外广告设施1368块,全跨、半跨式户外广告设施684架,墙体广告牌496块,路灯灯杆广告牌813块,施工围栏广告牌62块。
  
  但是走在彩云北路和昌宏路的交界地带,映入记者眼帘的又是另外一番景象,铺天盖地的商业广告已经把实际的建筑物遮掩的面目全非,有些楼顶的广告牌高达数十米,和整个建筑物比例严重失调。
  
  据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处处长和勇介绍,该片区去年就开始下达整改通知,但对方一直没有自行整改拆除。
  
  “7月份之前要全部拆除,对方如果不自行拆除,那只能通过相关手续强行拆除。”和勇说。但和勇也表示,强制拆除的成本太大,有些楼顶上的巨幅广告牌,当时是和建筑物一起修建的,成本相对要小,现在来拆除,有些一块广告牌的拆除费用高达20万元。
  
  对去年列入整治范围和今年已经下达过督办通知的违法违规户外广告设施,以及未彻底拆除的户外广告设施支架和外框,要在一个月内完成拆除工作,预期未完成的由新闻媒体曝光。
  
  7月前取缔违规led店招店牌
  
  在对户外广告的专项整治中,严格要求昆明市城市规划区(4060平方公里)及各县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严禁设置立柱式广告设施。其中包括滇池流域和高速公路路产,路权范围内,以及以公益广告的名义设置立柱式广告设施。
  
  根据《昆明市店招店牌设置准则》,6月17日以后对店招店牌的内容进行严格控制,为了实现昆明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要求新的广告牌必须增加英文标识。而店招店牌只限制宣传单位的名称、字号和标识,不得含有商品的品牌名称、经营范围等,7月份,昆明市城管局将对店招店牌进行检查。
  
  目前,昆明出现大量的led店招、店牌,大部分存在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和一店多招,重叠设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要求7月1日之前坚决取缔违规的led店招店牌。
  
  经巡查和梳理,发现有的楼顶广告虽然已经拆除,但目前还有19处楼顶户外广告设施的基座支架未拆除,要求7月之前也全部拆掉。
  
  目前,列入拆除范围的半跨式户外广告设施还剩人民中路、滇池大道、青年路的未拆除,共计229架。
  
  户外广告13禁
  
  是严禁在城市规划区4060平方公里及各市规划区范围内设置高架立柱式广告设施;
  
  是严禁在未经广告设施设置管理部门批准的广告位上设置户外广告;
  
  是严禁在建筑物顶部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是严禁在非商业区设置外挑式户外商业广告设施;
  
  是严禁在橱窗内粘贴平面广告和堆放杂物;
  
  是在同一建筑物上设置两个和两个以上的名称标识;
  
  是严禁在建筑物外立面或在建筑物玻璃上粘贴画报、大字、宣传类、电话号码类的“类广告”设施;
  
  是严禁在高快速公路两侧设置带有闪灯霓虹灯和电子饰品的户外广告设施;
  
  是严禁在文物古迹建筑、历史风貌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区及国家机关用地、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用地内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是严禁占用绿地、利用行道树或损毁城市绿化设施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严禁在报刊信息栏、公益广告设施上发布商业广告;
  
  严禁利用除路名牌、公话亭、公交站台以外的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及交通指示设置附属广告设施;
  
  严禁设置全跨式、半跨式户外广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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