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情 发表于 2013-2-19 01:09:32

昆明4月起执行停车费新标准 临时停车位半小时4元

  昆明4月起执行停车费新标准 临时停车位半小时4元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记者日前从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4月1日起,昆明市将对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范围内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新的标准,除住宅小区外,白天的收费计时单元均由原来的1小时调整为半小时,其中,一类区域半小时收费4元,住宅小区的收费标准则基本保持不变。
  
  新标准的实施,还将机动车停放区域划分为一类区域(即人民路、西昌路、金碧路、拓东路、白塔路围合区域;春城路、环城南路、南坝路、二环南路围合区域)、二类区域(即二环路内除一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昆曲高速、北辰大道、盘龙江、二环北路围合区域;民航路、二环南路、春城路、日新路围合区域)和三类区域(即除上述两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并实行“一类区域高于二类区域,二类区域高于三类区域,路内高于路外,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据此,一类区域中的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最高,白天时段每半小时收费4元,晚上时段则为每小时收费5元。
  
  除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的收费标准有所提高外,专用停车场方面,对于住宅小区内特定的人群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低标准收费,保持2005年的收费标准基本不变。小型车依然维持室内150元/月、室外90元/月的标准,大型车每月依旧执行室内200元、室外150元的收费标准,只是在计时单元方面做出一定调整。旅游景点、博物馆、企业等单位自有的机动车停车场(地)也可以对外开放,其收费按相应的区域划分标准执行。
  
  除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外,进入住宅小区停放场(地)停放30分钟内(含30分钟)的和进入其他机动车停放场(地)临时停车时间15分钟内(含15分钟)的(不包含路内临时泊位停车)将免收停车费。
  
  昆明一类区域路内临时停车位 白天停车每半小时4元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了关于《昆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昆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昆发改价格〔2005〕129号)同时废止。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范围内面向社会提供停车管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记者简单算了笔账,小型车白天时段在金碧坊停车两小时路内比公共停车场多花7元,也就是说,根据新的办法,在路内临时泊车的话,时间越长,比在公共停车场所需的停车费越多。
  
  按区域时间差别收费
  
  根据办法,昆明主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按照不同地点、不同时间和不同服务划区域管理,实行差别收费;
  
  实行“一类区域高于二类区域,二类区域高于三类区域,路内高于路外,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两种价格管理方式。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可以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但上浮不得超过30%,下浮不限。
  
  实行计时收费方式。白天和夜间的时段划分:白天时段为8:00至20:00,其他为夜间时段。计时收费方法为:白天时段以30分钟为计费单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收费),连续累计计时收费;夜间时段以1小时为计费单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连续累计计时收费。
  
  部分情况下机动车停放实行免费:进入住宅小区停放场(地)停放30分钟内(含30分钟)的;进入其他机动车停放场(地)临时停车时间15分钟内(含15分钟)的(不包含路内临时泊位停车);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等。
  
  【注意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停车场(地)经营者应当在停车场(地)入口处、收费场(地)显著位置设置价目牌。所以大家去停车时,一定要看清楚价目牌。
  
  小区室外停车最便宜
  
  办法规定,住宅小区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上浮不得超过30%,需特约服务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由双方协商定价。
  
  另外,以一类区域为例,昆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府定价标准规定,路内临时停泊白天时段首小时和首小时后均为4元/半小时,夜间时段首小时和首小时后均为5元/小时;公共停车场(地)(含室外和室内)小型车白天时段为首小时3元/半小时,首小时后1.5元/半小时,夜间时段首小时为2元/小时,首小时后为1元/小时。大型车白天时段首小时4元/半小时,首小时后2元/半小时,夜间时段首小时为3元/小时,首小时后为2元/小时。此外,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机动车长期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月票制”或“年票制”,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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