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车洗脚酒驾翻车 昆明纪委介入 涉事官员赔偿喊冤
云南公车洗脚酒驾翻车 昆明纪委介入 涉事官员赔偿喊冤 公车私用出车祸,而乡政府承担大部分赔偿,此举合理合法吗?宜良县九乡乡人大主席带着几名干部吃饭喝酒后,在赶往县城的途中出车祸导致一死三伤,事后死者家属获得补偿46万元,其中乡政府作为“公车所有者”承担32.6万元,多名当事人承担12.9万元。虽然相关部门表态要问责相关领导,但此事引发的质疑和讨论仍然没有停止。“我们市纪委已经关注到此事,正在了解情况。”昨日,昆明市纪委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已经关注到此事,等事情调查清楚后会向社会公布。
而对于这个补偿方案,当事人之一,原九乡乡党委副书记王志雄则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乡长:人是职工,车是公车,政府补偿是合适的
除了原九乡乡党委副书记王志雄,昨日记者还拨通了其他几名当事人以及当地官员的电话。
对于补偿方案,九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昂红林认为没有什么问题:“人是我们的职工,车是乡政府的车子,由乡政府补偿死者家属,于情于理于法都是合适的。补偿费用的金额也是由乡政府与家属多次协商后的结果,乡党委政府也开会研究讨论过多次,大家都是同意了的。”
而其他当事人和当地官员,大部分人则对此事都持回避态度。
原九乡乡人大主席赵光军
记者拨通了赵光军的电话,电话中传来“嘟嘟”声,以及一些很小的声音,根本就无法听清楚。
九乡乡党委书记朱树云
“在外面,太吵了!听不清楚,过天再说……”记者多次拨通了朱树云的电话,他都是重复着这样的话,最后干脆不接电话了。
昆明纪委:调查后会向社会公布
昆明市纪委宣教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当事人属于县管干部,由当地县纪委进行调查处理。他们是从媒体的报道上才知道此事。目前,市纪委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了解相关的情况。
“不是媒体报道什么就是什么,也不是当事人说什么就是什么,需要相关的部门调查清楚后才能确认的。案件调查也需要一定的周期和时间。”这名工作人员说,由于他们不是具体的案件承办部门,对案件也不是很清楚。“是否立案调查,是否派出调查组,这些都是保密的,等事情调查清楚后会向社会公布。”
事发后,当地乡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曾表示,这属于典型的公车私用,属于酒后驾车,所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当事人进行承担,而不能用纳税人的钱来买单,“希望政府部门公示调查结果,公示46万赔偿金的来源”。
请客官员:当时不知道司机喝酒
“非常感谢你们的报道!其中大部分事实是真实的,但有少数地方存在出入。”昨日接通记者电话后,原九乡乡党委副书记王志雄表示。随后,他向记者描述了当天请客吃饭的情况。
王志雄称,出事前自己连续5个月没有休息,都在参加抗旱工作。当天晚上见到几名领导同事也没有吃饭,就叫他们一起吃饭,5个人吃了100元钱,“因为我身体不好,所以就没有喝酒,司机(死者张某某)是吃完饭才来的,当时我也不知道他喝酒了”。
而对于饭后去县城“洗脚”一事,王志雄称,当时司机开着送原九乡乡人大主席赵光军等人到县城,他则是自己开车回县城的家,还将一个副主任岳某叫到车上商谈工作,“他们(赵光军等人)要去洗脚,哪个人组织的,由哪个人出钱,这些我都不知道。”
委屈:“捐款我赞成 但承担赔偿我不干”
“对政府作出的赔偿金额我不好评价,如果是自愿捐款的话我赞成,但让我个人承担3万元的费用,我不同意。”对于政府作出的“由涉事当事人承担12.9万元补偿”的决定,王志雄也表达了不满,“这种摊派式的出钱,我觉得自己很委屈,也很冤屈!”
“如果是我喊司机喝酒,如果是我安排司机给主席开车,我愿意承担责任的。但在整个事情中,我都不知道情况。”王志雄称,自己先是在调查组里面,最后却成为被调查的对象,“希望上级组织再次对此事展开调查,还我一个清白。否则我只有找律师走司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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