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价限涨令让人啼笑皆非
深圳房价限涨令让人啼笑皆非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针对网络媒体关于深圳出台“限涨令”的报道,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13日傍晚在其官方微博回应称,深圳并未出台新的“限涨令”政策,而是在近期房价出现异动的情况下,深圳两年来已实行的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的调控机制及时发挥了作用。该《关于媒体报道深圳“限涨令”有关情况的说明》称,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2013》17号),明确要求“2013年起,各地区要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稳步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对预售房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或者没有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
该情况说明称,自进入2013年以来,深圳有多个高价位楼盘上市或即将上市,为避免全市房价过快上涨,深圳严格落实“国五条”细则的有关规定,沿用两年来的做法,运用调控机制,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执行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等规定。目前,深圳规划国土委一方面强化预售许可管理,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另一方面,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经价格部门备案的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对其超过备案价格销售的,房地产信息系统会自动提醒企业调整售价,以符合备案价格的要求。通过该方式避免了部分楼盘价格过快上涨以及因结构性差异导致的价格波动而影响购房者预期。
说明表示,下一步,深圳将按照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原则,结合深圳实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要求尽快研究制定并公布深圳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同时,综合采取财税、金融、土地、市场监督等联动措施,继续执行限购政策,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确保房地产宏观调控各项目标的实现,促进深圳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据悉,自昨日起,网络上便有“深圳市国土部门近日已出台‘限涨令’,明确要求2013年深圳所有新盘,成交均价必须实现月度环比零增长,并已开始执行。”的报道,经记者多方了解,深圳近日并未见有新的“限涨令”出台。
3月1日国五条细则出台,经过一周的热烈关注与讨论后,在相关部委与地方执行细则出来之前,政策面进入一个等待和静默期。正在此时,有新闻称深圳抢先行动,而且一出手就是狠辣的“限涨令”。
据深圳新浪乐居报道,深圳国土部门近日已出台“限涨令”,明确要求2013年深圳所有新盘,成交均价必须实现月度环比零增长,即每个新盘、每个月的成交均价,环比上个月都不能上涨。并称该政策已经开始执行,超出政府限价的项目不予备案。暂未看到政府文本,难以确认报道的真实性。笔者下面的分析,基于上述报道属实。
首先,关于政策背景。自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各地都在紧张的筹划地方细则,其中一线城市政府压力最大。本轮调控目的依然是稳定房价,而重点地区依然是房价上涨偏快的地区,其中主要是一线城市和少数二线城市。去年以来这轮楼市回暖和房价上涨,一线城市是领头羊。以今年1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为例,环比涨幅排名前三分别是:深圳、北京、广州,皆超过2%,其中深圳为2.2%,领涨全国。
国五条细则中规定:各地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深圳限制房价上涨,主要是为了实现年度房价控制目标。然而,当前全国各地都尚未公布房价控制目标,深圳也没明确公布,若果真要求每个楼盘都不能涨价,则深圳有可能严格落实“房价基本稳定”的调控方针。
其实,房价控制目标也并非新政策。2011年1月的“新国八条”,曾要求各地制定年度房价控制目标,结果绝大部分地方政府将目标定为:房价涨幅不超过本地区GDP或人均收入增幅。但这次,明确要求不含保障性住房。这就意味着,今年各地制定目标和完成目标的难度将比2011年大。原因在于保障房价格低,而且供应量和成交量由地方政府控制,也就成为地方政府控制均价涨幅的“调节器”。
其次,关于房价控制目标。调控房价,有三种策略。上策是增加供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增加供应有助于稳定价格。中策是抑制需求。需求减少,也会有利于抑制房价。下策是直接干预价格。国五条细则的主要措施是抑制需求,也提到增加供应,但房地产业的特点是生产周期长,短期内不必奢望房屋供求猛增。同时,把干预价格的“包袱”丢给了地方政府。
然而,地方政府到底如何制定和完成房价控制目标,有许多手段可供选择。比如目标不太可能都按“零增长”来确定,可以控制房价涨幅,但全都让房价只跌不涨,未免对自己太苛刻。每年CPI都要3%左右,房价持平就意味实际上下跌了3%。
所以,我的建议是:一线城市可以将年度房价控制目标定为:不高于5%,或者基本与CPI涨幅一致,以2013年12月新建商品住宅房价指数同比增幅为标准(地方政府很难干预国家统计局的这一数据)。而其他城市,则可以适度放宽,比如房价涨幅不超过8%,或者不超过GDP增幅和收入增幅。
2011年,为了控制房价涨幅,少数城市也曾要求楼盘售价不高于片区均价或全市均价,更多的城市则是控制高档盘的预售审批,延缓或暂停其上市,从而拉低全市均价。但像深圳这样,严格的要求每个新盘的成交均价必须实现月度环比零增长,史所未见。
价格规律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如果连微观层面的价格信号都失灵了,那就意味着在很大程度上,暂时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所以说,深圳的限涨令,十分狠毒。深深伤害了开发企业的自主经营权,逼着房企“流道德血液”。
最后,关于市场影响。严格的限价令之下,肯定会抑制房企推盘的积极性,从而会导致供应偏紧,这对于抑制真实的、自由的、客观的房价,不仅没利,反而有害。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接下去几个月,很可能会出现这种现象:网签价格符合官方要求,但私下里购房者须另付给企业一笔费用。但不管如何,受此政策影响,新房市场将趋于降温,成交量降温程度大于成交价。
承压于国五条细则,发狠于房价目标,蹂躏于开发商,购房者笑了吗?地方政府被逼得,已经狗急跳墙了。一个不尊重市场机制的恶毒政策,最终果真会让消费者受益吗?短期或有一点可能。但长期一定有害:生产者完蛋了,消费者能好过吗?因此,这一政策,注定是个“短命鬼”。
卖房征税20%,这或许仅仅是今年楼市严厉调控的开端,深圳国土部门近日已出台“限涨令”,明确要求2013年深圳所有新盘,成交均价必须实现月度环比零增长,即每个新盘、每个月的成交均价,环比上个月都不能上涨。据悉,该政策已经开始执行。
看点:限价若不行那就银行限贷深圳限价令打到开发商心坎上了
博客快评:房价只准跌不许涨如此市场经济让人啼笑皆非
辣味时评:
深圳限涨令的疯狂与悲哀
价格规律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如果连微观层面的价格信号都失灵了,那就意味着在很大程度上,暂时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所以说,深圳的限涨令,十分狠毒。深深伤害了开发企业的自主经营权,逼着房企“流道德血液”。
深圳楼市限涨令是用纸包火
我们从这么多年全国楼市的调控来看,随着越调越高、越高越调的怪圈成为了一个定律,政府在调控政策上似乎已经是捉襟见肘。在这种背景下,限涨令也就成了地方政府无奈之下各显神通的一个尝试。
限涨令显然是楼市调控的下下策,其只能在时间维度上起到拖延房价上涨的作用,而对住房的供需关系、投资原因、囤积现实这些尖锐也是核心的问题没有做出任何调整,因而很难真正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
深圳房价限涨令:又是一个馊主意
十年来,货币一直超发,物价飞涨的情况下,你凭什么粗暴地卡开发商的价格?请问,地价降了吗?地价可是完全控制在政府的手里,税费降了吗?税费可完全归政府控制。若想降房价很容易,把地价降下来,税费降下来。开发商的成本自然下降,不用政府出手,单单靠开发商之间的竞争,房价就可以降下一大截。
微博热议:
@杨红旭:【深圳率先落实国五条,推限涨令】新盘一律不能涨价,否则限制网签。调控房价:上策增供应,中策抑需求,下策限房价。直接强暴微观价格,市场含恨自尽吧!这是疯子才会用的手段!是被国五条“按房价基本稳定原则,制定年度新房价格控制目标”逼疯的。二手房被税了,开发商被奸了
@尹香武_半求:【全国首家“限涨令”:限级市深圳】深圳即出“限涨令”,令2013年深圳每个盘/每个月的成交均价,环比都不能涨/立即执行,高价房已被拒签。这:1.限涨=促跌,富人得益;2.跌了前业主咋办?3.转现售者增,阶段性供应降,深圳成现售之城;4.大倒退:政策野蛮化/市场被阉/房企被废;5.此令必短命
@陶文杰:限价令的升级版,非常细,具体到了每个楼盘每个月,堵住了很多漏洞。1、每个预售楼盘都不许涨价,不仅仅是片区、全市均价。2、每个月环比上个月的成交均价不许涨,而不仅仅是全年。3、成交均价不许涨,而不仅仅是备案价。4、简单说,今年深圳每个楼盘都会越卖越便宜。5、除非现房出售。
@任志强:深圳曾是市场化改革先锋?
@董藩:严重违反宪法、公司法等,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还可以对涨价开发商抓捕判刑!
@李佐军:将行政手段发挥到极致!
@余英:有没有降价令?
@王毅敏:为房价暴涨埋隐患!
@陈虎微评论:政府拿开发商祭旗!
@马跃成:临时措施!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